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的眼睛却亮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见到夜语和杨怀这两个人,心里就会涌起一种亲切感,至于姜上嘛,人是垃圾了点,性格是豆腐渣了点,但是怎么也算一个有道高人,如果大家结拜成金兰兄弟,他还好意思不传给兄弟们几手保命的绝活?!子夜大手一伸,就将三个已经呆若木鸡的家伙抱在怀里,大声道:“大家一起结拜了,绣儿、恶来,你们也过来,人多热闹点!”撮土为炉,插上几根树枝也敢冒充上等檀香,再摆上一头刚刚猎到的野猪,子夜、夜语、杨怀、姜上、绣儿还有恶来跪在香案前,几个人乱七八糟的对天盟誓,其中不乏什么“有福我享,有难你当”之类混水摸鱼的滑头伎俩,大家再胡乱叩了几个头,就算是成了一群勾心斗角相互算计的结拜兄弟。姜上七十岁,当仁不让的成为老大,子夜二十五岁,成为二哥,夜语也是二十五岁,成为三姐,杨怀只有二十四岁,只能郁闷的成为四弟,绣儿二十岁是五妹,恶来这个笨小子年龄最小,十七岁,排行老六。“各位兄弟请听我一言。”子夜望着在场的所有人,沉声道:“我傲子夜这一辈子什么都缺,做事大大咧咧,行为张扬放肆,就连怎么得罪了人都不知道,我唯一可以自傲的,就是我以诚待人,只要我喜欢我看得顺眼,我就去用心结交,所以我的兄弟遍天下!我做人的信条很简单,对朋友要义,对女人要爱,对敌人要狠,对国家要忠!我虽然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但是我可以拍着自己的胸膛保证,在这个狗屁世界里,以后无论是谁想伤害我的兄弟姐妹,就要从我傲子夜的尸体上踏过去!”子夜的话当真是掷地有声,坦坦荡荡之中自然而然扬起一种真男人的炽热血气。绣儿凝望着子夜那张有如石雕斧刻,充满着坚定不移气息的脸庞,只觉得自己心神皆醉。姜上、夜语、杨怀对视了一眼,同时陷入了沉默。不知道静静的站在院子里沉默了多久,夜语又跪到香炉前,她望着子夜,道:“我想再重新结拜一次,好吗?”姜上略一踌躇也跪在了香炉前,道:“是啊,挺好玩的,我也想再重新结拜一次!”“是啊!”杨怀道:“结拜这种东西一生也不会有几次,还没有品出味道呢就结束了,实在是太马虎了一点!”子夜扫视了一眼跪在他身边的这几个兄弟,嘴角缓缓上挑,道:“好,那我们就重新结拜一次!”子夜没有问夜语的腿是如何痊愈,没有问杨怀是如何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名字,他面对被砸成一片废墟的院子,更是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他只是轻轻一扫,就将前面所有的谎言与欺骗都抛到九霄云外。他要求的是,未来的彼此诚信!当真是好精彩的人生哲学,当真是好洒脱的处事原则!如果对子夜的这种性格做一个中肯的评价,夜语、姜上、杨怀他们心里,都闪出一个相同的词:“大丈夫!”能和这样的男人结拜,那是一种幸运!他也许有点花心,他也许玩世不恭得让人无法恭维,但是在他的血液深处,拥有的是宁折不弯的骄傲与尊严!当你和他发下彼此守护的誓言时,他就是你最可信赖的生死伙伴,就是你的盾就是你的剑!只要他还活着,你就绝对不需要担心从背后刺过来的武器!!!当这个男人认真起来,他的身上有一种让人不得不信任,不得不信赖的……狂烈霸气朝歌禁卫字数:3805一队队朝歌殿前禁军卫昂首挺胸的站在大殿前,骄傲的向每一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人展示着自己象一头成年公熊一样雄壮的身躯,在他们身上罩着用足足三十斤最珍贵青铜制造出来的重型铠甲,手里握着商朝精锐部队专用的目雷纹刀,背后还披着一件纯黑色的披风,看起来当真是威风凛凛,颇有几分男人的气概。