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南师上师的宝子们,看过来啦[我来了]…来自小学教育考研-丸…(南师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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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2考研初试还有12天

最近的疫情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长三角地区。浙江省已经发布了滞留考生的考试方案。而上海市官方最近也发布了考前提醒。复旦大学研招网则已经将考前提醒置顶了。考试地点、时间、怎么走、需要带什么都说的清清楚楚,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看吧!

1复旦大学考点考前提醒(一)

一、考试时间

本考点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26日,每科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上午场为8:30-11:30,下午场为2:00-5:00。

二、考场地址

考生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对应的详细地址如下:

1.复旦大学邯郸校区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光华楼西辅楼

地址:杨浦区邯郸路220号。考试当天设立考生专用通道,考生从国定路东1门(国定路近政通路)或国顺路门(邯郸路国顺路口)进入。

2.复旦大学邯郸校区第六教学楼

地址:杨浦区国年路275弄。考生从该弄北侧通道进入。

3.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笃志楼

地址:杨浦区国权路383号。

4.复旦大学江湾校区a教学楼、智华楼

地址: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考试当天设立考生专用通道,考生从校区1号门(淞沪路近国秀路)或6号门(国权北路近国政路)进入。

5.复旦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望道楼、步德楼

地址:杨浦区恒学路100号。

6.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教学楼

地址:杨浦区国浩路100号。

7.上海市控江初级中学教学楼

地址:杨浦区永吉路118号。

考生务必提前确认好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查看公共交通方式和路线。

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

考生应在12月11日前完成“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注册。进入考点时应出示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②本人准考证

③《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

④考试当日更新的“随申码”

⑤考试当日更新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

重点提醒:

1.考生进入考点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须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上须带有本人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上海市以外记录的(部分生活在上海邻近外省市地区的考生可能也会出现以上情况),须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如不能参加考试,由本人承担后果。

3.考生应从考前14天(12月11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主动进行体温健康检测。下载填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按照考试场数准备相应的份数,在每场考试入场时向监考人员提交一份。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行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27日,应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文具要求

考生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考试文具。答题卡涂点应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除721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837化学综合知识、878电路与系统基础、880光学、882半导体器件原理、958基础物理科目可使用无存储、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六、考场规则重点提醒

1.考生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随身物品应放在考场(考试教室)外,与考试无关的贵重物品不要携带至考点,考点不负责保管。携带手机、智能手表、耳机、智能手环等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的,考试期间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本次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2.考生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按照考务人员的引导,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序入场(考试教室),请务必带好两证,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员的检查。

3.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答题纸无需粘贴条形码。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工作。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防疫要求重点提醒

1.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在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3.临近考试,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4.防疫工作的相关具体要求,请参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2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防疫提示》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的具体考场(考试教室)安排见准考证。受疫情影响,本考点今年不提前开放,请考生提前到考点周边熟悉环境和交通路线。

2.考生车辆不能进入校园。由于考点外无停车场,建议考生提前规划交通路线,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校。

3.我校邯郸校区、江湾校区各考场教室距离校区入口有一段路程,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个小时进入考点。

4.受疫情影响,考点不能提供校内就餐服务,请考生上午考试结束后离开考点自行用午餐。

5.考生应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复旦大学考点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前提醒等公告,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2022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防疫提示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如下提醒:

一、考前

1.考生须在12月11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请注册,同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下载打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一张,详见下方),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12月11日至24日,建议考生不要离沪,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沪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上海市以外活动记录的,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12月11日至24日,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上述情况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4.12月11日至24日,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在常规考点或常规考场参加考试。考前有入境旅居史的考生,入境未满21天者不得在常规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5.考生同住家人为入境人员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现居家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的,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考点。

二、考试

6.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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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

8.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经防疫专用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在常规考点或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9.12月25日至27日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10.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三、考后

11.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2.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四、其他

13. 考生应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所在考点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试公告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4.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5.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以及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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