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让人失望的是,我看到的,依旧是一堵灰色的土墙。
“直觉。”沈重毫不犹豫的说到。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一字一句的道:“直觉?”
我有些傻呆呆,他竟然说是直觉??
直觉你妹啊直觉!你们全家都是直觉!
沈重点了点头,我立刻就要暴走了,大喊道:“你告诉我,你把我们当作犯罪嫌疑人,甚至你还给我做了口供,所有的证据,就是你的一句话,直觉?”
沈重却是摇头了,把车速放慢了一些,开口道:“你是学习着怎么能够做一个合格的侦探对吧?那你就要记住,要想破案,就一定要想人所不能。第六感,是最准确的东西,你难道没有使用过第六感?那为什么你们会进入图书馆的地下室?
我想要反驳,但是却无奈的找不到任何的反驳理由。
“霍米小姐,虽然你还是在读学生,但是我做为你的前辈,可以稍微负责任的告诉你一点。如果你不能够让自己对直觉负责的话,你就不适合侦探这个职业,大胆推理,小心求证。”沈重用很锐利的目光,紧紧的看着我的眼睛,视线就像是一把尖刀,将我的心上的秘密防守线,一下子就戳破了。
我慌乱的低下了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心却开始怦怦直跳起来。脸上好烫。
沈重的语气缓和了不少,车速也加快了很多:“刘亚梅的尸体,被抛尸在图书馆内,但是却是在我来到图书馆之后发生的事情,而且,我竟然没有抓住那个人。他不可能离开图书馆的,唯一的说明便是图书馆除了那个地下室的入口之外,一定还有另外一个通道。”
我不假思索的抬起头,脱口而出道:“图书馆和地下室之间的夹层!”
沈重很是赞赏的点了点头,然后踩下了刹车。
“到了地方了。”沈重打断了我的话,开始取下车钥匙,并且开门下车。
我快速的跟了出去,却发现自己站在一栋老式的三层洋房面前。
这栋洋房,是欧式古典的风格,淡黄色的表墙不知道是建筑它的时候刷上的颜色还是因为时间太长然后一点一点退化。
总之,这个颜色配上这样的房子有些奇怪,总是哪里不协调的样子。
洋房每层我能看到的是两个房间之间,夹着一个巨大的阳台,阳台的中间能够看到里面的床铺,还有玻璃的吊灯。
应为视线所拘束,我看不到洋房后面是什么样的情景,整栋房子前面有一个小院子,然后铁栏将它们与马路隔开。
这里,就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彷佛是穿越了。
“走吧,这几天你就暂时居住在我这里,为了安全。”沈重快步的走向铁门,然后拿出了一把钥匙,吱呀一声,铁门就打开了一条小逢。
这一声干涩的轴承转动声音让我的额头上起了一层白毛汗,哆嗦的迈动步伐,跟着沈重,就走进了铁门。
小院子里面全部中满了白色的玫瑰花,淡淡的似有似无的香气不断在我的鼻翼间缭绕。
玫瑰刺藤之间,只有一条小小的石子路,通向十米之外的洋房。
“喂,玫瑰不是没有味道的么?”我小跑着跟着沈重身后,然后疑惑的问道。
沈重没有说话,但是,我好像看到他笑了,没错,就算是我在他背后,也看到了他的笑容,就像是春天那样的灿烂。我呆住了,一个男人的情绪,竟然能够以这样的方式表达出来?
沈重走近了洋房,那是一个复式仿古的小铁门,但是,我分明没有看到他拿钥匙,或是做出任何的动作,门,竟然就那么开了,吱呀吱呀的声音彷佛就像是撒旦的召唤,让我的心,跟着铁门的转动,不停的跳跃着,紧张的跳跃着。
但是,当我看到门口站着的那个女人的时候,紧张的跳跃一下子就变成了茫然。
那是一个极为美丽的女人,我想不到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她的美貌,或者说我满腹的油墨,一下子就全部干枯,玫瑰?或许过于妖娆了,她就像玫瑰一样灿烂,但是却静匿无比,我终于想到了什么词汇来形容她了。
白玫瑰,满院的白玫瑰,就是她的世界。
沈重很是温柔的抱住了那个女人,然后细声的为我们两人介绍着。
“她叫霍米,这两天要在这里住一住,就让她住在我们隔壁。”
然后沈重又对着我点了点头,道:“我的妻子,白玫。”说完,她便同白玫相拥着走进了洋房。
留下呆滞的我,站在满院的玫瑰之中。
白玫瑰因她而有香气,她叫,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