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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页)

&ldo;来呀,你再来呀!&rdo;

狼不来了。它似乎已知道面前的对手很难对付,窜入黑暗的草从中不见了。

他笑了,为生存竞争中的又一次胜利笑了。原来狼并不可怕,人本来也是狼!元帅、将军、政治家们是大狼,芸芸众生们是小狼,人生就是连续不断地厮咬!厮咬!w&oga;w奇qìsuu書网再厮咬!生命力强悍的狼‐‐不论是大狼还是小狼,都不应该倒在人生的厮咬中!就像他尚武强……

他没倒下,他握着滴血的匕首牢牢站立在大地上。匕首上的血,是又一个对手为自己的失败付出的代价。他什么也没有失去,脖子没被咬断,胳膊还自如地动作着,足以应付个回合,他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完整无缺,就连大腿根那一串雄性的标志物也还在那里安然地悬着。他用糊着狼血的手,抚摸着自己多毛的胸脯,多毛的大腿和大腿中那串使他自豪的肉,仿佛在对自己的生命进行一次庄严的检阅。检阅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他手中的匕首一挥,又发出了一阵疹人的狂笑和吼叫:

&ldo;来呀!哈哈!哈哈……你再来呀……&rdo;

没有应战的回声,只有山风在紧一阵慢一阵地刮,树叶和灌木发出一阵阵单调的沙沙声。

他冷静了些,赤裸着身子向狼消失的方向看了看,听了听,认定那只狼不存在了,这才慌忙去到远处捡柴禾。

他要重燃起一堆大火,一直烧到天明。这样,那只狼就不会靠近了,后面的人就会救下他的。

去拾柴时,他也没敢放下手中的匕首。

他握着匕首走到了离开火堆灰十几步开外的地方,正要伸手去拉一根干树枝,那条和他同样狡猾也同样恶毒的狼,猛地从草丛中跳了出来,扑到他身上,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

他惨叫着、挣扎着,几乎是本能地将手中的匕首狠狠捅进了狼肚皮里。狼也惨叫起来,尖利的牙齿被迫从对手的皮肉中拔了出来。他得到了这难得的一瞬,拼命将头一扭,手中的匕首向狼肚子的深处刺进了许多‐‐匕首是他的牙齿,他得用它死死咬住它,置它于死地。

那狼却也是个骄傲的强者,它被扎人体内的匕首逼着挣扎了一阵子之后,知道摆脱不了匕首的纠缠了,遂又不要命的牢牢压在对手身上,对着他的脑袋撕咬起来……

他眼前血腥而昏黑,天空和大地都被狼的血盆大口吞噬了,他这才意识到,在这场原始而野蛮的搏斗中,他输了,连血本都输掉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息,他又挣着、挺着,用匕首在狼肚上狠狠划了一下,划出了一个大口子。他将半只臂膀探进了狼肚皮里,匕首丢开了,手里死死攥住了一把血腥滑腻的狼肠子,直到最后咽气也没松开……

第七章

宿营前看到的最后一块木牌是歪倒在路旁的,上面标明距新平洋的距离是五十英里。木牌前方不到一百英尺的短短一段路上。至少躺着二十具尸体;这几天又连续不断地下雨,尸体横七竖八泡在泥水中,大都腐烂了,蛆虫四处乱爬,泡着腐尸的水发绿发臭,蚊蝇变得特别多,有时嗡嗡叫着,成群飞来,像一团团黑烟。

齐志钧很恐惧,没敢在那横着腐尸的地方休息。他面前的景象太可怕了,实在太可怕了‐‐距新平洋只有五十英里,他们竞走不到了,竞永远地躺在这里了。

他得走。无论如何,也得走到新平洋。他有走到新平洋的物质依据:米袋里还有半茶缸米,手里还有一支枪,十二粒子弹,他不会倒下,也不应该倒下。

那晚,他一直走到天色黑透,又点着一支火把继续走,直到完全摆脱了死尸的腐臭和蚊蝇的追逐,才找到路边的一个芭蕉棚歇下了。

冷,真冷。讨厌的热病又缠上了他,生命的负荷加重了。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他搞了些干芭蕉叶、干树枝烧起了一堆火,先在火旁躺了一会儿,喘匀了气;而后,取出米袋,在那只被烤得黑乎乎的军用茶缸里放了一把米,准备烧点粥喝。

胃囊里仿佛有无数条虫子在爬,在噬咬他的胃壁。准备烧粥时,他就抓了把生米填进了嘴里,拼命的嚼,没嚼碎,就吞进了肚里。

米真好吃,比山珍海味还好吃。

只吃了两口,他就不敢吃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米只剩下这半茶缸了,充其量不过六七两,他还有五十英里的路要走!他嘴里咀嚼着的不是一点生米,而是自己生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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