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果小说

玫瑰果小说>重生排行榜前十名现代 > 第六章 小金鲤和花痴和尚(第1页)

第六章 小金鲤和花痴和尚(第1页)

“老板,五台连机。”

“通宵,通宵。”

“不错啊老板,翻新了啊!”

进入网吧的五头狼直接开始咆哮,就跟才放出来的一个样儿,当然,这么说也是对的。

几人爽快的交了钱,拿了号,直接往最里面走。

这是属于他们的小秘密,任谁都觉得,外面的机子肯定更好,没法,谁让这是充门面的呢!他们也是无意中发现的,最里面的那几台机子,CPU是AMDAthlon64X24200双核的,要不是他们里面有红平这个电脑迷,还真发现不了。

“刀客,我无敌的刀客。”

“屁!枪客才是最牛的。”

“没医师你们全得嗝儿屁。”

“剑客才是王道,这种寂寞你们不懂。”

“老幺,好歹咱们刀客也有两个,人多势众啊!你得反驳啊!”

刘超在平时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五人组头目,但一碰到游戏,这群人就成了牲口,管你什么超,在我大《热血江湖》面前,都得趴下撅屁股,让大伙儿**享用。

“都闪开,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郑楚直接刨开几人,占据最里面的那台机子,直接开撸。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还愣着干嘛!

热血啊!江湖啊!杀怪啊!升级啊!

年轻人的精力是旺盛的,对待喜爱的事物是入迷的。

对老一辈而言,他们是被网络毒害的一代,因为网络危害大如天。而对他们自己而言,游戏,小说,这些东西却可以让他们见到一整片不一样的天空。

毫无疑问,郑楚也是喜欢游戏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到二十七的年龄还一有时间就混网吧!但对于玩儿惯了《魔兽》《英雄联盟》《守望先锋》的玩家而言,2005年这款《热血江湖》的吸引力,的确显得有些不足。

直接点开新浪金庸客栈,认真的浏览了下之前写的几章。

下面已经开始有人留言了。

何处狂刀:无意间逛到这里,瞬间便被吸引,到底是谁杀死了唐僧?不是孙悟空吗?怎么他好像什么都不记得,间接性失忆?楼主快更啊!

哥们儿,很明显不是间接性失忆啊!看武侠小说脑袋瓦塔了吧!

楚惜刀:楼主文笔不错,但这么写是否太过于欠考虑了,把德高望重的唐僧写的跟个泼皮一样,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更是成了三个恶霸,照这么写,那为什么他们还要西天取经呢?这么没有逻辑性嘛!一个是得道高僧才西行取经,一个是齐天大圣,两个曾是天庭神仙,却丝毫没有一丝仙气佛性,反而却处处体现出一股子地痞的味道,这点也不符合人物自身形象。

当然啦!才写几章就被你看出逻辑了,还是网络第一神书吗?让你的神佛都见鬼去吧!

金古梁:楼上说的完全赞成,但说法太过委婉。楼主写的狗屁不通,这都是些什么东西。《西游记》乃我国四大经典名著,这么写,简直就是亵渎,对名著的亵渎,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亵渎,对中国文化的一种亵渎。强烈建议版主删除这篇文章,这种东西,玷污眼睛。

玷污眼睛你还看,你的眼睛怎么那么贱。

小小飞刀:对于楼上的言论,飞刀我不敢苟同。时代在进步,文学也需要进步。虽然你们长篇大论的批评,但我看到楼主的文章,心里就一个字:爽!就应该这么写,妖是妖他妈生的,人是人他妈生的,神仙也是人他妈生的,为啥不能是地痞的味道,我就觉得挺好看,楼主加油,看好你。

总算有条脑残粉了,人都是爱听好话的嘛!他自然也不例外。

抬起手,简单的回复了句:神仙是妖生的!

即便前世的他,也不过是个扑街写手,写了几百万字,评论区楞是广告多于评论,最后干脆留言,然后将其置顶。

2005年的广告还不是那么猖獗,而且每一条评论不管褒贬,字数都还不少,不像后世,全是些“恩!不错,加油”“开头可以,加油!”之类的话。

他自然也不是那些大神,可以视万千恶评如无物,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那境界离他现在,太远了。他花了几分钟,愣是将全部评论看完了,不多,也就十来条,即便是恶评也都礼貌性的回复了些客套话。

回复完却发现,原本心潮澎湃的心,已然开始乱起来。

没法,再一次的将前面写的文重新来回的看了两遍。确认自己已经进入状态了,才慢慢抬起手来,指尖跳动。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