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辽宁大学2017级校花)

辽宁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辽宁大学2017级校花)缩略图

原标题:辽宁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详情内容如下:

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辽宁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具有文、史、哲、经、法、理、工、管、艺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辽宁大学初创于1948年11月。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67人,其中教授283人、副教授504人,博士生导师11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双聘院士1人。

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和统计学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此外,学校还有工商管理、法律、公共管理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目前在29个领域进行招生;设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一级学科;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辽宁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学校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2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教学实验平台、9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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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室)28个,实习基地12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075万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图书馆总面积达4.2万平方米,馆藏文献277.5万册,其中珍本、善本书300余种,被联合国出版部指定为联合国文献收藏图书馆,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有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1.6万多件生物标本。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网的组成部分,已成为沈阳北部大学区域节点。

面对21世纪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要求,辽宁大学秉承“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力争经过全体辽大人的扎实工作,早日把辽宁大学建设成为人才培养质量上乘、学科建设特色鲜明,整体办学实力国内先进、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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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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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结束,具体各专业最终接收人数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各专业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招生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国防生报考的需符合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6)全部考生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对本人的学籍学历进行查询,无法查询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籍学历的认证。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不能准考或录取。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1》(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6)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情见辽宁大学2017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本章程专业目录备注说明。

(四)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7年起我校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联考、单独考试、推荐免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要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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