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愿意倒卖货物,这两年跨省倒卖货物也很赚钱,但是林恒不愿意,不想离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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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恒保证道。
李彩凤嘴巴一扯,顿时不想说话了,她知道陈秀兰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又不重,我背着挺好的。”陈秀兰淡淡的道,“最起码我家那口子不发酒疯。”
后面却传来了林恒的声音:“一般般吧,这衣裳在城里就卖一块钱,你穿着也不好看啊彩凤。”
李彩凤很胖,穿着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老婆陈秀兰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说不上绝美,但绝对可以称得上漂亮。
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
此时的老婆刚走到隔壁刘家的院坝前面,被刘家儿媳妇李彩凤拦着聊天。
林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再说什么都是轻飘飘的,呼了口气看着她道:“孩子给我背一会儿。”
林恒进屋拿了一把弯刀,临走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放在墙上的弹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陈秀兰看着林恒,有些无奈的道。
陈秀兰拿了一个竹编的小背篓给林恒,从他怀里接过孩子,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着他。
这善良淳朴的女人,愿望也是这般的简单朴实。
“不用了,家里的几件修补一下还能穿,钱存着买必需品。”陈秀兰摇了摇头道。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每次去还都是借钱要吃的。
但心里却有些美滋滋的,自从结婚之后,林恒可再也没说过她好看了。
自己是在隔壁绿水县集市和陈秀兰认识的,随口的承诺被她当真,不顾家里反对嫁到了自己家。
这后来成为了林恒心里的一个疙瘩,一辈子都没法消除。
他重生有着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宽阔视野,慢慢来,不用急于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李彩凤表面上是在关心陈秀兰,实则是在显摆,秀优越感。
八几年不禁枪不禁猎,赶山是发财的好路子。
陈秀兰走了,李彩凤还在后面阴阳怪气呢,她知道陈秀兰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话。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设施,农村女性最喜欢攀比。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着自己才买的有着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着说道。
“现在这衣服太贵了,讲了半天价也要人家低于两块钱也不卖,我说不买吧,我家那口子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你惹她干啥啊,改天就又被她传的满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点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经常被几个哥哥辱骂,觉得她活该,当初不听话非要嫁给林恒。
“我说我来就我来,你背的够久的了。”林恒坚持道,走过去要接女儿。
陈秀兰看了他一眼,无奈的把女儿给了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