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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真相大白(第1页)

99。真相大白

警察问:“既然是开水烫伤的,为什么刚才说是冻疮呢?”

另一位警察说:“烫伤和烧伤表面上看一样,但是他们有区别,要不要请一位医生来鉴定一下?”

“而且你在询问的时候,又故意用大衣掩藏着受伤的手。你这是心中有鬼,欲盖弥彰。”

种种迹象表明,汤艳红的伤有问题,警察把嫌疑的目标锁定在汤艳红的身上对她重点突击审查,开始的时候,汤艳红百般狡辩,死不承认,后来经不住警察的轮番攻势,终于承认蓝家小院的火灾事件和自己有关。确实的说,就是她汤艳红一手制造的纵火案。

汤艳红和蓝铃儿,林巧巧三个人是同一年生的同龄人,他们在同一个村子,小学和初中都在同一个班,她们在十六岁之前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初中毕业后,林巧巧继续上高中,蓝铃儿和汤艳红却去上了中专,中专毕业后,大家的生活轨迹却发生了很大的不同,林巧巧就不说了,蓝铃儿和汤艳红都是中专毕业,汤艳红自认为长得也不比蓝铃儿差,但是蓝铃儿的工作分配在县城,找的老公又是县城里的人,汤艳红则分配到了偏僻的山村小学,找了一个同样来自农村的男人,汤艳红从此心理失衡了,虽然表面上还是把蓝铃儿当作朋友,但是心底里却恨透了蓝铃儿,条件相当的两个人。命运却天差地别,这虽然不是蓝铃儿的错,但是因为有她的参照。自己就显得更加的落魄。所以羡慕嫉妒后面自然就是恨了。

各方面条件比蓝铃儿好的人多了,汤艳红不羡慕嫉妒恨他们,因为他们离她的生活很远,而蓝铃儿却离她的生活很近,作为好朋友的两个人常常在一起,聊的无非就是自己的情况,她们是一个村子里的。又是朋友,所以碰面的机会就多,每次碰面。汤艳红对自己很不满意又无法改变的现状更加绝望,对蓝铃儿的妒忌心更强。

汤艳红以为自己对蓝铃儿的妒忌心掩藏得很好,没有人知道,但是蓝铃儿突然有一天会向她提出断交。令汤艳红很吃惊。她不知道蓝铃儿是怎么察觉到的。

更加让汤艳红吃惊的是,蓝铃儿和汤艳红断交的第二天,当汤艳红在村道上遇到普建兴,和普建兴正在讲话的时候,蓝铃儿却出现了,并且指责汤艳红勾搭普建兴。

就因为蓝铃儿的这句话,让汤艳红从此背上了勾搭朋友老公的恶名,汤艳红的生活从此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和老公吵架。打架,被老公侮辱。最后汤艳红被老公捉奸弄得声名狼藉,虽然最终和老公离婚了,但是所到之处被人指指点点,被人唾弃。

汤艳红认为自己过到这般田地,全都是因为蓝铃儿,她不知道为什么蓝铃儿要污蔑她勾搭了普建兴,虽然她暗地里确实喜欢仰慕普建兴,普建兴长得斯斯文文的,而且在一中前途无量,而自己的老公五大三粗的,一辈子都不可能会有什么出息,汤艳红虽然对普建兴有那个心,但是她一直没有机会付诸行动,也许是蓝铃儿察觉到自己对普建兴的这种心思,所以这样说。

在汤艳红的意识中,蓝铃儿是又懦弱又笨的人,怎么一下子就变得灵敏强悍起来了?汤艳红百思不解,也恼怒蓝铃儿破坏了她的计划,搅乱了她的生活。

汤艳红离婚以后,曾经多次试图去找过普建兴,希望通过普建兴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普建兴对她很冷淡,并且婉言拒绝了对她的援助,她想,如果不是自己的名声毁掉了,自己一定会让普建兴爱上自己,但是普建兴对如今名声尽毁的汤艳红避之不及。

而与她相反,蓝铃儿离婚以后,小日子过得越来越舒服,有钱赚,又找了一个出色的男朋友。

汤艳红觉得生活嘲讽了她,为什么她过得越落寞,蓝铃儿却过得越滋润,她决定要把蓝铃儿给毁了。她恨蓝铃儿,恨蓝家小院,于是她想出了用火烧蓝家小院的办法。

可是蓝家小院有一只大黑狗很灵敏,只要有人走近,它就叫个不停,对付狗一般的办法就是下药,在烤得喷香的肉上放毒药,然后丢给狗吃,就万事大吉了,但是蓝铃儿家的这只狗却不吃汤艳红精心制作的毒肉,但是汤艳红报仇心切,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管不了那么多了,她决定把蓝家小院的门反锁住,这样,就算是蓝铃儿发现起火,她也出不来,只能等死。

那天夜里,汤艳红选择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去烧蓝家小院,因为那时候是人睡眠最深的时候,之前傍晚的时候曾经丢了一团烤肉给蓝家小院的那条狗,但是那狗还是没有吃,汤艳红提着五公斤的汽油过去,才靠近大门,没有弄出任何动静,那狗还是灵敏的察觉到了,随后叫了起来。

蓝铃儿也和她家的大黑一样灵敏,很快就起来察看,汤艳红孤注一掷继续把汽油倒在了蓝家小院的门上,蓝铃儿隔着门问:是谁?干什么?汤艳红一慌,就让汽油泼了一点在自己的手上,所以当汤艳红毅然决然点起火的时候,汤艳红自己的手也被烧伤了,蓝铃儿和蓝妈在院子里听到一声惊叫的时候,就是汤艳红把自己的手烧伤了。

汤艳红把一切事情都扛了下来,一口咬定说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做的,没有其他任何人参与。

蓝家小院火灾之前几天,罗锦文看见有两个人在蓝家小院门前鬼鬼祟祟的,其中有一个是女人,他们遗留下来一个引火的松毛,警察问汤艳红那天晚上那个女人是不是她?他们是不是那天晚上就想下手,只是因为罗锦文的到来而没有得逞?

汤艳红矢口否认,说一直是她一个人的行为,那天晚上罗锦文看见的人她不知道。汤艳红否认的目的是想包庇另外的同伙。

嫌疑人招供,揽下了所有的罪行,案情基本明了,只是有没有同伙还有待调查,但是上面又催着要结果,公安局为了尽快结案交差,这个案子又不是什么问题严重的大案子,所以很快就结案了。

案子移交到检察院。

在检察院公诉了一个月后,法院宣判汤艳红因为故意纵火企图谋害他人,判刑有期徒刑三年。

汤艳红被宣判的第二天,事情急转直下,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汤艳红说自己怀孕了,经过法医检查,汤艳红确实怀孕三个月了。

虽然汤艳红已经离婚,而且声名狼藉,但是臭肉容易招苍蝇,所以汤艳红身边也不乏男朋友。

听到汤艳红怀孕的消息时,蓝铃儿的芳菲园已经开业了,蓝铃儿想,怀孕三个月,那么蓝家小院火灾的时候,汤艳红就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汤艳红不可能怀孕三个月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么说来,汤艳红故意在她怀孕的时候纵火烧蓝家小院,就是为了怕事情暴露以后借怀孕来逃避坐牢。

果然,因为汤艳红怀孕,她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当然,因为判刑,汤艳红的公职是没有了,但是因为怀孕,汤艳红免除了牢狱之灾。

以汤艳红的心机,她不可能做这样破釜沉舟的傻事,但是她还是做了,说明仇恨已经让她完全丧失了理智。

ps:谢谢先生,狠重要的月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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