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都督的话,婢子虽然识得几个字,但却疏懒得很,平日里是不怎么看话本子的。”
青荷生得清秀,不过,能混到锦衣卫都督府上的内花厅伺候,为人必定机灵,闻言便微微福了福身,抿唇笑着答了一番极妥帖的话出来。田任丘指着她笑道,“你们瞧瞧,这妮子竟是滴水不漏,打量着我不知道呢,你们私下不但看,还抄!抄上头的笑话、,读给太太、老太太听,至于第一版、第二版的政论农言,只怕也没有少看吧?”
俗话说得好,家不齐,何以平天下?没想到田任丘身为锦衣卫都督这样的大人物,对自身门户的把握竟还如此仔细,众人心中不由都有些佩服,青荷也不敢再分辩什么,慌忙跪下叩头道,“请都督恕罪,奴婢平日多在内花厅服侍,少去老太太、太太身边,只偶然从姐妹处借阅些传抄的笑话剪报本子,的确是没看过那篇文章,若是都督用得上奴婢,便请将报纸赐奴婢一观,奴婢读书还算快的,不至于误了都督的兴致。”
田任丘挥了挥手,一个清客连忙从怀中取出报纸,递给青荷,青荷口中念念有词,小脑袋飞快地从一边转到另一边,不久便将报纸双手奉还,孙初阳此时酒意已逐渐消褪,见她读书如此之快,不由暗道,“此女有些捷才。”
“读完了?你读书一向是快的,那你觉得他说得有理么?——别说漂亮话,只照实说来。”
“这……奴婢实在的没有太看明白。”青荷便有些惶惑地说,“上头的话,着实是深奥,奴婢只粗通文墨,不懂得这些大道理。”
她确然是很真诚的,几个清客也不由发出了轻轻的笑声,彼此说着‘深宅妇人,在所难免’的话,田任丘也点头笑道,“是了,你自小在我府中长大,一年能出去一次‘走百病’而已,只怕连现在的年号都不太清楚。外头的事情,确然是不知道的,连辽东现在正在打仗,怕都也只是迷迷糊糊的,略知道一点影子,反正又不短了你的吃穿,知道这些做什么呢?便是读书,也不好读得多了,若是被人知道你爱看书,那你就不好再在我的书房里服侍了。”
在书房里服侍,不懂文字是不行的,但太懂了,主人也不能完全放心。能懂得一点,可以归置文书,却又还不至于懂得其中的意思,对青荷这个服侍着锦衣卫都督的丫头来说,的确是最好的状态,由此可见,哪个行当都有自己的门道在里头,不细加琢磨,很难体会到其中的幽微讲究。田任丘虽点破了青荷,却也并不指责,只道,“那我便这样问你,若是有一日,我死了,你们换了主人家,你当如何?”
青荷眨巴着双眼——她其实是很聪慧的,并不说客气话,“我便在新主家好生服侍做活,逢年过节暗暗在心里祭拜老爷,念老爷的好。”
田任丘也不由笑道,“行了,念我的好就够了,甚么暗暗祭拜的话,说了令人肉麻。那我问你,倘若朝廷的天子换人了呢?不再姓朱了,姓了别的,什么谢啊、高啊……那么你当如何呢?”
“我……便继续做我的事呗。”
“诸位看看,”田任丘向四周说道,“所谓小民难知大义啊,不错,横竖谁家天子,也耽误不了她做她的事,她虽然识得几个字,但也没念过什么书,又哪里知道我们朱家天子对她的恩义呢?”
最后这句话,似乎带了淡淡的讽刺,让人不知道田任丘是在笑话青荷,还是在讽刺朝廷,众人均微感尴尬,田任丘又问道,“那倘若这新上台的天子,是异族人呢?”
青荷便瞪大了眼,“异族人,是天桥下卖艺耍把戏的鞑靼么?开羊肉铺的回回?”
“自然不是,是北面的建贼——若是有一日建贼入关,不再许你再说官话了,你该如何?”
“不说官话?那我该说什么话。”青荷的北方官话说得很标准,声音脆亮。
“自然是学说他们的建州土话,写他们的建州字了。”
青荷面上便立刻浮现出了淡淡的反感和厌恶,这个一向笑面迎人的小婢女,第一次有了负面情绪,“那自然是不成的!”
为何不成,她便说不上来了,孙初阳几人也不觉诧异,这其实更符合他们对百姓的认知,即便青荷是识得一些字的大户婢女,在她的专业领域也能说出个一二三四的道道,数布料种类能数出几百种来,甚至还能记账盘库……但外院小厮、内院婢女们,甚至是不识字的女主人们,对于政治是丝毫没有认识的,她们也用不着有什么认识,只需要能管好后宅的事便很不错了。
他们依然和孙初阳、田任丘乃至有功名的老爷们,属于两种不同的生物,除了说同样一种话,吃同样的食物,有时彼此还能发生一些联系之外,更多的时候,彼此间是丝毫也无法达成理解的,能够扮演好自己在生活中的角色就相当不错了。反而是买活军来送辽饷的那些军士,不分男女,都是读书识字,言之有物,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这才是少见的——孙初阳甚至还和一个最普通的下层兵士议论了半天辽东战事乃至天下大局,而他展露的,对辽东一带的见识,竟更远胜于那些天天和建贼抡刀片的辽东老卒!
但即便是这样没有主见的小婢女,也不愿异族入侵,她对于建贼统治这概念的反感,明显远胜于换一户主人家,又或者是换个天子。那么谢六姐这篇文章到底写得好不好,其实便也不言自明了。她所写的其实并不是一种理想,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那便是以百姓们的心理来说,能不换天子固然好,若是活不下去了,换了天子那也没什么不行的,只是如果换上来的是说着不同语言的异族,又要把百姓们如圆朝一样分了几等……那日子也是过不下去的,是要想方设法和这些家伙拼到底的。
孙初阳扪心自问,他实则是很喜爱这篇文章的,甚至反复重读了几遍,他以为文章不在于文采,在于简明扼要,能够传递思想,便是好文,虽然这篇文用语过于浅白,但阐述的道理孙初阳十分认可,如今国内几股势力中,他自然对朝廷是有最深的感情,但倘若有一天真要江山易主,那也是给谁都比给了鞑子强。哪怕……哪怕是给了买活军呢?
虽然买活军有太多离经叛道的地方,发型、衣饰……太多的规矩都和朝廷不同,甚至还是女主当道,并且有许多神神叨叨说不清的地方,但孙初阳承认,他吃了买活军送来的辽饷,也见到了(并且暗暗羡慕了)买活军的兵士,见到了他们上下平等的兵制,并暗地里深深地为之着迷……
他还看买活军发的报纸,钻研买活军写在报纸上的算学题,孙初阳以为,买活军和朝廷虽然有许多不同,但根子上的东西却还是一样的,确如谢六姐所说,他们说一样的话,写一脉相传的文字,也一样重视农耕,一样讲究礼仪(虽然两边略有不同),买活军和建贼确然不同,而他看完那篇文章后,一下就接受了谢六姐的说法——买活军的确是如今华夏大地上一个次要的小政权,虽然它和朝廷是敌对关系,但和孙初阳这个国民之间却并非是完全的敌对,甚至于,他还因为买活军襄助他们来打鞑子,而感到彼此间产生了一种亲密的同袍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