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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林丹沙留下芳华侍候,先行离开。

不弃不习惯有人替自己洗澡,看到芳华的脸色,知道她也不情愿。便示意芳华在阁外守候。

见芳华眉开眼笑脸色由阴转晴,不弃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小姐我水葱般柔嫩的肌肤,若是被你的长指甲戳破了可不好了。”

气得芳华冷哼一声,扭腰走了。不弃的心情瞬间好得不得了。

被林老爷摆布她没办法,要她顶着小姐的名头再看下人的脸色,不弃无论如何不肯吃这个亏。

阁里只剩下不弃一个人。她看着木桶随手从里面捞出一把药草看了看,桔皮甘菊益母草,的确是养颜杀虫的方子。她撇撇嘴道:“嫌我脏么?谁知道这木桶多少人用过!”

她三下五除二脱了个干净,直接进了温泉池。

水温正合适。流动的温泉水冲涮着身体驱走了寒意,她舒服得发出一声呻吟。不弃悠然的想,如果每天都能泡温泉澡,做林老爷的义女也不错。希望林老爷需要她做的事不会太麻烦,否则她还是只能带着花九传给她的陶钵溜之大吉。

交易(1)这晚的月色很美。

雪积在青松的蓬蓬松针上,像晶莹的花朵。

在她的记忆中,这是生平头一回觉得雪景漂亮。对于穷人来说,大雪带来的不是美景,是寒冷。

前世她五六岁时,抱着玫瑰花在凌晨一点的冬夜里售卖。粘着一对对经过她身边的红男绿女,求他们花一元钱买下一枝。寒冬腊月冻得直吸鼻涕,只希望能早点被接回租住的平房里,可以煮上一碗热汤面吃。

这一世五六岁时,看到花九在大雪夜里慢慢的没有生气。镇上人家关门闭户,她已经想不起是怎么从狗洞爬进了阿黄的狗窝。只记得那晚的风吹得四肢不听使唤,身上的血液在一寸寸的结冰。

没有感受过冬天的寒冷,是不会在披着狐裘烤着火炉时感觉幸福的。不弃用不着回头就清楚的知道,她身后坐着喝茶的林老爷脸上会是什么表情。这只老狐狸吃定她了。蓦然知道与一个显赫的皇亲有关系,任哪个乞丐哪个低贱的丫头都会惊喜交加。

林老爷既直接又隐晦的说:“干爹见你与画中夫人神情相似,想起不弃也是被花九捡来的弃婴。如若王府认定是你,不弃便有福了,药灵庄收养你多年也足感欣慰。”

如若王府认定不是呢?她会不会被砍头?

林老爷又说了:“西州府的州府县衙,世家富绅都将陆续接到这幅画像。仅凭画像寻人,年纪相仿,或神态或相貌与之相似的又何止不弃一人。为七王效力,想必到时荐上去的少女也不少。”

只是相似,不是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不弃突然想到了被冻死的花九,眼里渐渐浮起悲伤来。和花九在一起五年多,他肮脏面容里那抹呵护是世间最纯真的情感。可惜他等不到今天了。

不弃的手指绕住了一络头发。发丝黑亮有坠感,轻轻一松,就像顽皮的孩子飞快的从她指间滑跑。

芳华用篦子一遍遍替她梳理过,用手指一根根翻找过。最终确认没有虱子,林丹沙这才笑咪咪赞了声头发真好,亲自替她用缎带束在了脑后。

衣裙也是林丹沙新缝的,一天也没有穿过。上等锦缎绣小碎花的短袄,粉色的湘裙。腰间束着宽约十寸的深绿色绸带。清新柔美得让她想起菏塘里雨后初开的晓荷,。

她摸了摸衣裙,心里涌出一种对金银的热爱。

新缝制的裙子,林丹沙眉头不皱就拿了出来。同时主动说每天都给她配药材泡药浴,让她被阳光晒黑的肌肤变得柔嫩白皙,把她被劳作弄粗的双手养得生葱般娇美。

她又摸了摸碗间的翠玉镯。通体碧绿,水润剔透。林老夫人戴了几十年,随手一抹就套进了自己的手腕,道是送给新认干孙女的见面礼。眼红得大少奶奶一个劲说这只镯价值百两银子。

这般大手笔把山鸡毛染成凤凰羽……不弃的目光从青松上的雪花团上收回来,她带着林老爷所希望看到的神色转过了身来。

她认真的又看了遍画像,将那个美丽无比的女人模样记在了心头。轻叹了口气说:“可惜不弃没有这般的花容月貌,怕是干爹认错了呢?”

林老爷一直坐在太师椅上喝茶,微笑地观察着她。再一次打消了不弃的疑虑:“不弃是没有继承到这位夫人的美貌。不过,此时再看不弃,你笑起来的样子与这位夫人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接到画像,不费吹灰之力就想起了你来。这神态,越看越像。”

是吗?不弃眼里迅速闪过讥诮的神色,微微笑了。

林老爷接着又语重心长地说道:“不弃,老太太喜爱你,老夫收你为义女,只为了你能在老太太膝下承欢。谁知望京送来了这卷画像,老夫原本踌躇,怕不弃以为老夫是因此而收你为女。左思右想,老夫实不愿让明珠遗落山野。”

不弃心里暗骂,收她为义女,不就冲着她的神态与画像中的夫人长得像吗?还非要说得这般理直气壮。

可是,她好象没有拒绝的必要。似乎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接下来就很简单了。一个慈爱的喊乖女儿,一个感动得两眼泛泪哽着声音叫干爹。当然,林老爷绝对想不到,不弃喊这么亲热,是因为她想起了狗娘养的这句话。

你唱一段我演一段。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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