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及研究生管理事项的通知(2023年寒时节)

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及研究生管理事项的通知(2023年寒时节)缩略图

各培养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寒假及研究生管理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自身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及开学报到安排
the first one –
1月9日—2月16日放假,2月17日开学报到,2月27日行课。所有研究生离校时应通过“今日校园”app或研究生院官网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研工”模块,提交请假申请(免审);开学到校时,向导师报告并到各培养单位报到注册。

二、严格留校学生申请审批
the second one –
寒假期间全体研究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实验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寒假期间留在学校的研究生(不含外国来华留学生),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各培养单位应于1月5日内将大年三十和初一留校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思政科李知谦老师(见文章底部“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的内容),其余时间留校的学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掌握。

三、落实留校学生管理责任
the third one –
导师是留校学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关心并保障留校学生的生活,指导做好科研及安全等管理工作。培养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寒假留校学生的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放假前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留校生的安全教育和提醒,着重注意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重要物资物品和仪器设备、特别是有毒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物品的检查和管理。

四、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
the forth one –
留校研究生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假期留校管理规定,离返校须及时向导师和培养单位指定的假期管理老师报告。离校学生务必在离校前收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关好门、窗、水、电。要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同时,在假期的各项活动中务必增强人身、财产安全意识,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研工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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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何花雨
责任编辑 | 何花雨
责任审核 | 李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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