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遍了全国的各个角落,我甚至去了国外找她,可我没想到,这个狡猾的女人,居然就藏在南都,藏在我的眼皮子底下。
我以为,她那么聪明的人,在上一次她怀孕时,从6号别墅逃跑,就藏在南都被我抓回来,这一次,一定会吸取教训,不会再藏在南都,会逃得远远的,没想到她居然用了一招险招。
这一次,我把她抓了回来,关在一座四面都是海的小岛上。
她表现得很乖巧,很温顺,可我知道,这只是她的表象。
我不会再相信她!
就算不能得到她的心,就这样困着她一辈子,让她永远陪着我也不错。
这个女人心太冷太硬太狠太无情,我已经不敢奢求能得到她的心,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就算她怨恨我憎恶我,我也要困住她一辈子!
我是个魔鬼,生在黑暗中,死,也会下地狱,而她,只能与我一同下地狱。
这一次,我绝不会放手。
我知道我病了,病得很严重,这是一种叫执念的病,我这一辈子都好不了了。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这样一个疯狂,变态,让人退避三舍的人,再多一点病,也无所谓。
我这一辈子,除了幸子靠近我,其他人都不愿意靠近我。
我知道,罗艳不是幸子,她这辈子都不会像幸子那样,温柔如水的对我,给我温暖,给我拥抱。
可是,我不在乎。
就算她憎恨我,我也要她陪在我身边!
如果她死了,我知道国外有一种技术,能把人的骨灰,压缩成石头,我会把她的骨灰压缩成石头,日日夜夜戴在身上,永远陪着我。
如果我死了,那我在临死前一秒,会杀了她,拖着她一起下地狱。
我就知道不能相信她,她一直背着我,想要逃跑,她每天都会出去,美其名曰散步,实则勘察地形。
她走遍了这座海岛,当得知海岛四面都是水时,她明显很失望。
可如果就此放弃,那就不是她了。
我装作看不见她的小动作,装作看不见她时不时的去小码头转悠。
码头上没有船,唯一来往的船,是早上四五点,来给我们送生鲜食物的快艇,送完就走,从不在码头停留过久。
她如果想逃跑的话,一定会找机会上那艘快艇,那是她唯一的机会。
我无比清楚她的计划,可我装作没看见。
我在等,等她的希望即将实现时,突然出现,让她的希望转瞬间化为泡影。
我要让她知道,她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她这一生都没有办法逃离我的手掌心!
我喜欢她,她就得陪着我!
终于有一天早上,送生鲜食物的手下离开时,她偷偷追了出去。
而我,一直在黑暗中,冷冷的看着她。
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差点说动了我的手下带她离开。
真的是只狡猾的小狐狸啊!永远知道人性的弱点在哪里,永远知道怎么在夹缝中求生。
凌琛果然是最懂她的人。
可是,那又如何?
我喜欢她,她就是我的!这一次,我不会让她再从我身边逃走!否则,我宁愿亲手杀了她!将她的骨灰做成石头戴在身上,从此,她就能永永远远的陪着我了!
我出现的那一瞬间,我亲眼看见她眼睛的光芒黯淡下去,她绝望的神情,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居然让我觉得有点高兴。
我真的是个变态啊,我就是喜欢看她绝望的样子。
只有绝望了,才会乖乖的呆在我的身边,才不会抱着那些不切实际的希望,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