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是大力提倡标新立异的,因为它难能可贵。但是,若把它看得容易而唾手可得,标新立异,就是错误的,甚至于是可笑的。但要对不合实际的标新立异作彻底否定,有时也是不容易的。所谓“说‘有’易,说‘无’难。”
王力先生1927年在清华大学就读的结业论文是《中国古文法》,其中“句之种类”一节有“附言”说:某语没有某种句类。导师赵元任先生对此的批语是:“删‘附言’:未熟通某文,断不可定其‘无’某文法。言‘有’易,言‘无’难。”1943年王力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自序》中说:“我应该首先感谢吾师赵元任先生,当年他对于我的《中国古文法》不曾给予一句褒语,这是消极地不奖励我走上‘蔽’的道路。他在那篇论文上批的‘说有易,说无难’六个字,至今成为我的座右铭。”
1984年《中国古文法》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影印出版,王力先生《序》中再次详说:“我这篇论文是梁启超、赵元任两位先生共同指导的。梁启超先生在封面上写了一个总批:‘精思妙语,为斯学辟一新途径。’论文里边还有‘卓越千古,推倒一时’的评语。赵元任先生相反,他对我的《中国古文法》不曾给予一句褒语。他用铅笔小字作眉批,专找我的毛病,其中最严厉的一句批评的话,就是:‘言有易,言无难。’这六个字后来成为我的座右铭。”
“说‘有’易”,有几种情况,常见的是给词语增加新义,而依据却只是用所谓的新义可以把句子讲通,也就是“望文生义”。王力先生1980年的《关于古代汉语的学习和教学》中说:“什么叫做‘望文生义’,就是看到一句话,其中某个字用这个意思解释它,好像讲得通’以为就对了。其实这个意思并不是那个字所固有的意思,在其它的地方从来没有这么用过,只不过是在这个地方这样讲似乎讲得通。但是‘通’不等于‘对’,不等于‘正确’。你要说这样解释就通了,那就有各种不同的解释都能通的。为什么‘通’不等于‘对’呢?我们知道,语言是社会的产物,是全体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一个词在一定时代表示一定的意思,是具有社会性的。某个人使用某个词,不可能随便给那个词另外增添一种意思。因此我们阅读古文或注解古文时,就要仔细体会古人当时说那个话究竟是什么意思?那才是对的。我们的老前辈最忌讳望文生义,常常批评望文生义。可是我们现在犯这种毛病的人非常多。”(420)
王力先生说的“通”不等于“对”,不等于“正确”,意思就是:随文释义不等于词的义项。古代语言学家对此有反复申说。例如《说文》:“鬈:发好也。”段注:“齐风《卢令》曰:‘其人美且鬈。’传曰:‘鬈,好貌。’传不言发者,传用其引伸之义,许用其本义也。本义谓发好;引伸为凡好之称。凡说字必用其本义;凡说经必因文求义。”《说文》:“艮:很也。”段注:“《易》传曰:‘艮:止也。’……许不依孔子训止者:止,下基也;足也。孔子取其引伸之义,许说字之书,嫌云止则义不明审,故易之。此字书与说经有不同,实无二义也。”(385)《说文》:“彻,通也。”段注:“按:《诗》‘彻彼桑土’,传曰‘裂也’;‘彻我墙屋’,曰‘毁也’;‘天命不彻’,曰‘道也’;‘彻我疆土’,曰‘治也’。各随文解之,而‘通’字可以隐括。”(段注就是强调要区分词典的义项解释与“随文释义”作疏通的不同。
黄侃述、黄焯编《文字声韵训诂笔记》对此有多处强调。如《独立之训诂与隶属之训诂》:“《说文》之训诂,乃独立之训诂;《尔雅》乃隶属之训诂。独立之训诂虽与文章所用不相应可也。如许君曾注《淮南子》,文义字义多与《说文》不相应,可知许君对独立训诂与隶属训诂有别也。”?189)《说字之训诂与解文之训诂不同》小学家之训诂与经学家之训诂不同。盖小学家之说字,往往将一切义包括无遗。而经学家之解文,则只能取字义中之一部分。……是知小学之训诂贵圆,而经学之训诂贵专。”《经学训诂与小学训诂有异》:“黄先生云:小学之训诂贵圆,经学之训诂贵专。盖一则可因文义之联缀而曲畅旁通;一则宜依文立义而法有专守故尔。”
