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点头说。
“称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这让她有点难受,好歹曾经也对她提过亲啊,怎么现在看自己一点波澜都没有呢,仿佛自己就是一阵风。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我也要一块板油。”他大舅鲁红海拿走了另外一块猪板油。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结果人家根本没看她,目光都在妻儿和大野猪身上。等看过来时也是风轻云淡,没有任何显摆或者其他的情绪,就像是在看路人。
由于最后还要称总重,平均一下,拿猪心这种实惠又划算。
“爸,哥,这两条肉你们一人一条。”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金艳站在一旁,看着林恒和秀兰,有些后悔当初没嫁给他了。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田百顺嘿嘿一笑:“我拿猪蛋猪枪,老头子就喜欢这个。”
“来,帮忙把猪抬到木桶里汤。”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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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恒来了啊,这打扮好模样啊。”
第三轮开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猪心。
“那是你们技术不行,要是我,一枪就打到脑袋里去了。”
而后杀猪匠拿出砍骨刀,先从肚子划开,将心肝脾肺等内脏一件件的拿出来。
然后是猪脖子那一圈肉,也要割下来,他们这里称之为“行圈”,直接被送了一半五六斤去厨房,今天吃个够。
一口气大野猪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后一个人扯鼻子上的绳套,一个人扯尾巴在开水里汤。
“难怪这么重,我都抬不动。”林恒嘿嘿一笑。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兰,人家真是般配。”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到了这一步,算是初步完成了操作,杀猪匠拿出两个铁钩子钩在猪两胸的位置。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林恒和秀兰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手握住在猪皮上砸,猪毛就连带着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老房子门口围观的人少了许多,但依旧有二三十人,显得很拥挤。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