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顾栖松是个十分称职的保镖。他在剧组的时候就总是守在附近,更何况陈璇只是个并不熟悉的人,出于他保镖的责任感,他需要将她时刻保持在视线范围内,在得知陈璇的想法后,他便陪同她重返休息室。
听对方是来找阮夜笙的,奚墨立刻站了起来——刚休息没几分钟,精分演戏时刻又来临了。
好在她已经习惯了,切换自如。
阮夜笙也跟随站起。
“你好,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奚墨见陈璇看起来挺紧张的,当下舒缓了声音,微笑道。
陈璇抬起眼,有些怯怯地低喊:“踏……踏歌。”
阮夜笙面上一愣,完全是下意识抬眼看过去。
踏歌这个名字,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意义也太特别了。
当年阮夜笙的电影“踏歌声”红遍全国,她扮演的女主角踏歌成为许多影迷心中无可替代的一抹颜色。这颜色炽热明灿,和阮夜笙在电影结尾的那一段风华舞蹈一起,永远地留在了那段早已消逝的旧时光里。
如今她早已被大众遗忘。
可在真正爱她的人们心中,她的模样从未被时间消磨掉,只需要哪怕一个快速的掠影,就足以唤起那些人心中珍藏的记忆。
奚墨看过阮夜笙的踏歌声,她当然知道陈璇称呼的这个名字的意义,也猜到这个陈璇应该是阮夜笙的粉丝。
奚墨笑着说:“已经很久没人这么叫过我了。”
有些粉丝入戏太深,爱上作品某个角色,总是将饰演的演员也当做她最喜欢的那个角色,做着一个与现实不同的幻梦。
奚墨见陈璇眼睛里的光彩诚挚又炽热,不忍叫醒她的幻想,便一直保持着笑意。自己的粉丝里也有很多是直接称呼自己某些角色的昵称,虽然她演过那么多角色,却自认永远是奚墨不会变,她在戏里是角色,戏外就完全将自己剥离开了,可既然他们喜欢这样叫,那么她也希望他们开心。
“踏歌,我是……你的粉丝。”陈璇扶着门,比她刚开始来探班时似乎要紧张很多倍:“我就是想来……想来看看你,会打扰你么?就一会会。”
“谢谢。不打扰的,我现在暂时没什么事。”奚墨大方自然地走到陈璇面前,招呼她道:“到这边来。”
陈璇显得有些局促,站着没敢动,奚墨笑了笑,转身朝沙发走去,并朝她招了招手。这笑容和煦,顿时像是给了陈璇莫大的勇气,陈璇赶紧跟了上去,不过她的腿有点问题,走路有些一瘸一拐,不大协调。
走路时陈璇似乎顶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这个缺陷暴露在了人前,还是在她那么喜欢的偶像面前,她下意识用挎包象征性地挡住了自己的腿。
奚墨当然也早就看到了她腿脚的问题,所以才将她引向沙发方向,方便陈璇休息。
“坐吧。”奚墨温言道。
陈璇却还是站着,双手紧紧攥着挎包。
阮夜笙默默地站在沙发旁边,打量着陈璇。这么久了,她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有粉丝来找自己,这种感觉的确是有种奇妙的怀念,可惜现在她换了身体,不能以阮夜笙的身份与她交流。
陈璇看了看奚墨,又转头望着阮夜笙,双颊滚烫。
阮夜笙微微一笑,她寻思着眼前这个情况,或许自己不方便留在这里,正准备和奚墨低低交待一声后离开,陈璇却朝阮夜笙鞠了一躬,有些结巴道:“奚墨,你和踏歌我都特别特别喜欢。今……今天我和其他姐妹们一样,也是特地来看你的,只是我的确是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想看看能不能碰到踏歌。但我真的不是利用这次跟后援会成员来看你的机会做别的,我是你的粉丝,喜欢你很多年了,请你相信我!”
奚墨和阮夜笙都没有料到这个陈璇会突然解释起来,阮夜笙更是觉得她这副认真又紧张的样子挺可爱的,又想到如果现在离开的话,可能还会给陈璇带来压力,让她误会,不如留下来更自然一点。
阮夜笙笑道:“我明白的,你坐吧,我给你拿点喝的,果汁好么?”
陈璇又惊又喜:“不,不用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