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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果小说>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容默) > 第10页(第2页)

第10页(第2页)

她总不能为了顾忌林淑婉“回来”之后的感受,就畏手畏脚地什么都不做吧。

同样地,如果现在有人在现代以她“林灯”的身份生活,为了生存做出一些改变的话,林灯也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总之不管以什么身份生活,只要活一日,她就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好好地活。

……

中午彤云取了饭回来,林灯便从床上起来了。

午餐很简单,只有一碗面和一碟小菜,不过林灯却吃得很满足。

厨子做的片二川面条,是用提前腌好的蔬菜、猪肉片和竹笋做成的。

面条估计是现擀的,十分劲道。猪肉和竹笋搭配在一起,更是汤鲜味美,可口非常。

大冬天的,林灯愣是吃出了一头汗来。直到最后把汤都给喝了,她才满足地打了一个小饱嗝。

林灯吃饭的时候,彤云也取了她自己的饭来。和府里其他的下人一样,她吃的是咸菜面片汤。

不过比别人幸运的是,林灯给她“加餐”了。

她把自己碗里的肥肉都夹给了彤云。

彤云受宠若惊地说:“小姐,这几片肥肉是我给厨子多塞了好几个铜元,他才特意给您加的,您怎么好给我吃呢……”

这年头的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肚子里没什么油水。

而猪肉大多是家养的,产量不高。物以稀为贵,所以大家都觉得肥肉是好东西。

“我最近不爱吃肥肉了。”林灯半真半假地说:“快吃吧,下午还有的忙呢。”

彤云感动不已,感觉自家小姐最近对她越来越好了。

她特意把那几片肥肉留到了最后,细嚼慢咽地吃完之后,还舔了舔嘴唇,回味了一下肉味儿。

瞧她那副没吃过肉的样儿,林灯都觉得这丫头怪让人心疼的。

彤云却很知足地说:“小姐您不知道,我在家里的时候,可是一年到头都吃不到肉的,更别提是肥肉了。”

“所以你娘就把你给卖了?”

彤云是三年前被卖到林家的,那年她十二岁,据说当时她的身价不过十个大洋。

按说现在都是中华民国时期了,也算是“新社会”,买卖人口当然是犯法的。只可惜这种勾当永远都有人做,就连在现代社会都难以避免,更何况是在民国这个兵荒马乱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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