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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果小说>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容默) > 第147页(第1页)

第147页(第1页)

想起方氏对自己发怒后又心软的样子,林灯估摸着应该是因为前者。

彤云见她不说话,忍不住又念叨起来:“小姐,我可真是弄不懂您。闺秀穿的三寸绣花鞋,您说那是‘残害女性’,可这高跟鞋这样累脚,您怎么还是乐意穿呢?”

林灯无奈道:“穿高跟鞋虽然磨脚,但不是好看嘛。其实我也不怎么爱穿的,为了生活罢了。”

由彤云的话林灯忽然想到,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纪,女性穿高跟鞋也大多被视为美的象征。但大多数高跟鞋穿起来的确不怎么舒服。

等到了二十二世纪,那个时候的人们会不会回过头来,批判上几个世纪女性穿高跟鞋的审美呢?

林灯不知道,也肯定活不到那个时候了,但她觉得这个想法挺有趣。

很多时候,并不是当时的人傻,或者太过迂腐,而是时代的局限性太强大了。

这样想来,许多事情其实都不是理所当然的。她是后世来的人不假,但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就如萧凯所说,“人性”二字最难参透。她还年轻,路还长着呢。

……

下午回到家后,林灯把那些她从杭县带来的压箱底的设计图纸翻了出来并且整理了一些,打算拿着这些东西去换一些钱。

她现在是先施百货的人了,虽然不是衣装部的,不过这种事情也不好亲自出马。

林灯想了想,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一直都想为家里做点什么的林灼。

她让林灼跟彤云借一套衣服,扮成小丫鬟的样子,等有空的时候就出去帮他们家“小姐”卖设计图。

林灼的年纪还小,让她说这些衣服是她设计的,肯定没有人会买。

但是如果她扮成女佣,称自己是替不便露面的小姐跑腿的话,卖出去的几率就会高出很多。

就算让林灼去办这件事情,可能会比林灯或者林修诚亲自出马相比少赚一点点钱,那也没关系。

林灯和林修诚现在都算是有稳定的收入了,这点额外的钱林灯并不是很在乎是多是少。

她主要是想让妹妹出去锻炼锻炼,并且有对这个家的参与感,以及自我价值感的提升。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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