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尚未良犯了法,你让我怎么高抬贵手?现在是公安局抓了他,批不批准逮捕,也是检察院的事,真轮不到我去干涉。”
林东凡轻描淡写的一段话,令沈毕愁容满面。
深思片刻。
沈毕硬着皮头描述相关事件:“那天晚上,尚未良殴打唐静,然后你出手制止。再后来,唐静在尚未良已经停止施暴的情况下,又拍了尚未良一酒瓶。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唐静这种做法并不算是正当防卫,这属于互殴。”
在陈述事实时,沈毕怕激怒林东凡,有意跳过了林东凡也曾出手殴打尚未良一事,把林东凡摆在一个劝阻者的位置上。
见林东凡淡笑不语。
沈毕又放低姿态协商:“林先生,您看这样行不行,我让尚未良适当地给唐静一点赔偿,这事能不能就此打住?”
“这事打不住。”
“那您提个条件,要我们怎么做才能谅解?”
“沈律,你不要搞错了,公安局抓捕尚未良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尚未良当众开价,挨一刀赔一百万,怂恿保安对我和唐静下死手。”
“我知道。”
“既然知道,那还有什么好谈?这算买凶杀人,无论是否成功,都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犯罪未遂,就算从轻处罚,那也是三年起步。”
“林先生……”
“你别说了,沈律,你也不是第一天当律师,像这种恶性刑事案件,你应该清楚,一旦立案,最终只能由法院来判决。”
“我明白,现在我也不是想请求撤案。”
“那你想干嘛?”
“尚未良只是一时冲动,缺少法律知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买凶杀人,他就是口嗨。希望你们能承认这一点,给他出具一份谅解书。”
“沈律,你这说法,真是颠覆了我的三观。”
“还望您多多谅解。”
“谅解什么?尚未良又不是三岁小孩,他是尚氏传媒的小尚总,是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不知道杀人犯法?”
“刚才我说了,他主要是一时冲动,口嗨。”
“冲动杀人,就不算杀人?那天晚上,如果被欺负的人不是我林东凡,而是一个没反抗能力、没官场背景的老百姓,会是什么后果?”
面对林东凡的质问,沈毕哑然无语。
之前沈毕已经详细了解过事发经过,那天晚上之所以没有死人,主要有三个客观因素。
一、当时刀在林东凡手里,林东凡有克制自己的情绪。
二、那六个保安既贪财又怕死,并不敢真的对林东凡和唐静下死手,他们只敢在自己身上扎刀子,想从尚未良手里捞笔苦肉钱。
三、刑警队的杨青及时赶到,令事态得以控制,没有持续升级。
以上这三个客观因素。
缺少任何一个,事情的结果可能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以尚未良当时的愤怒状态,他是真想剁了林东凡和唐静。就算那六个保安不配合,他还会想别的办法,KTV的冯经理会协助他发泄情绪。
现在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向检察院申请逮捕。
这也是意料中的事。
不过……
沈毕也坚信一点,如果林东凡肯高抬贵手,就算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控告尚未良,仍有机会推翻这个罪名,争取到缓刑,甚至是无罪。
让尚未良免于牢狱之灾,并不难。
细思至此。
沈毕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