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学作品中元曲的词语最难解释,而且数量很大。1947年徐嘉瑞著成《金元戏曲方言考》,把金元戏曲词语研究正式提到汉语词汇的学术研究地位。赵景深的《序》中说:“惟独元曲还不曾有过系统的训诂学方面的研究。可是元曲是最难懂的,我们急需把难懂的词语一一弄清楚,这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工作。”
《金元戏曲方言考》虽起了带头作用,而它的解释绝大多数都是错误的,充分说明难度很大。直到现在,还有许多词语未曾触及,更有许多词语的解释是错误的。常见的错误类型和基本原因,就是忽视词义理论的指导。词义理论的基本点就是:理据是词义的基础或根据。不努力探求难词的理据,就只能把句子的某种相关事理来代替词义。就或者错误,或者宽泛游移,因而歧说纷纭。而元曲是讲求语言的诙谐趣味性的,方法之一就是用谐音达到趣难而有欣赏性。这种趣难的特点竟然是指鹿为马、张冠李戴、颠倒黑白、将无作有奇特类型,自然更容易理解错误。
元剧中的强盗角色称为“邦老”,多见于人物上场的科介语。
《合汉衫》一折《混江龙》:“〔净邦老扮陈虎上〕。”陈虎骟人钱财,杀人夺妻。
《升仙梦》三折:“〔钟离扮邦老领娄罗上〕”。仙人钟离变为占山断路的强盗,用杀人越货来点化桃柳二妖脱离凡尘修仙。
《朱砂担》一折《醉中天》:“〔净扮邦老闪上做意科〕”。也是抢财杀人的。
《盆儿鬼》一折《鹊踏枝》:“〔邦老暗上做搬正末科云〕”。也是杀人劫财。
《金凤钗》二折《迎仙客》:“〔邦老上〕杀人放火为活计,好斗偏争欺负人。”这等于自报家门是强盗。又,第四折:“〔邦上云〕自家李虎的便是,自从昨日偷了那十把银匙筋,将状元店里换了九只金钗。”后处的“邦”可能是“邦老”的省说,或脱字。
“邦老”从字面看,与“乡老”、“国老”相似,应指地方上有德望的老年人,却指称强盗。词义从何而来,令人费解,因而解释者不少。
最早试图解释的是王国维《古剧角色考》:“《杂录》又云:弄婆罗。……婆罗,疑婆罗门之略。至宋初转为鲍老。……金元之际,鲍老之名分化而为三。其扮盗贼者,谓之邦老;扮老人者,谓之孛老;扮老妇者,谓之卜儿。皆鲍老一声之转,故为异名以相别耳。”又,“邦老之名,见于元人《黄粱梦》、《合汗衫》、《朱砂担》诸剧,皆杀人贼,其所自出,当如上节所云。而金人院本名目所载《邦老家门》二本,一曰《脚言脚语》,一曰《则是便是贼》,则此语确为金元人呼盗贼之称矣。”
但是,古汉语所说的“一声之转”,是声转成同音或近音的异写字,而词义仍相同或相近。而从婆罗门到木偶鲍老、再到盗贼、老人(男)、老妇,五者的差别太大,风马牛不相及,应不是同一语源。
清人焦循《剧说》卷一:“邦老之称,一为《合汗衫》之陈虎,一为《盆儿鬼》之盆罐赵,一为《朱砂担》之铁幡竿白正:皆杀人贼,皆以净扮之,然则邦老者,盖恶人之目也。”这仍是舍“邦”字的理据关键作猜想:“恶人”之释又比“盗贼”宽泛,反而略有矛盾。
近人胡忌《宋金杂剧考》另言“邦”或是“帮”的省写,取“有那一帮人”之意。但,盗贼也有单个而无帮的;结帮成派的并非就是强盗,如近代的“青帮”、“红帮”。
陆澹安《戏曲词语汇释》(1981年):“邦老:宋元戏曲里盗匪、凶徒等的俗称。”
顾学颉、王学奇《元曲释词》第一册(1983年)同条,引胡忌之说而认从。
《汉语大词典》第十卷(1992年):“宋元戏曲里扮演盗匪、凶徒等角色的俗称。”
除《元曲释词》外,都避难而不释称名的理据,也不引用前人的所释,显然以为并不正确。词本见于元代,王国维即言“见于元人‘金元人呼盗贼之称”。但上述有两种辞书又说是“宋元戏曲”术语,却无据而提前到宋代。词只指盗贼,有三种辞书却言,也指“恶徒”、“凶徒”。扩大了范围。这两种疏误也反映了对此词并未作具体研究,只好作宽泛的猜想。
笔者从元代用例再作向后考察。
明代《行院声嗽。人物》:“贼:邦老。”近代的《江湖行话谱。走江湖行话》:“大帮:大柳。小帮:小柳。”其中“柳”当是“绺”的代音字,指贼,如“小绺”、“剪绺”词中。又指匪。萧军《八月的乡村》二:“还不如现在去到那个绺子挂个‘注’,混二年,弄几千。”