总之,给词要立词典学的义项,必须“隐括”、“贵圆”、“守法”、“独立”,即高度概括性。而“随文释义”,却是“因文求义曲畅旁通”的“隶属性”而“贵专”。
王力先生说的“可是我们现在犯这种毛病的人非常多”,就是违背了这些教导,从“随文释义”的“专”来“望文生义”,当作词义的“圆”,把“通”等于“对”,等于“正确”,从而以为对词义有所增加。这便是赵元任对王力先生告诫的“说‘有’易”而大误。这种情况是很多见的,一种是对某个词增加个别的新义,而不为研究者重视,影响不大。一种却是很有影响,从而被研究者接连仿效,致使对某个词积累增加的新义很多,却都是错误的。
作战后要清理战场,物资部门经常要清点仓库。语言研究也必要对各种错误的新说作彻底清理。补说新义而误是正常的,或者可以是后继的确说新义的前导,或者可以使研究者对词义研究的错误方法有所借鉴。但这种可能的积极性,只有通过清理才能体现出来。不作清理,误说不仅在原有内容上误人,还会媒孽出新误。对误增新义作正确清理,不仅可以纠正它本身的视听,还词义系统合宜而简明的本来面目,而且可以在词义理论、疑难文句辨义、古籍校勘等方面有所裨益推助。
“自”字的误增新义,从清代点滴性开始,竟然陆续增加出共二十七个义项。笔者先把所增的词义及分布情况,编号列目于下:
一、名词类:(1)昔。
二、代词类:(2)其。
三、动词类:(3)像、似。(4)用。(5)有。(6)开始。
四、形容词类:(7)深。
五、副词类:(8)仍。(9)已经。(10)即、就。(11)确实。(12)最。(13)甚。(14)必。(15)别、另。(116)互相。(17)只、仅。(18)独。(19)语气转折副词。
六、连词类:(20)假设连词。(21))承接连词,则。(22)并列连词,且。(23)转接连词,而。
七、助词类:(24)助动词,可。(25)结构助词,所。(26)语助词。
八、介词类:(27)对于。
“自”字竟然有八种词性,竟然有杂乱的二十七个义项长期不为研究者知道,需要补增。众所周知,词的多义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其间是引申、扩大、缩小、转移等演变关系,不会是杂乱的义项堆积。仅此就可以判断它们都是误说。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断其一指,还要断其十指。清理就要彻底,要打歼灭战。倡说这些新义的例证共有一百七十多个,本文一个不漏的从词义、句意、求词义的方法、校勘等方面,具体详细的作否定论证。原引例文句苟简的,笔者补足,一般不作交代。引文有误的在括号中指出。
一、名词:昔。
代词或介词的“自”,能有“昔”的意思,不能让人相信。只有吴书是这样认定的:“自古,谓昔时也。或但言自,亦昔义也。(此义《释词》不载。)”吴书把《经传释词》简称《释词》。
“自古”是从古代开始,“自”分明是介词,却被当作与“古”同义,而又换成“昔”。两次推导都是错误的。还说《经传释词》未收载此义,是他的发现。他有两个例子。
《史记。齐太公世家》(按,原误作《齐世家》):“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吴书解释说:“自吾,犹‘昔吾’也。”其实“自”仍是介词:从。《史记。封禅书》:“自未作郞畤也,而雍旁故有吴阳武畤。”吴书解释说:“言昔未作之时也。”其实“自”仍是介词:在。
从一个或几个同类例子以为某词有某新义,是可能的初步认识,还应当从其它类型的例子来检验。如果新义没有王力先生所说的是社会性,即普遍性,是不能成立的。“昔”义以及其它新义的提出,都没有这个重要论证环节。
二、代词:其。
