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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强入赘(第1页)

‘十年磨一剑,锋刃未曾拭,今日把示君,可有不平事’的是侠,若在不平事之后明码标价用银两说话的,就是杀手。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江湖上的杀手很多,有的兼职,有的专业。一张面谱、一身行头,换几招招式,便是换了一身份,可以理直气壮地开始自己的兼职生涯。

杀手和妓女在某些程度上有些类似,都是为了银子,也都是为了杀人。刘剑心中不免萌生了些许想法,只是想法尚不成熟,他想要做什么此时并没有明确的大概。

回了约好的客栈,两女各自房中等候,刘剑看着近在咫尺地蝶舞那俏丽的容颜,忽然觉得自己将她关在笼中太过残忍了些。

“蝶舞……”

“怎么了?”有些困倦的少女缩在他怀里,抬头不解的问了一句,睡眼朦胧。

“你喜欢什么样的日子?是整天在江湖中行侠仗义、奔波逛荡,还是安静地在市井生活,或者找一个安静地小镇每日煮茶饮酒……”

“嗯,”蝶舞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小声说道:“呆在你身边的日子。”

刘剑心中莫名触动,却又忍不住轻笑一声。烟花繁锦上看不够,自己如何又有些退隐的心思了?想来近日杀人多了的缘故,熟悉了这个江湖,方知人心险恶;明白了这个武林,就知过往浮云。

且睡,凡事明日再说。

清晨,在蝶舞服侍下洗了把脸,束起了长发,便见窗外噗噗地飞来一只信鸽。也不知百花楼如何做到的,信鸽准确地找到了刘剑的位置,带来了一只细竹筒。竹筒内有一张小纸,纸上写了娟秀小字。

“令徒于新安县被人所扣,强入赘。若要寻他,可去新安风角山庄。”

风角山庄?刘剑不由皱眉。不过那‘强入赘’的三个字眼让他嘴角稍有些抽搐,这个问题,貌似有些严重的说。

“去看看佳瑶起了没有,咱们赶去风角山庄……你不急的回师门。”

“嗯,我不急。”蝶舞梳理着自己那柔顺的长发,挽出凤尾,带上面纱。“去风角山庄作什么?那里是附近的一处山庄。我听师姐说过。”

刘剑不由一笑,将手中纸条揉搓一团,淡定地道出三个字眼:“喝喜酒。”

南来北往的管道上,纵马疾驰的两女一男,手中的利剑彰显着他们武林人的身份,身下的骏马又显得他们身家富裕。江湖人讲求快意。少有人能买的起西域的汗血马,也少有人能穿得起一身锦缎华衣。

“吁——”

刘剑于城门口慢行下马,因为饿新安县作为此地重镇,有官兵守门排查。扭头对两女道了一句:“你们不用下来,我去这里问问,风角山庄应该在城外。”

“不错,风角山庄就在城外。”一旁忽有人应答。刘剑抬头便见一名背剑的汉子骑着一匹棕色瘦马慢行而来。这人是要出城,对着刘剑喊道:“这位兄台也是要求喝喜酒的?不如与李某同行,我认识路。”

刘剑微微一愣,随后点头答应道:“如此,倒劳烦了。”

翻身上马,郁闷地发现要折返回路。那李姓剑客看了蝶舞和佳瑶两眼,随后便目不斜视地和刘剑攀谈,毕竟两女面带纱巾。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而这人谈吐颇为豪放,大概也是顾忌‘朋友妻不可欺’的江湖条例。

他的瘦马脚程慢,似乎没力气奔跑,只能慢步而行。而刘剑看他一身衣物整洁而不鲜亮,步靴之上又有补丁,显然混的不怎么如意。

攀谈之中方知道。这人姓李名水泗,命中五行缺水,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他早年拜在一处名不见经传的门派学了几年剑招和武艺,后又走南闯北地见识了不少江河湖海。在此地虽然不算小有名气,但也接到了风角山庄的请柬。

此人言谈颇为有度,又生性豁达算是乐天派,偶尔有自嘲之语,又带有刚正不阿之气,刘剑心中自然亲近了些。

“李大哥可曾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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