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栀眼睛骤然睁大。
作者有话要说: 绅士:讲真,这文不太符合核心价值观的,小孩子就不要看了
第16章洁癖
“七天后,我要调任去别的城市了。”
她心中动荡,面上还要作出坦然接受的样子,“这么快?”
“嗯,上头要用人,我们还不是跟砖头一样,哪儿需要往哪儿搬。”
是吗?你所在的部门,除了你没听说过谁要调走的,难道不是你主动去求主任把你调走的吗?不过也对,即便是在同一个城市,你也在煞费苦心地躲我,到了要走,反倒第一时间来告诉我了。
再早几年,穿越小说很流行的时候,女孩子们都爱看,好像随便一个现代人穿回古代就成香饽饽了。她跟着祖父看了那么多古书,突然间被同龄人塞了一本流行小说,开始看是图新鲜,看到后来,却不敢再看了。
别人看是走马观花,这古代光看看是挺好,过去生活?太遭罪了。她却看到雁过无痕,宠辱不惊,三千世界,只与一人共眠。也许,她是生错了时代。
诗说相思之人,身似浮萍,心如飞絮,气若游丝,那种没着没落的感觉着实难受,可是如果只有“思”没有“相”,便不是可悲,而是可笑。有时候想问问,为什么他的感情能变得这样快,这样彻底,是因为朱腴吗?但是变了就是变了,她小心捧着的白玉枕头给别人摔了,露出里面的糟糠芯子来,她不会急着骂人,至少芯子和碎掉的外壳还在,她并不是一个完美主义的人。
长长久久的从来不是爱情,她知道的。可是古人就算没有爱,不也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了一辈子吗?
“那你走之前,能多陪陪我吗?”她大方地笑起来,“试着做了新的粥,你还没有尝过呢。”
【听说比爱更难得的是忠贞,这玩意儿在现代真是稀罕货。】
【幸运的是,有很多别的手段得到它,与爱相比,高效又廉价。】
随着director的旁白,林山栀四周伸过来无数条水晶手臂,球形关节,晶莹剔透。那些手臂被精致的银链子提着,手掌轻轻捧起她的脸颊,最开始就像恋人般温柔,可是角度渐渐抬高,直到她的下巴快要与脖子成一条直线了,她的脑后也被手掌托住,她的整个头颅在手掌的包围中,以匀速继续抬高。
【七天,培养爱情太短,令人成瘾确是足够了。】
【说起来,在比喻意义上这两个还差不多?不过要是人人都能搞到□□,谁还去费劲谈恋爱啊?】
在一片浮光掠影中,美人被水晶手臂缠绕,这副旖旎景色却看得人胆寒。站在观众席的众人即便是没有捂上耳朵的,也偏过头去不忍心看。胆小的莫晚向躲进露台下面的阴影里,只可惜这里安装了一个挺大的壁灯,使得她还是暴露在光下。她面对着墙壁,不闻不问,只希望一切尽快结束。
林山栀看不见这些。她眼前只有透明手臂,和手臂后面模糊的走廊。
颈骨传来剧痛,她张大嘴喘气。
她很害怕,极度的害怕。
她会死,并且会像李振那样失声尖叫,痛哭流涕,完成director的滑稽演出吗?
她张着嘴,能感觉到那些唾骂、求饶,哭喊已经呼之欲出了,既然结果同样都是死了,她一定要以那么难看的面目去死吗?不行,在那之前,要盖过去,要把自己的哭叫盖过去。
那就唱歌吧。
「目を覚ましたら闻こえてくる」睁开眼的时候似乎听见了
这首歌旋律平静,没什么起伏,歌词也是平铺直叙,简单到空旷。无多悲苦,无多欢喜。她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觉得这真是一首冷漠的歌。
「雨音に耳をすます」耳边凄凄沥沥的雨声
director还在说着什么,但她已经不想去听了。她脑中闪过一些过去的片段。
「明けない夜に升るはずの」脑海中浮现起黎明前夜里
在他应该要调走的那天,她通过在粥里混合毒品,每天分多次逐渐加量,直到把他变成一个离不了她的瘾君子。她知道的,长长久久的从来不是爱情,就算他已经破碎地七零八落,再也拼不出完美的模样,她不是也可以一片不落地收藏起来吗?原来她想要的永恒,自己就可以给自己。
「阳の位置を思い浮かべる」太阳应该升起的位置
不知过了多久,也可能只是短短几天,她刚给瘾症发作的男人擦干净脸面,房门突然被大力推开。
朱腴妆是花的,黑眼圈重得连遮瑕膏都遮不住。她不可置信地看着卧室的情景,“我说怎么你都不来店里,连袁路的公司都去公安局报失踪了。”她放下粥碗,一言不发地望着朱腴。朱腴与她对视几秒,呼吸渐粗,面露憎恨,走过去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到客厅。
“你怎么有我家钥匙的——”话音未落,朱腴一把把她推到沙发上,劈头大骂:“你看看你把自己搞成了什么鬼样子!不就是个男人吗,犯不着为他毁了自己!”
朱腴骂过一句,看她低着头不做声,恨恨地一跺脚,过来抓住她的肩膀:“这样,要不先这样,我有朋友是学法律的,我们把那男人丢到戒毒所,要是有人怀疑就付点封口费,看能不能把你摘出去。要是实在不行,我立刻就去楼下商场偷个东西,进去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