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精明的女子,女性到了中年,一般都十分精刮,因为在这个年纪,实在不容吃亏。
少女出奇地文静秀美,真是少有,虽然在笑,却没有欢容,她十分拘谨,有点心事重重,于伯母的结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
于伯母比较喜欢单纯开朗,功课十分好,相貌忠厚的女孩,梁守丹不合标准,可是年轻人总爱美少女,做母亲的有什么办法。
一时各人都有心事。
于伯母感喟做人母亲不容易,一辈子担心事,这么大了,又怕他结交损友,选错对象。
守丹总算见过伯母,且不论将来发展如何,于新生目前对她是认真的,他不见得把所有的女同学往家里带。
临走的时候,于先生下班回来,亲切地问好,留小客人吃饭,守丹眼都红了,有父亲多好,凡事有人作主,有个靠山。
她当然知道不是每个人的父亲像于伯伯,但她相信如果她的父亲在生,必不比于伯伯差。
离开于家的时候,她又接受了现实,毕竟父亲过世已经良久,而且,她也活下来了。
于新生笑笑对她说:“你想得比别人多。”
守丹也笑:“其实我什么都没想过,我这人是聪明面孔笨肚肠。”
“真的?”
“别人可以不相信,你非相信我不可。”守丹十分认真。
于新生有点慌,连忙说:“我相信你。”
他从没见过气质那么特别,容貌那么美的女孩子,在电影与画报中也找不到,他愿意把她宠坏,只怕她不接受。
守丹苦苦地笑了。
在家,罗伦斯洛成为常客,不知恁地,守丹不讨厌他,他其实是个很能干的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懂得一点,人情世故,尤其精通,办事能力强,也许在这年头,做傍友也需要才华,奴才奴才,也是个才,同人才不过一字之隔。
罗伦斯洛无形中成为她们的跑腿。
连招莲娜也尊重他,没有他做中间人,她到不了今天,做了六年的公司给她两个选择:辞职,或是被辞,她选择前者。
当年梁百思的旧友做保人荐她进那间公司去当差,五年人事几番新,那些好心人移民的移民,转职的转职,退休的退休。人一走,茶就凉,连带招莲娜也站不住脚。这些年来她并没有充实自己,公司想叫她走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且不论工作成绩,这个打扮浓艳的中年妇人实在不合公司形象,外头有大批眉清目秀的大学生待聘,换血是当务之急。
况且招莲娜办事的能力有限,人缘欠佳,这些缺点,如果有一个能干的男人包庇,根本不算缺点,可是出来做事,这些缺点便是死罪。
招莲娜终于被判死刑,失了业。
是罗伦斯洛救了她。
他叫她不要再顾脸皮。
招莲娜凄厉地笑,比哭还要难听:“阿洛,我早已是光棍,还顾面子里子?”
于是她跟他出来跑。
守丹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他说:“叫我罗伦斯。”
这倒也好,他叫她守丹。
“我管侯书苓叫什么?”
“大家都叫他侯先生。”
招莲娜兴致勃勃:“我呢,我叫他什么?”
守丹有时觉得母亲就是这点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