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晚上九点,大学城附近的酒吧一条街,放眼望去,街道两边霓虹灯闪烁,往少了数可能都有十来家,里面传来阵阵歌声,而ilot是歌声最动听的那一家。
ilot是近两年才开的新店,算是后起之秀,由于装修和内容都受年轻人喜爱,所以很多大学生晚上会来,几乎一到九点之后便座无隙地,要来得提前预定。
此刻,江曙坐在二楼的厅,目光落在驻场台上,台面中央暗光交叠,白雾在深红色的光线中飘飘袅袅,给人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
而那个画着烟熏妆、穿着牛仔短裤、脚踩做旧马丁靴,上身黑色短款露脐装的女孩正坐在白雾中,怀里抱着一把电吉他,她浑身散发的野性,让人觉得她像一只会挠人的猫。
“啧,你这金丝雀白天和晚上是真的不一样!”李向彦指着季怜星,“你看,她是不是还扎了几根脏辫?狂野啊!”
江曙没心情去关注季怜星的头发,她的关注点在季怜星的腿上,由于季怜星穿的超短裤,她又坐在高脚凳上,总有一种下面的人都在看她腿的感觉。
“她这样穿,是不是会被看?”江曙瞥向李向彦,她来酒吧的时候不多,一年不到五次,大多数都还是陪别人来,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情况。
李向彦常年在酒吧晃荡,什么都见过,他实话实说“我觉得吧,她这个打扮已经够保守的了。”
“我没问你保不保守,我只是问她会不会被看。”
“肯定会啊!”李向彦目光落在季怜星的腿上,心想这姐妹的腿真的又长又直,那是个人都得多瞟几眼啊。
再去看江曙,发现江曙表情有点僵。
“害,你这占有欲有点太强了,人家底下那些看得到又摸不到,你在这儿醋什么醋。”
江曙转过头盯着李向彦,语气冰冷“我怎么醋了?”
“是是是,你没醋。”李向彦拿起一杯酒抿了一口,呵呵,就真的好笑,他太了解江曙,这人嘴硬成性,她不想承认的东西,就是把她牙打碎了都不会承认。
这时,舞台中央的女孩吹了两下话筒,用低沉的嗓音对着台下的人说
“大家好,我是今晚的歌手belle,好久不见~”季怜星抿唇笑了下,鲜橘色的眼影下是一双动人的眼睛。
她连说话的音调都和平常不一样了。
“好久不见!!!bel!!!yyds!!!!”台下有顾客在对她挥手,而且还不止一个两个,而是一大群,男的女的都有。
李向彦这边嗑瓜子儿,嫌事儿不够大,在江曙耳边说“啧,看到没,你这金丝雀还有小粉丝呢~挺受欢迎啊!”
江曙目光还是落在季怜星的腿上,一声不吭,李向彦说的没错,看起来季怜星在这里是挺受欢迎的,可是她心里有那么一点点不舒服是为什么呢?
难道真的吃醋了?可是吃醋是什么感觉呢?吃醋的表现是什么呢?
江曙不明白,只觉得这里好吵,有点心烦。
季怜星怀里的电吉他弦被拨了两下,底下安静了些。
“今晚第一首《runngiththeolves》送给大家。”
旁边的鼓手开始敲打前奏,配合着季怜星手里的电吉他。
季怜星凑到话筒前,唱出第一句“runandholdtosafergrounds”
其他台座的人原本还在喝酒,只有围在舞台周围的那群人得劲,估计是因为经常听季怜星的歌,来帮她顶场子。
结果听到季怜星唱出第一句的时候,有的喝酒的人抬起了头,往台子的方向看。
大概是没想到她的声音这么有特色,是那种空灵中带着野性的感觉,音色不似她人那样单薄,而是嗓音充满了力量,却不显鲁莽,恰到好处。
江曙坐在二楼,静静听她唱歌,有些被惊艳到,她从没想到她的小刺猬唱歌的时候是这样的,好像变了一个人,变得陌生。
所以她真的是一碰就缩起来的刺猬吗?还是说像现在这样,声音穿透力极强,像是草原上奔跑的狼。
“i039iththeolves(今夜我伴狼狂奔)”
季怜星唱到高l潮时,场子已经炸了起来,舞台前面那几个小年轻人已经开始附和,似乎早就知道她下一句要唱什么。
一旦氛围被带动起来,酒吧老板的目的便达到了,季怜星背后的是快速翻滚的大屏幕,上面显示着为她投票人的id,说是投票,其实就是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