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
我当然欢迎他跟我一起住了啊。
这是我第十个必撩之人啊。
可是:“这不太好吧。”
我还故意矜持矫情。
“我现在无处可去了……”
哎呦我的麻油。
看见他那双清凉的眼睛里似乎有水雾升起,我t喵的连矜持都不想要矜持了。当即表态说道:“走吧,你跟我住一起。”
“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扭过头,双目闪亮亮,开玩笑一样的说:“少年,你可以叫我媳妇儿。”
他还真的从善如流的喊了一声:“媳妇儿。”
他的声音干净清甜,软软糯糯,像是冰冻的汤圆一样。
此刻,他笑意温暖,酒窝就更加的明显了。
我被这个样子的他给迷得晕头转向的。认为,他完全可以进军娱乐圈,收获大票粉丝。
不过:“你还真这么叫啊。我叫小凤。”
“你生得漂亮,刚刚还救了我,你要是肯当我媳妇儿,我会很高兴。”
一言不合就开撩。
少年,你这样不好。
“你现在失忆了,让我给你取一个名字吧。”
我觉得,现在已经到了发挥我文学水平的时候了。毕竟,当年为了撩汉子,我也是背过唐诗三百首的。
就在我思考着这么取一个名字,即能够显出我的文化水平,又能够喊起来顺口的时候,那个男人自己说了一个名字。
“你叫我随遇好了。”
从湖水里将他捞起来,算是相遇。
随遇,水遇,也不错吧。
可是,少年啊,我为什么有一种已经被你套路了的感觉?难道,这其实是我的幻觉?
当我转过身看他的时候,发现少年脸上带着阳光的笑,露出一颗小虎牙来。
陈凤,单纯点啊。
思考别人事情的时候,单纯点儿。
相信我,这就是一只纯洁的小白羊,可千万不要觉得他是不纯洁的啊。这对人家少年不公平。
君耀随便找了个由头,就直接从我身边离开了。实际上,则是已经化形消失了。
然后,就剩的随遇跟我站在一起了。
这个湖啊,以前任希就常常来。没想到,我能够在这里捡到第十个人。
回去的时候,我们过马路。
随遇原本在我的左手边,现在直接就站到了我的右手边去,真的是看得我一愣一愣的,我当时就不解了:“咋忽然想到换位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