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都给我住手,统统住手!”
就在一场血肉横飞的恶战即将上演之时,突然,从山坡上方的丛林里,传来一声气急败坏的喝止声。
众人愕然一惊,定睛一看,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圆脸青年拼命地摇着双手,从林中走了出来,月白衣衫,塌鼻圆脸,正是林家大公子林岩。
只是林岩的身后,还站着一位十四五岁的绿裙少女,手拿一把明晃晃的钢刀,正架在他的脖子上。
这位明眸皓齿的俏丽少女,赫然竟是熊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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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皂衣人的命令下,当林岩的二十多位家丁蒙着面,各自从埋伏好的藏身之地冲出去时,林岩并未露面,而是独自一人,悠然自得地藏在林中坐山观虎斗。
林岩选择的藏身位置极佳,透过林木缝隙,下方山坡上发生的一切,都一览无余。
当看到威远镖局车队不出意料地陷入了精心安排的天罗地网,特别是看到飞天蝙蝠炫了一手绝世武功后,林岩的心里乐开了花。
往日,林家的长辈们对林岩的放浪形骸颇有微词,表面上敷衍着他大公子的身份,心里却大多将他当成一个花天酒地的酒囊饭袋,甚至家族里许多重要事务都没让他参与,这些都让林岩耿耿于怀。
“现在好了,在老子的精心策划之下,林家图谋多年的威远镖局终于拿下了,等老子回到沂水城,看你们这群老家伙谁还敢小瞧我!对了,还有莺儿,那两条练过武功的细长腿,这么一扭一夹,哎呦喂,莺儿,轻点,轻点,宝贝儿,你悠着点啊……”
正在林岩窃笑着想入非非之时,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没等他回头看清楚,就只觉得脖子上一凉,一柄明晃晃的刀刃就架在了咽喉上,同时耳边传来了一个少年冷冷的声音:“别动,动一动,就让你的脑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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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当谭阳安排好了一切行动细节之后,本想一个人独自离开,可在熊莺儿的强烈要求之下,再加上熊威远和镖局众人一致认为莺儿待在他身边比较安全,这才带着熊莺儿一同离开了车队,连夜携手登上了牯牛岭。
其实,此时的谭阳心里并没有多少胜算的把握,苦苦修炼了一年多,在老王头的鼎力相助之下,自己的修为相当于一个练过七八年武功的武林人士应该没多大问题,可实战的技击之术并没练过多少,除了一式还没练到家的分花拂柳手,也就只有乾坤袋里那几张符箓能派的上用场了。
这些攻击手段,对付一般宵小之徒绰绰有余,可要是用来对付飞天蝙蝠那种绝顶高手,就连谭阳自己都没有信心。
硬拼肯定不行,那就只有智取了。
谭阳原本的打算是,逼对发在明天动手,这样仓促之下,对方的行动一定会有破绽可寻,从而占据天时;逼对方在牯牛岭动手,这样自己就可以提前考察地形,从而占据地利;剩下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较量了。
既然实力相差如此悬殊,那就只有使出自己惯用的偷袭之术,只要瞅准机会,一举制住飞天蝙蝠,擒贼先擒王,此战就应该有几分胜算可期。
沿着官道,谭阳和熊莺儿来到了牯牛岭脚下,搭眼一望,大致情形已了然在胸,牯牛岭半山腰以下都是杂草丛生的层层梯田,根本没有合适的埋伏之处,所以对方的下手地点,肯定会选择在半山腰以上的密林之中。
沿着盘山道继续上行,一路上要么是林木稀疏,要么是弯道限制视野,总之几乎没有适合打埋伏的地形。
直到来到了这片坡度平缓的山坡,谭阳几乎脱口而出:“就是这里了!”
熊莺儿此时对这位新认的哥哥已崇拜得五体投地,自然是哥哥说什么就是什么,并无任何异议。
此时已是后半夜时分,两位少年人都已疲累不堪,就在官道旁的石亭里休息起来,谭阳坦然自若地呼呼大睡,熊莺儿却心事重重,半梦半醒,哪里睡得安稳?
一夜无事,一直到了天色大亮,谭阳才睡了个自然醒,叫上熊莺儿,爬上了不远处的牯牛岭坡顶,找了一个可以一眼就能俯瞰全局的高处,静静地守株待兔。
还没到中午时分,谭阳二人就远远看见,一队二十多人的人马一路飞驰,沿着官道上了牯牛岭。
果然不出谭阳所料,这队人马走走停停,一路上到了脚下不远处这片山坡才彻底停了下来,谭阳和熊莺儿从密林中悄悄迂回到了他们身后,接下来对方的一切安排,自然都没能逃出谭阳二人的耳目。
更令谭阳惊喜万分的是,熊莺儿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林岩!
“真是天助我也!”
如果是对付飞天蝙蝠,即使是偷袭,谭阳心里也连一丝把握都没有,可如果对付一个连武功都没练过的花花公子,那简直是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