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晓兰,今年二十五岁。
现在是……3036年12月22日晚上七点半,已经很晚了,但我刚刚才醒过来。
到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还有根本没有办法忽视的臭味,仪器警报的滴滴声就在耳边,我想就是那东西把我吵起来的。
但我不能说什么抱怨的话,因为,这里是病房。
而我,正躺在其中一张病床上。
病房里唯一的钟表就挂在我的正前方,我不知道它是否正在正常运转,但两侧的蓝色布帘把一切都挡住了,我只能相信它在上面显示的时间。
也许是一天都没有喝水的缘故,我的嗓子干的厉害,但我想我应该是喝不下了。
小宝不在床边,我不知道他去哪了。
那个孩子我养了十一年,就算从不明说,我也明白他的脾气,他不可能在这种时候离开我,跑到别的地方去。
难道是在外面和程耀打电话吗?
但这种时候,程耀应该还在忙吧。
想到这里,我立刻把手探到枕头底下,试图去找我的手机。
这是我的个人习惯,为了防止小宝偷玩手机,我总是会在临睡前把手机放在我的枕头底下,也正因如此,即便我知道这次的手机并不是我放的,我也会下意识地从这里开始寻找。
可是,没有。
枕头下很冷,也很空,没有我的手机。
这一发现与我原本的猜想不谋而合,让我不禁稍稍放下了心。
可这之后,我突然意识到,我的手机已经坏了。
就算小宝没有拿走,它也不可能在我的枕头底下。
“靠!”
这一发现瞬间让我清醒了过来,即使身体很是乏力,我还是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想要翻身下床去找小宝。
可就在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那截被砍下去的手臂回来了。
完好如初,甚至比之前还要灵活,就连肤色都白了大半。
医生回来了。
太好了,小宝肯定没事。
只是看上一眼,我就知道这是医生做的。
能让一个人的手臂重新长出来,除了医生,我相信再没有别人了。
要花多少钱才能支付得起这样的奇迹?
养家糊口十年的本能让我下意识地将其与金钱进行了衡量,可当脑内的数字持续不断的往上递增时,我毫不犹豫地掐断了支付那笔费用的想法。
给医生打一辈子的工吧,在还完所有的人情之前,她一分钱都不会再要。
等等。
我突然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的地方。
它并不来自于我刚刚的内心所想,而是来自于现实。
来自于我的右下方。
我垂下脑袋,看向那在病床和蓝色布帘之间预留的小小空隙。
即使眼镜不知道被扔到了哪里,这点距离依旧让我一眼分辨出了那丝异样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