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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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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官子也感到奇怪,为什么陈仲卿会向自己提出一个这么奇怪的要求。一般来讲读书人很少会对这种“奇技淫巧”感兴趣,他也是在稷下学宫与钦天监待的那段时间,才偶然对这种火器有过一定的了解。

突火枪这是十几年前南晋北伐时发明的一众管状火器。以巨竹筒为枪身,内部装填火药与子窠,点燃引线后火药喷发,将“子窠”射出,射程勉强在一百多步左右。然而填装时间过长,再加上威力甚小,超过八十步便无法击穿护甲,而八十步的距离已经改变不了什么,足以让北辽骑兵一个冲锋冲上前收割人头。

宋清昭靠着木柜,微微眯起桃花眼眸,似乎在考虑陈仲卿突如其来的性质背后,到底有怎样的秘密。手摩挲着白宣纸,试图找到一个合理的可能性。

他沉声说道,“宋某对突火枪也是略有耳闻,不过此等火器限制极大,不但但要随身携带火种,而且一旦遇上阴雨潮湿天气,火器便无法再使用,除了辅之奇袭之外,限制繁多,不知仲卿要此等火器作甚?”

“爱好而已,钻研一番,想了解其中的奥妙。如果宋掌柜不愿意的话,在下也不强求。”

陈仲卿只是笑了笑,手挑着桌面上的字画,表情随意。字画铺生意清淡,他们的对话只有在场三人知晓外。宋绾绾神情自若的摸索着走向门口,有些不该她听到的话,自己不会多心去打听。

习惯了人前人后的谋划布局,宋清昭实在看不透眼前的年轻人背后在想什么。最后也想到对方未必会妨碍到自己,于是开口说道,“我跟广陵水师淮将军稍稍有点交情,可以跟你要两支过来,只是陈公子得用某些东西来换。”

“什么东西?”

“我是做买卖的掌柜,不如留下一份墨宝,如何?”

陈仲卿想了想,简洁明了的应答道,“好。”

宋清昭取来墨块与笔砚放在长案上,然后在长案摊开纸张,一副干净的白宣纸展现在他面前,熟练的接过文房四宝,陈仲卿卷袖提腕悬指,在墨砚上研磨出一方浓郁的深黑。

墨块化开之后有芳香扑鼻,陈仲卿接过狼毫入砚缓缓一拖,干涸的狼毫吸足墨汁之后精神饱满,脚步沉稳入古松,以狼毫为刀笔,手腕抖动,在白宣纸上画出了勾勒出一条横。

如盘古开天辟地的一刀,展开了那一道混沌,白宣纸上出现让人眼神一亮的瘦金体。笔走如龙蛇,翩跹如同惊鸿,力透宣纸的入木三分,仿佛要将十四个字跃然于纸上,一字一句,如刀刻金石。出于颜筋柳骨却又不拘泥于魏晋风范,反而有一种自成一家的气魄,就连宋清昭在一旁,也只是默默颔首。

天地无极之间,仿佛只剩下写字的人,和赏字的人。

十四个字,金钩铁划,行云流水。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放笔,收官。

陈仲卿对这短短十四个字非常满意,前世喜欢勾勒书法,甚至周围没有笔墨时都会拿着枯枝在泥泞与青石板上写写画画,而着十四个字不长不短,以前每次都是在第五十九秒时完成最后一笔。

宋官子盯了一阵子,拍了拍手,原本想出一道题考考眼前的人,谁想到答案却比自己预料的还要出彩。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说的是叶国柱么?

宋官子心悦诚服的轻声说道,“字是好字,比起翰林院那帮眼高手低的书呆子,境界不止高出了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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