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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1页)

国庆有七天假。

孟盛楠除了隔天去上俩小时吉他课之外就一直呆在家里,稿子写了又删,沈从文路遥的小说挨个看,戚乔这家伙早就不知道和宋嘉树去哪闯荡江湖了。

大早上,盛典坐在客厅看民国剧。

“妈,老爸干嘛去了?”孟盛楠咬着根黄瓜从厨房溜出来,扫了一圈四边。

盛典视线都没离开电视屏幕。

“康慨家打麻将。”

“真舒服。”

盛典问:“你不舒服?”

“嗯。”孟盛楠嚼着黄瓜说:“再一个多月就要交稿了,我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

盛典抬头说:“你老憋在家里能有什么灵感,又不出去玩。要知道经历是写作最宝贵的财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道理你都不懂了?”

孟盛楠皱了皱眉。

“懂是懂,可我现在进到死胡同了。”

盛典将电视声摁小。

“那就往简单点想,你身边的人或者事都可以写,不一定要天花乱坠的,有共鸣能触动人才是好作品。”

“妈。”

“干什么?”

“你教你们班学生写作文就这样?”孟盛楠问。

盛典瞥了她一眼,“一个字。”

“什么?”

“真。”

孟盛楠琢磨着盛典的‘真’字出门上街溜达找素材去了。不得不说,刚刚盛典老妈那番话她还是有些感触的,毕竟教了二十年小学语文的盛典吃的盐比她走的路还要多。

不过,一个人逛街还不如回去写稿子。

孟盛楠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去第一广场的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刚付了钱往出走就碰见个熟人。

“孟盛楠?”

她看了男生一眼:“你也来买书?”

“你买的什么?”傅松点头,反过来又问她。

孟盛楠将书递给他,傅松接过看了眼封面。

“你喜欢外国文学?”

“还行,很多都读不懂。”

傅松:“那你还买?”

“我喜欢藏书,而且你看它封面多好看。”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调皮难以遮掩。

傅松看了她一会儿。

“假设人的一生到六十岁为止,工作的时间是十三年,除去睡觉和吃饭剩下的时间是十七年,那么你实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去看这些读不懂的书。”他尽可能的简单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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