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线】天津大学各专业2014—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汇总…(天津天大分数线)

【分数线】天津大学各专业2014—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汇总…(天津天大分数线)缩略图

单独拎出来的专业,分数线就看对应的分数线,未单独拎出来的按照大类的分数线就可以。
先来看一下2014-2022年分数线的变化趋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4-2022年分数线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看完总体的分数线变化趋势再来单独看一下每年的分数线情况。

2022年分数线

附注:
1.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生复试招生工作。现公布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调剂和录取等相关工作办法将后续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tju.edu.cn)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复试通知发布前请各位考生切勿提前来校。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未过线考生不具备我校复试(含调剂复试)资格;已过线考生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由学院(部)组织,复试名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后续公布。
3. 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目前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于报考专业正式复试前向报考学院(部)招生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各学院(部)联系方式详见天津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分数线

附注:
1.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生复试招生工作。现公布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调剂和录取等相关工作办法将后续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tju.edu.cn)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复试通知发布前请各位考生切勿提前来校。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未过线考生不具备我校复试(含调剂复试)资格;已过线考生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由学院(部)组织,复试名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后续公布。
3. 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和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部)招生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各学院(部)联系方式详见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分数线

附注:
1.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生复试招生工作。现公布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续复试时间(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形式和要求暂未确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tju.edu.cn)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复试通知发布前请各位考生切勿提前来校。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未过线考生不具备复试(含调剂复试)资格;已过线考生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由学院(部)组织,复试名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暂未确定。
3.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部)招生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

2019年分数线

ⅲ专项计划
附注: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页上。
2.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9年3月14日、15日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复试办法。缴费开通时间为3月12日。复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3月19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3日至15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5日前向报考学院(部)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时间各学院(部)可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

2018年分数线
i学术学位

ii专业学位(含非全日制)?
ⅲ专项计划
说明:
1.我校2018年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可接收校外调剂,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相关学院(部)网站上公布的调剂信息。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站上。
3.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5日、16日,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复试办法。复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至3月20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部)组织安排。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4日至16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5.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2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时间各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2017年分数线

3、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3月16日、17日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部)复试办法。缴费开通时间为3月13日。复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3月21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部)具体安排。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5日
【分数线】天津大学各专业2014—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汇总…(天津天大分数线)插图
至17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5、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6年分数线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限定在200%以内,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页上。
2、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6年3月17日全天?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8,3月17日下午、3月18日全天?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复试办法。缴费开通时间为3月14日。复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至3月22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6日—18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6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5年分数线

附注: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限定在200%以内,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页上。
2、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19日下午、3月20日全天,地点: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缴费开通时间及资格审查安排将于近期陆续公布。复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至3月24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8日—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4年分数线

附注: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院学科(专业)的情况确定。实行差额复试,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页上。
2、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20日下午、3月21日全天,地点: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缴费开通时间及资格审查安排近期公布。复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安排。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本校推免生需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9日—2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8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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