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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又一个玩笑(第1页)

尽管李大成已经不是第一次购买时间,也并不是第一次搜到历史名人,但在看到搜出来的这两个人之后,还是被吓了一大跳,感觉心脏都快从嗓子眼儿里面蹦出来似的。

“刘瑾!”

“郑和!”

这两个人可是明朝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太监,即使在整个华夏的历史上,也是出了名的。

刘瑾,明朝正德年间的大宦官,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司礼监就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和宫内事务的部门,位列内务府十二监之首,二十四衙门之一。

明朝初期的时候,因为洪武帝朱元璋明令‘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者斩’,所以司礼监的权力并没有多大。但是到了中期,皇帝多只顾玩乐,不理朝政,又常常命司礼监太监代行‘批红’大权,要知道‘批红’属于最高决策,又是太监去做,也就意味着太监可以代行皇权,处理朝政,直接导致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

在那个时期,能做到司礼监掌印太监,那就相当于把太监这个号练到了最高级。

立皇帝!这就是当时对刘瑾的称呼。至于坐皇帝是谁,自然是明武宗。可想而知这个刘瑾在当时有多么的牛B!

不过李大成对刘瑾印象最深刻的,不是对方做的那些坏事,也不是对方有多么钱,而是对方最后的死法。

凌迟!

凌迟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而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而且还要分三天割完。在华夏数千年来的刑罚当中,也没有比这更惨的了。

至于郑和,名声就更大了,属于那种在历史课本里面也有一页的大人物,要知道许多皇帝在课文里面连名字都见不到,可想而知郑和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

郑和下西洋,似乎不仅仅是历史课本,就连语文课本里面也讲到这个故事,虽是宦官,却又是著名的航海家、外交家,是大名海军的负责人,当时世界上最大舰队的头头儿,可谓是当时天下的海洋霸主。

可惜的是,他七次航海,下的都是西洋,若换成东面,那么澳洲、美洲,还不成为大明的土地?说不定后来也就没哥伦布什么事了。

李大成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激动的内心逐渐的平复下来。购买了这么多次,也只有这一次,让他比较满意。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次搜到的两个人,绝对都是大金主,土财主。刘瑾就不必说了,号称当时的世界首富。至于郑和,七下西洋,统领着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队,每次都带着几万多人,手中的银子肯定也不能少。

牛B,牛B到不要不要的,这次是真的发了。

李大成眼睛张的锃明瓦亮,比看见了美女还兴奋,仿佛已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从天上掉下来,零钱充值充到满。

幸福来的太快啊!

对了,别高兴的太早,先看看他们到底身处在哪一年,可别像杜九娘似的,今天搜到,明天就死了,扫兴。

李大成点开刘瑾的头像,查看对方的资料。

“皇上命我掌司礼监,又将王岳发配充军,东厂西厂尽在我手,整个天下由我掌权。”

咦?看刘瑾的个性签名,似乎正处在春风得意之际,已经开始掌权朝政,作威作福了。

李大成赶紧查看了一下资料,如果他猜的没错,刘瑾身处的时代,应该是一五零六年,因为对方个性签名中所提到的大事,都是那一年发生的。如果按照历史上记载的,刘瑾会在一五一零年被凌迟处死,那对方应该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活。换言之,他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把刘瑾的钱财一点一点的榨干。

四年,足够了。

李大成又点开了郑和的头像,查看对方的信息。

“锡兰风景好,有花又有草。可怜身体差,不知何时老。”

锡兰?不就是斯里兰卡吗?那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李大成看郑和的签名,总觉得后半句中透着一股沧桑和无力感。

看来是在下西洋的途中,在斯里兰卡做了停留,已经感觉到身体开始变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至于是第几次下西洋,李大成没有看出来,不过看郑和的感慨,不是第六次,就是第七次。若是第六次还好,若是第七次,那郑和还真没多少活着的时间了,因为历史上记载,郑和就是在第七次下西洋返回的途中,在古里国去世的,而古里国距离锡兰,也就是隔着一片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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