《周书。庾信传》:“唯王褒颇与信相埒,自余文人,莫有逮者。”《助字辨略》解释说:“自余,犹云其余。此自字,亦语助也。”把“自余”整体解释为其余,不能算错。但说其中的“自”是无义的语助词,就是不得其解时没有道理的认定。
到了徐书,就明确说“自余”中的“自”是“其”的意思:“‘自’既犹‘其’,亦有语法意义,非但语助也。”然而,“‘自’既犹‘其’”,这个前提是哪里来的呢?是他自己的认定:自余=其余,因此,自=其。刘淇说“自”是语助词,苟简,既对也误(详后)。徐书说意思是“其”,则完全错误。既认为是“其”,就应当不是语助词,却说“非但语助也”,自我矛盾。说明并没有明确的认识。
徐书举有六例,其中“自余”两例,无须引录。《大词典》:“自余:犹其余;以外;此外。”不说“自”是“其”的意思,是对的。对古书做注释,把这个“自”解释成“其”的,极多见。语言界对“自”为什么会有“其”的意思,都放过而不作理会。只在“自余”中如此,已透漏出不合理。笔者以为,坚守常义,此处应当是介词“在”的意思。《大词典》“自”的介词义项在;于。《易。小畜》:‘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诗。小雅。正月》:‘不自我先,不自我后。’晋张华《答何劭诗》之一:‘自昔同寮菜,于今比园庐。”’因此,“自余”就是:在余外。对此,我们还可以用“自外”、“自前”“自后”等词来对比验证。
《北齐书。后妃传论》:“武成好内,并具其员,自外又置才人、采女,以为散号。”即在原有定制之外。《贤愚经》卷九:“自前已曾数返入海。”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开成四年闰正月五日”:“入夜雷鸣,电光浩雨,似夏月雷雨。自后七个日降雨,至望始晴。”《刘宾客嘉话录。刘禹锡》叙老媪拔掉了老虎足上芒剌,“自后,(虎)掷麋鹿狐兔于庭”以报恩。“自”都是介词,同“在”。
再说徐书其它的例子。《陌上桑》:“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为焦仲卿妻作》:“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韩愈《岐山下》:“丹穴五色羽,其名为凤凰。”徐书据后例的“其名”而与前两例的“自名”等同,说“自”之义是“其”,也是错的。对于“自名”,许多古文注释都解释成“本名”。但,本名就是原名,是对后来的改名而区别的。这并不合乎例子实际,因为从来都没有罗敷、鸳鸯另有与此不同的什么原名的说法。
“自名为鸳鸯”例很特别,可作为讨论的引子。《山海经》多有说鸟或兽“其名自叫”、“其名自呼”的话,意思是:它的鸣声就是它的名字。这是用拟人化来说,鸟兽给自己取这样的名字。如此,“自名为罗敷”就是她自己取名叫罗敷。这种说法的意义是表现她的聪明才智。可见“自名”中不是“其”的意思,仍是代词“自己”。
杜甫《晦日寻崔戢李封》:“威风高其(一作:自高)翔,长鲸吞九州。”徐书解释说:“原文当作‘威风自高翔’。自犹其,自高翔,即其高翔。”其实“高其翔”不能算错误,是仿楚辞句式。如《离骚》:“百神翳其降兮,九疑缤其并迎。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者以为那“其”字是形容词后面语助词。“高其翔”与“吞九州”,还有“高”与“吞”大致对仗的因素。而“自”与“吞”便不能对仗。倒是“自高”可能是“高其”的讹误。徐书既然把“其”字判为误字,却又据它而说“自”是“其”的意思。便如俗语所说“一个萝卜两头切”,出尔反尔,左右都是理了。
退一步来说,即令把“自余”看成“此余”的通假,也比没有正确的论证而轻易说“自”是“其”的意思要平实的多。因为通假只是有条件的局部,而立新义却是关系到大局的。
三、动词:像,似。
仅吴书提出:“自,犹‘苟’也。若词,如词也。(此义《释词》不载)。”有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