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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反驳(第2页)

“那我问你……”林烽整个人站起来,眼对眼的盯着江河海,用冷到极致的声音问道:“你那天晚上可曾见到田欣和一个男人进了“圣保罗”?”

林烽算着江河海送陶乐乐和田赐回家的时候,经过“圣保罗”时差不多应该就是田欣和gene去“圣保罗”喝酒的时候!江河海本来就和田欣有矛盾在先,难免他不会抓住每个想要对田欣不利的机会!

江河海可以先把陶乐乐和天赐送回家,然后再独自一人返回“圣保罗”门口守株待兔,等待杀害田欣的机会,直到他看见海燕和田欣走进了暗巷后,又看到她们的争吵和扭打,随后海燕一人跑出巷子,知道他的机会来了,于是他偷偷从田欣后面袭击她,把她打倒在地后,又把她给分尸剁块后,利用自己手头上的钥匙把田欣的尸首混进“茵和”里,毕竟他的刀功不错,剥皮祛骨的事对他来说算是轻而易举,而且“茵和”里的肉类库存都是他一人在管,想要混点什么进去也没人会察觉!接着用田欣的手机给何阅川发了请假的消息。来蒙蔽外人,再把田欣的手机拿回去让他老子江大富处理,并谎称是自己捡到的!

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连韩雪说的力气极大,身高大约在一米七三至七五之间的男性都统统对的上!

“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你就是杀害田欣的凶手!”林烽下了最后结论!

至于韩雪为什么断定说凶手的身高是在一米七三至七五之间。韩雪是这样回答的……

“……根据身高论和出手论,只有身高在这个高度左右,才会一击就击中侧头部,若是太高,那必定是从天灵盖往下击打,那田欣就会是颅内出血致死,而不会有血迹喷溅,同样的道理,若是矮于这个身高。那凶手击中的就有可能是田欣的劲部。或是臂膀。虽然会导致田欣昏迷,但出血量同样不会是那个形状!”

什么论什么论,林烽他不懂。但是他相信韩雪说的专业知识,而经过他重重的排查下来。对的上这个条件又有作案动机的除了江河海外,就没人再符合了!因为在茵和里面上班的人不是高胖壮的厨师,就是矮瘦小的服务员,剩下就是女人了!而女人中也没有符合力气大,身高对的上的!

“那像你这么说,店里可不止只有我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力气大,是男人,那天赐也是啊!你怎么不说他是杀人……凶手?”

听到林烽说怀疑他是杀害田欣的凶手时,江河海急了,顾不上对林烽的惧意,反驳的话噼哩啪啦脱口而出,不过在林烽冷的像冰的眼神下,声音越了越小!

可一想到这可不比别的玩笑误会,一旦被确认,那是会死人的,他明明没做过,凭什么要他来背黑锅?

江河海秉着就算要死也不能这么被人冤枉死的想法,把胸膛挺了挺,吞了吞唾沫,又接下去道:“还……还有您说的有钥匙及刀法好,人天赐他也符合啊!你别看他那样,他的刀功可未必会比我差,你怎么就不怀疑他,而怀疑我?”真是太不公平了,你们是歧视正常人吗?

后面的话,江河海只敢在心里咆哮,在林烽的注视下,说那些为自己反辩的话,已经是超出了他的极限了!

林烽冷着脸看着面红耳赤的江河海,淡淡的问:“你是想说是天赐杀了田欣?”

“我只是打个比方,并没有说就是天赐!”江河海小小声的应道:“而且像您说的,那个田欣她是在三天前的凌晨一点多过后被人杀害的那个时候,我已经在家睡觉了,怎么可能会分身乏术的跑去杀害田欣?还有就是您说我在夜总会门口守株待兔等待杀害田欣的机会,那更不可能,我稍微晚一点回去,我老爸都差点要打断我的腿,我又怎么会有时间去作案?”

“你说的这些,可有人能为你作证?”

哪怕是已经确认了对方是犯罪嫌疑人,林烽还是会给他们机会为自己辩解,他们也不想冤枉任何一个人,同时也要让对方心服口服,甘心让自己接受法律的严惩!

“作证?作证!”江河海急的抓头挠耳,这睡觉的事还能有谁能作证,总不能说他老爸知道吧?

他老爸?对了,他老爸虽然达不到警方作证的要求,可有人一定可以作证!

“你说的证人我有,那天我老爸刚好约了几个人来我家打麻将,打了通宵,到第二天我去上班的时候才散场!”

他捡到手机拿回家把江大富叫醒,让他拿去处理的时候还被他好一顿骂,说是刚睡着,又把他吵醒了,要是没有什么惊天大事,看他饶不饶他?看到手机后,才眉开眼笑,让江河海在心里直到他老子也太现实了一点!

“你说谁可以帮你作证?”

江河海忙道:“有二李子,有……”

林烽把江河海说的这些个人名都记了下来后,马上叫大全去把几人传唤来警局录口供!

而录完口供的结果就是几人确实可以为江河海作证,在四天前的晚上,江河海的确在九点多就回了家,之后没再出去过,到他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他们几人才知道已经是早上快七点,才散了场!

至此,案件又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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