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黄金、银两、财宝。
更重要的是,有书。
书、保存得尚且完好的书。
这是什么黄金、首饰都比不上的。
书太贵了。
太贵了。
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
君不见掌柜的都非要逼着自己儿子读书么?
我也要读书。
我用银两为自己赎了身,然后就住在墓里读书。
饿了就外出打猎,或者拿点钱到最近的农户家里买吃的。
一年、两年、三年……
我终于会识字了、会写文章了、会写诗了……
但我还是更想发财。
这大概是以前穷怕了的毛病。
科举来得太慢,而且我这样有限的学识大概打动不了考官。
更别说我毫无背景。
务农?
我想到了七岁前的父母——
算了吧。
我拿着身份符牌,站在县里的岔路边,负责分田地的知县离我不远。
不知道站了多久,我看了看天色,转身离开。
读书不仅会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管理天下人,还教人如何经商。
这当然不是直接写在书上的,毕竟读书人都看不起商户。
我只是通过读书,知道了人的需求,特别是读书人,或者说,达官贵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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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臭毛病我太了解了。
我拿着银子,做起了第一笔生意。
不出意外地,我发财了。
银子成百上千倍地流回到我手上,我也有了自己的盘口、人手。
一年后,我拿着足够的钱,回到了那座古墓,将欠的钱都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