也难怪那些只能把轿子放在门外,用自己双脚走进宫殿的贵妇人们,会一个个用几乎能吃人的眼光,在这些殿前禁卫军的身上狠狠打转。感受到那些女人火辣辣的目光,这些殿前禁卫军一个个站得更加笔直,脸上的表情也更加高傲,但是在他们的心里,却不由自主的想着男人最下流的想法,“要是真的能被哪个贵妇人看上了,做她的地下情人,也算是为自己的仕途拉上了一条光明大道嘛!只是可惜这里实在没有敢来冒死闯宫的笨蛋,否则我就可以让这些女人们明白,他们的丈夫全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又怎么能满足她们越来越旺盛的需要?!”尤其是今天,大商王朝的纣王将会率领文武百官去女娲神庙参拜,感谢在女娲娘娘的庇护下,大商王朝才在延续了六百余年后,仍然国力旺盛,在纣王这样一位才思敏捷,仅用空手就能生生击毙猛虎的强者带领下,更是南征北讨无往不利,称雄于黄河、长江流域。纵观六百多年的历史,商朝明君贤臣猛将数不胜数,已经征服了九千多个国家和部落,当真称得上是唯我独尊,每天四方来贺的使臣络绎不绝,无数能人异士,拥有一技之长的手工业者,更是将朝歌这个大商王朝的首都视为自己一展长才的所在,不断蜂拥而来,将朝歌建设的更加繁荣昌盛。纣王要亲自带领,执勤的殿前禁卫至少增加了三倍,其中更是不乏纣王亲自训练的红虎营亲卫高手,想在这种情况下强行冲击大殿,实在无异于自寻死路。但是,谁能想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真的有人敢冒死闯殿!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四只马蹄狠狠踏在大殿前坚硬的石板路上,发出“咯蹬咯蹬”的轻脆声响。只要看到这匹身高体健四肢有力而修长的枣红色军马,任谁都会伸出大拇指,说上一声好马。就凭这样一匹好马,就足够在比较荒远的小山村里,娶上十个只要稍加打扮就会姿色不俗身材出众的女人。但是现在这匹马的主人却丝毫不体恤这匹好马,不停的将手中的马鞭狠狠落到骏马已经彻底被汗水浸透,就象是刚刚从水里捞出来般的后臀上。在这匹骏马的后面,手持长戟的都城防御部队,正一头汗水大呼小叫的狂追不舍。但是人的两条腿又怎么可能跑过马的四条腿?所以他们虽然有心,却只能越追越远。这匹骏马不知道已经跑了多少路了,他不停的打着响鼻,在鼻孔前面已经累积出一层厚厚的白沫,马上只穿了一件轻皮甲的骑士仿佛还嫌它不够卖力似的,突然从腿上拔出一柄匕首,狠狠刺到马的后股上。那些趁机躲到那些禁卫军身后的太太小姐们,都脸带兴奋的看着那个胆大包天敢单枪匹马冲进来闹事的入侵者。看到马上的骑士突然刺伤了自己的坐骑,这些太太小姐们齐齐发出一声惊呼,有些人甚至脖子一挺双腿一软,整个人的体重就整个挪到禁卫军的身上,天知道她们是真的见血就晕,还是想趁机和面前这位英武不凡殿前禁卫军建立良好的交流关系。殿前禁卫军现在都无瑕享受这种飞来艳福,只听到一阵连成一线的“呛啷”声响,上百把加长版制式目雷纹青铜刀一起脱鞘而出,所有殿前禁卫军勇士都恶狠狠盯着那个马上的骑士。这些殿前禁卫军都经过最严格的军事训练,又陪同纣王、闻太师和武成王黄飞虎东征西讨,全部都是步战、车战、马战方面的全能高手。他们都明白,那个骑士突然用匕首刺击马股,就是用一种羌族骑士最擅长使用的“驭马术”,在短时间内刺激体能已经消耗到极限的烈马,激发出它们生命中最后的潜能。这种方法简单而有效,在战场上使用,往往可以为骑士赢得最后的突击力量,瞬间扭转战局。但是一旦使用这种方法,就会对马匹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伤害,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没有一位骑士愿意对自己亲若兄弟的战马痛下这种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