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六。一六六。二一一
想到这儿,她甚至有种不分家了的冲动。
“一晚上都没停,估计还要下一天。”秀兰坐起来说道,下雨无事可做,她也就没有早起。
吃完了他才开口将自己捕猎的全过程说了一遍。
其他人也都没睡,照着手电和煤油灯,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只猪獾。
“是的,该睡了。”
“应该没了,把老鼠捡起来睡了。”又等了十多分钟,一点动静都听不到了,林恒打开了手电筒去捡老鼠。
“这个好大,怕是有三斤重吧!”秀兰看着那只都发黄的老鼠震惊道。
“这能行吗?”凑到林恒耳边小声问道。
“纯姜汤啊!”林恒喝了一口,感觉有点难以下咽。
林恒说了一句,就静静等待。
“老鼠太吵了,我要收拾它们。”林恒忍不了了,重生回来这么多天,每天晚上都会被吵到。
“估计能卖三十多。”
“那也行。”秀兰点头,老鼠喂了雄霸,那猪獾的肝脏人就可以吃了。
林恒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因为感觉没希望打到猎物而做的保底选项:“对,打了喂雄霸的,但是害怕血腥味惊到猪獾,就没拿着,丢在林子里了。”
下一刻,林恒的身体就靠了过来,亲手示范……
秀兰也一样,这都是刚刚太兴奋了导致的。
秀兰揉了揉眼睛,无奈道:“是讨厌,但是他们在顶上的篷布里面,你能怎么办?”
听他这么一说,大家都有些困了。
将肉挂到老鼠吃不到的地方,众人各自回房休息,但却不时传出声音,可见大家都很激动。
“你还打了绿胡刁子?”秀兰扭头看着他。
“我服了,你这一手弓箭没话说,四十步都能准确射中,叔叔我为自己之前的态度道歉,这一杯我干了。”
饭桌上,因为这一头猪獾,林恒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主角。
一张完整的猪獾皮,市场收购不会低于三十块钱。
秀兰的手再次抓住了林恒的手臂,表达着对他的崇拜。
皮毛也不是猪那样坚硬粗糙的,其皮革制品美丽大方,色彩艳丽,是制作高级裘皮服装的原料。
“梁叔你说笑了,我这么年轻,你觉得我应该再学习一下也正常。”
林恒微微一笑,都快迷失自我了。
但是这么一钉,篷布里也就成了老鼠的天下,每天晚上都呼啦呼啦的,烦人的要死。
砰!!
因为林恒现在横着蹲在床尾的位置,她也不好睡了。
“二爹,你是怎么打到这么大一只猪獾的啊,太牛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