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于一切的仙堂都应该尊重,不可欺犯;
8。应礼敬一切圣贤,无论人或仙神;
9。对于正法不怀疑,时时熏修,自可正果;
10。尽自己所能教化众生,不可误导;
11。不可纵容弟子为恶为非;
12。凡事应以和为贵。
散仙章共计十二条既:
1。无事不居烟火之地,勿妨碍常人生活;
2。对正仙仙长应常怀敬仰之心;
3。一切时刻应心中常生上进心;
4。勿要攀比福报多寡;
5。莫与同道争锋火并;
6。修道之时常怀利人之心;
7。对于善人长相拥护,对于恶人长相远离;
8。勿对常人之阴阳二宅广生损害;
9。勿对体虚身弱阳气不足之人梦魇迷惑;
10。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11。勿应随时显像,以免常人生烦恼而横加诽谤;
12。应常接近佛道观庙,广听僧道说法。
胡三太爷立规矩的时候曾说过:“对于以上条目如有不遵守者破坏者,皆不为我仙门弟子,不受先师护佑,久后必遭雷击天谴。如若谨记在心,遵守不忘者,必有善神护佑先师提携,不久则归仙谱,即刻正果。望后世子孙永记在心。”
这些细条文都是胡三太爷为后世子孙立的,以免他们道业荒废,遭天雷所遣。上面对成仙的修仙的都做了系统的规范,防止这些修仙的弟子们损折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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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这些规矩还有另外一章,这是根据这些仙家需要出马或是立庙而规范的,主要讲什么情况可收香童、什么情况可以报复、什么情况可以要人命等等,这些都是天条允许的,没有罪过的。
法外章共计十二条即:
1。有侵犯我等修仙之地者,可以报应;
2。有伤我身体者,可以报应;
3。有害我性命者,可以报应;
4。无辜损坏我等小庙者,可以报应;
5。凡是与我等结下任何缘分者,可以收为香童;
6。凡人身上长有邪骨者,可以收为香童;
7。凡人心善无恶迹,仙缘浓厚者,可以收为香童;
8。恶心损害我身体者,可以折磨;
9。恶心杀害我等而不知忏悔者,可以夺人生命;
10。对我等不恭敬而有恶言恶行者,可以折磨;
11。故意坏我洞府毁我堂庙杀我子孙者,恶报其人;
12。有恩于我等无论是何人者,皆应厚报其人并其子孙。
从这些规矩我们可以看出来,仙家们是非常讲道理的。也并不是什么人想做出马的香童就可以做的,必须要看缘分,且有着十分严格的规矩约束着。
所以这里张九炎告诫同修,不要用自己的私欲去扰乱他们的修行,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也免得折损他们来之不易的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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