《行院声嗽》是市语、行话、隐语汇辑,“大帮”、“小帮”正是江湖行话。“帮”字应是“邦”字的记音别写,不应是“一帮人”之意。这提示元代的“邦老”不是一般的通语词,有可能来自方言。经考察,正是如此。
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证》:“昭人谓大盗曰‘响马’,言其行时马被铃不畏人也。或又曰‘棒老二’,亦指强盗之小者,以棒击人而夺其财货也。”
崔荣昌《四川方言与巴蜀文化》:
“‘棒客’又叫‘棒老二’或‘老二’,在四川方言中特指土匪、强盗。例如:‘爹爹今天遭了棒客抢,连云片糕都遭抢走了。’(李劼人《死水微澜》83页)‘现在水灾、兵灾、棒客、粮税样样多。’(巴金《家》三十三)‘外面还有谣言,说温江的‘棒老二’说过,本年新租,他们收八成,佃客收两成。’(巴金《秋》四十三)。”
又引清人姚莹《康鞧记行》卷一《书棒客之起》:“当烟禁初严,洋烟不至,建昌(按,今四川西昌)一带所产烟泥盛行。奸贩如云,号为泥客。邛州知州虑兵役之不胜捕也,则大张《晓喻》’谓:‘泥客本犯法,民能逐捕者,听。’于是所在游民,蜂起劫泥客以为利。自称棒客。盖其初固以客自居也。其后泥客衰,棒客以捜泥为名,为害行旅。”
泥客是外地来贩大烟的人,本地人捜劫泥客,也如同盗匪,必得持棍棒之类,沿用旧名叫棒客。
汪平《贵阳方言词典》:“土匪:1有组织的武装匪徒。2〔棒老二〕,一般的拦路抢劫者,多在乡间活动。”
梁德曼、黄尚军《成都方言词典》:“棒老二=棒客=土匪1:抢劫财物的匪徒:他老汉儿(父亲)当过棒老二||老年人和农村人多说‘棒老二’。”
尹世超《哈尔滨方言词典》:“棒子手:强盗。”马思周、姜光辉《东北方言词典》同释,则不限于哈尔滨。
《汉语大词典》:“棒子手:方言。强盗。周立波《暴风骤雨》第一部十九:‘我早就料到,胡子非败不可,扎古丁的棒子手,还能打过咱们萧队长?’”又,“棒客:帮会组织之一。亦指土匪、强盗。栗戡时《保路运动》:‘四川准备已甚充足,以袍哥、棒客为基础,人数众多,遍布圈川。’”所释的“帮会组织”为误。又,“棒老二:方言。土匪。”(例略)
许宝华、宫田一郎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收载:汉中、武汉、汉源、自贡、仁寿话有“棒客”词;沈阳、通化、丹东共有“棒子手”词,汉中、重庆、奉节、自贡、达县、遵义、昆明、曲靖有“棒老二”词;四川南充有“棒棒客”词;四川邛崃有“棒客”词,另指称老鼠。笔者补言,老鼠也是盗贼,所以同称。甘肃陇东一带也有“棒棒客”词,也指强盗、土匪。
上述《汉语方言大词典》“杠子手”条言是辽宁丹东方言,指盗匪。杠即棒,又完全排除了“一帮人”的误解。
上述词典多数也避言为什么用“棒”字。应如姜亮夫先生所言,以棒击人而抢。笔者可补释的是,强盗、土匪多流窜在外地作案,所以称为“客”。“棒老二”应是“棒佬儿”的理据。“佬”是贬指人的词尾,或作“老”;“儿”是复说的词尾,也指人。《贵阳方言词典》:“煤巴老二:旧时指挖煤的人,常用于形容人黑、脏:黑得像煤巴老二。”这“煤巴老二”与“棒老二”一样,都不是说排行,而是复合词尾“佬、儿”的谐音趣变。各地的土地神,《西游记》中孙悟空叫成“土地老儿‘老儿”也是复说词尾。
把“棒佬儿”说成“棒老二”,词义表达有了曲折,不够显豁,正是为了求趣。元剧作家正是受此启发,把“棒老二”改成“邦老”,谐音隐实示虚,设难成趣的。贬义的事物,敬称的形式,名实不符,便是假趣。“邦老”只是元剧盗贼角色名,是行话,所以承用于后时隐语、行话,如《行院声嗽》、《江湖行话谱》,而不见于一般口语。但它源于方言,只能借助方言才获得正确的理据解释。
近代汉语词汇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方言口语词,往往又是有智巧趣味的方言口语词,因而要借助方言的隐实示虚趣难词求得确解,棒佬儿一棒老二一邦老,是个典型的例子。参见拙文《近代汉语隐实示虚趣难词》(载《语言》第三卷),及其他相关文章。
(原载《古汉语研究》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