两个人从小就认识,一起长大的。几年没见,发现小男孩长成了,还没有长歪。越相处越心动,她还没有搞清楚,是为了什么心动。为了那份熟悉感,还是单纯看脸?孙文文陷进了误区。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心动,都是看脸的。挑选的对象,也是符合自身审美。看脸,本来就没错。遇到一张不合审美的脸,是不可能有兴趣往下发展的。许信然的脸,在别人那,是绝对的大杀器。反而到了孙文文这里,就是弱势了。就像吴若月说的,她的爱情观,还处在小学阶段。许信然说,“总之是喜欢的吧。”那就再等等,“我等你。”“等我干嘛!我们不能再一起,”孙文文打心里这么认为。“你的智商,比不过一个南瓜,”居然在这么简单的事情里绕圈。许信然说,“我不管之前我们是什么关系,但之后,只能是情侣或者夫妻关系。”孙文文,“要是分手和离婚了呢?”“我没有想过,也不会想。”☆、想你许信然还是搬了。孙文文没能说出口的挽留终究还是没说出口。他的东西不多,也不占地方,可搬走后,就觉得莫名的空。最终,他们还是没有讨论出一个让双方满意的结果。两个人的出发点不同,怎么也不可能达成一致。孙文文是怕贸然在一起后,两个人的关系崩盘;许信然的意思是,他可以等,要是两人最后并没有在一起的话,他现在就能崩盘。怎么也调不出一个结果。一时情动,又维持到什么时候呢。这是孙文文纸上谈情式伤感,情爱本是实践出真知。她还没来得及伤感,就收到孙爸发来的微信,无非是问许信然到底走没走。得到肯定答案后,老孙又发了一条语音,带着老父亲的关心,“文文啊,不要老是在家呆着。上次你说的,跟你朋友当什么阿婆主,教别人做菜,爸爸觉得呀,这事怎么看怎么不靠谱。依爸爸看呐,你还是要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啊。”这样才没时间理许信然那个兔崽子。孙文文被说服了。许信然走后,她的生活又回到了三个月前,能躺着绝不站着,有一口吃的绝不找第二口,反正是能不动就不动,能摊一天是一天。本来要写的那本以许信然为原型的网文,也在他走后被搁置了,他不在,怎么写都好像不对。而吴若月那边,也没催她拍视频。好不容易拥有的现充生活,还没好好感受,就已经失去了。两个人的时候,不管做什么都会拥有双倍的快乐。一个人的时候,经常会有突如其来的兴致,然后想想也就算了。许信然搬走的第三天,她后悔了。正在这个档口,孙爸的提议出现得刚刚好。孙文文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她查了,最近的一场大型招聘会就在明天,她准备了一份几乎工作经验为零的简历,准备去碰碰运气。虽然她是个渣,万一有人瞎呢?有份工作,至少不会胡思乱想。招聘会当天,孙文文起了个大早,挤了快大半个小时地铁,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这时已经快九点了,她往会场里面望,想立马掉头就走。她掉头,逆着人流往回走。人群中的面孔,大多数是年轻朝气的,也有面露风霜的中年人。年轻人跃跃欲试,眉眼之间,满是期许。中年人则是更纯粹,平静,他们向钱看齐。所有人,都是为了生活奔波。显得孙文文格格不入。她想起了许信然,他身上洋溢着的是,扑面而来的生命感,是她孤独生活中的慰藉、亮光。虽然经常嘴巴贱,却能无声地包容自己别扭的一切。年龄比自己小,与其说是邻居家的弟弟,倒不如说是同龄人,或者是有担当的哥哥。挺微妙的。少女漫中,常有的姐弟恋,都是帅气小狼狗和高冷御姐的配置。这种才应该是标配吧?年级小的男孩儿,喜欢符合年龄的成熟有魅力的女性。而孙文文自认为本人,拥有成熟的年龄,却没有成熟年龄段里应该有的魅力。这种认知,显得自己更加一无是处。她现在也不明白,许信然喜欢的她什么?她不是不相信他,而是不相信自己。要是自己能优秀一点,可能会更有底气吧……所有的别扭,皆是源于自卑。自知,是改变一切的开始。改变,不如从现在开始。孙文文下定决心,大步走进会场。她学的是中文专业,重点关注老师、文职这两方面的工作。转了一圈,简历交出去了几份,连多余的询问都没有。标准结局。想想也是,接近四年的工作空白期,她在职场的优势,完全比不上应届生。往好的方向想,至少她来过了。不过,现在准备走了。“孙文文!”招聘现场很吵,她没听见。而那人却坚持不懈,“孙文文!”并向她走近。孙文文好像听到有人叫她,回头时,看到一张陌生的脸。来人标准职业装,油光水色的头发,黑框眼镜,衬衣的衣角塞进了裤子里,肚子上那圈肉就更明显了,裤子崩得贼紧,不知道是高估了裤子还是小看了自己。他看孙文文手里拿着简历,就说,“孙文文,你在找工作?”孙文文面露疑惑,她社交圈子小,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个人。可她怎么也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男人看出她的疑惑,“是我啊,汤寿。”汤寿!孙文文再仔细看,隐约从男人的脸上,看出了那么一丝丝当年英语系系草的感觉。只有一丝丝,不能再多了。她说,“哦,原来是学长。”汤寿热络地说,“你真是一点都没变,我一眼就认出来是你了。”孙文文这几年外表是没怎么变,加上穿着,还是大学生的模样。她面无表情地说,“学长变得多。”完全是变形了吧,她在心里吐槽。汤寿又说,“你来找工作?想找什么样的?我们公司正好要招人,要不然……”孙文文干脆地拒绝,“不用了。”汤寿面露可惜,继而问孙文文,“你微信多少,老同学之间多联系联系……”孙文文完全不想跟他多联系,“学长,我还有事,下次再说吧。”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她跑出了会场,见汤寿没跟来,松了口气。完全不想再看见这个人。现在说起汤寿这个人,孙文文已经没有“去死吧,傻x”的感觉了。会场已经渐渐有人往外走,孙文文混入人群中,进入地铁站。汤寿是比孙文文大一届,是英语系的。是怎么认识的呢?时间太久,她也记不清了,大概是大学里什么活动或者联谊之类的吧。汤寿大学的时候,跟现在比,简直像是两个妈生的。英语系男生不多,他是长得最好的,英语系的女生就说,他是英语系的系草。久而久之,连别的系也知道了这么一个称号。那时候的汤寿,虽然远远比不上许信然和腰子他们,但在当时,还是挺受女生欢迎的。孙文文从以前脑子就缺那根恋爱筋。别的女生围着汤寿团团转的时候,她在写小说。等到大三上学期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汤寿居然说喜欢她,要和她在一起。孙文文当时,在写小说这件事上,已经初遇瓶颈了。她想,写不出恋爱的感觉,大概谈一场真正的恋爱就懂了。于是抱着这种心态,她就同意了。而孙文文不知道的是,汤寿早就追过了英语系他能追到的女生。实在英语系没有能下手的了,他才将目标转到中文系。对于孙文文来说,恋爱不恋爱,是没有区别的。就是从一个人吃饭、自习,变成了两个人而已。两个人交往了一周后,汤寿提出,去学校外面走一走。孙文文想,散散步消消食,也不错。直到汤寿带着她去了一家小旅馆,她站在门口,忽然懂了,原来汤寿是这么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