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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这些并非人的本性,而是后天的人为。他说:

今人饥,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劳而不敢求息,将有所代也。

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

于性而悖于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

辞让则悖于惰性矣。(同上)

荀子所说的人性,是不是只有性恶的一面呢?还有没有其它的内容呢?我们可

从《性恶》篇入手进行分析。

《性恶》篇突出地论述了性恶问题,但它并不止论述了人性恶的一面,它还论

述了人性中有可以知善之质、可以能善之具。如果说该篇前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论

性恶,那么后一部分的内容就是侧重谈如何利用人性中的可以知善之质、可以能善

之具去克服人性中恶的一面。所以,《性恶》篇不止是论述人性恶,而是全面论述

人性问题。

《性恶》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ldo;人之性恶&rdo;。这一命题在全文中强调了多次。

人们一直将这一命题当成全称肯定判断,认为它的主词是周延的,指的是人性的所

有内容。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实,这一判断的主词是不周延的,指的是人性的一

部分内容。荀子认为,人的天性有恶的一面,但是,他又承认人还具有另外一种天

然的本能。他说:

&ldo;涂之人可以为禹。&rdo;易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

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

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以仁义法

正为固无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则唯离不知仁义法正,不能仁义法正也。将

使涂之人因无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而因无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邪?然则

涂之人也,且内不可以知父子之义,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不然,今涂之

人者,皆内可以知父子之义,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则其可以知之质,可

以能之具,其在涂之人明矣。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

具,本夫仁义法正之可知可能之理,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

荀子这段议论,反复论证了人&ldo;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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