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林鑫在遇到一伙盗贼的时候,被逼无奈爬到了树上,却还是暴露了行迹。很快被人包围了,情急之下,激发了身上的潜能,随手丢出一个火球,将一个敌人烧成了飞灰。与此同时,许许多多的往事开始在他的脑子里浮现。渐渐的他已经坐不住了,就好像正在作着噩梦,头上的的汗水四个八个不断往下淌,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紧张---是的,他的记忆开始复苏了。与此同时,那些不好的往事在煎熬着他的心灵,让它非常的紧张、恐惧。
“媛媛、露西---”随着一声大吼,林鑫突然睁开了眼睛,眼神中全是惊恐、无助和坚决---
刘媛和露西眼看林鑫就要摔下树去,便赶紧挪过去扶住了他。被俩女子扶住,林鑫的情绪慢慢地稳定了下来。刘媛和露西帮助他擦掉眼睛上的水雾,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逐渐的看清了周围的一切。
收拾了一下情绪,紧接着林鑫做了一件让大家都非常惊讶的事情。
本来,草原上的人们都很奔放,但是在男女感情上却是例外。他们在外面的时候,一般连对方的手都不会牵一下的。但是这个索塔,不仅牵了俩女孩子的手,还将他们搂在了怀里,更过分的是,他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女孩子对嘴---我滴那个神,这是严重的挑战咱大老爷们的感官极限啊---
树下一干大老爷们傻眼了,当然这还只是个开始,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匪夷所思了。
林鑫抱着俩女子,俩女子居然丝毫都没有反抗。当然这还是次要的,问题是林鑫就那么直直的从树上跳了下来,感觉就跟下台阶似的轻松写意----这树少说也得有十丈高吧?难道这货不怕死?
众人的心都悬到了嗓子眼,直到林鑫落下地来的时候,他们还如梦未醒一般。
林鑫伸手在霍查等人眼前晃了晃,将他们张大的嘴给合了上去。然后拉着刘媛和露西一起,深深的跟大伙鞠了一个躬---是的,这些人都比自己年龄小,身份也是普通的凡人,但是他们救了自己三人的命,值得给他们鞠躬。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林鑫,这两位是我的妻子,这位叫刘媛,这位叫露西。谢谢大家救了我们的命!如果大家有什么需要,我们可以帮大家一个忙。”
霍洛的嘴唇动了动,然后又停了下来,很显然他想说什么,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就在这个时候,后面有一个人大叫了一声“哎哟---”
林鑫向着人群后面看去,他的眼光所到之处,人群分出了一条通道。在人群的后面,有一个青年右手臂被一刀砍断,虽然药粉撒上了、止血的草渣子也糊上了,但是鲜血直到现在还没有停止往外渗出---如果再迟延两分钟,估计这人就要重新堕入轮回了。林鑫快速的跑到青年身边,在他的身上随随便便的点了几下,臂断处再也没有鲜血溢出。单手一招,淅淅沥沥的雨水像是凭空出现似的,不断地淋在伤口处。将乱七八糟的渣滓都冲掉之后,林鑫单手一招,将一个大汉腰间的酒壶给摄了过来。酒水在青年断臂处浇过,然后又在那只已经脱离出去的手上清洗了一番,之后将它放回了原处----林鑫不断引导真气将青年的手臂上断续的经络、血管、骨骼全都接了起来---这个过程,足足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做完这一切,天都快黑了。
林鑫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所有人都震惊、崇拜的一塌糊涂---直到此刻,他们甚至开始怀疑林鑫三人是不是从传说中的长生天来的了---幸好当初没动什么歪脑子,否则现在恐怕整个部落都经不起人一怒之愤的。
林鑫只是微微一笑,对众人吩咐道:“拓获(伤者)流血过多,需要补充一下。就近打一只野兽,血不要放了,一会儿给他煮一锅血汤,坚持吃个一个月,自然就痊愈了。对了,还有伤员吗?”
“其他人都是皮外伤,上点药就行了---”
“都叫过来吧,一起解决了---”挥了挥手,示意没有受伤的人都散了。
这个草原上的人跟地球上的人就是不一样。在这里,只要没有断胳膊断腿都被他们叫做皮外伤,随随便便找点草叶嚼吧嚼吧糊在伤口上就跟没事人一样的。林鑫相信,如果地球人这么做,肯定会感染病菌最终。
处理好伤口之后,一些人的鼾声已经响起来了。
林鑫没有再吃东西,甚至之前吃过的、还留在体内的都要全部逼出体外来。不仅如此,他还要帮助刘媛和露西来完成这样的工作。刘媛和露西现在记忆都没有恢复---不过这样也好,免得他们怀念那些亲人、朋友、学生来。如果是这样,只能徒增悲伤---林鑫甚至都希望他们永远不要恢复过来了---在这个新的世界重新开始不是很好吗?
刘媛和露西虽然还没有恢复记忆,但是他们已经认可了林鑫这个人。其实从一开始,他们从本能上就非常亲近林鑫,后来又听人们说起他们三人被找到的时候手拉着手根本就扳不开,如果不是挚爱的人,肯定做不到。那时候,他们就知道林鑫应该就是他们的男人。他们也没有想过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之间到底会不会不合适,就那么稀里糊涂的将这件事当做了理所应当。而现在,几乎林鑫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
是的,理论上她们现在就跟一张白纸一样,林鑫可以选择性的告诉她们一些应该知道的东西。这样一来,那些世俗界的牵跘就不会影响到他们逐道的决心和意志了---林鑫甚至都在庆幸她们失忆了。
林鑫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才将三人之前摄入体内的杂质给清除了出去。
直到天快要亮的时候,他才打坐了一会,从空气中吸收了些许灵气,来补充自己的损耗。
过了一会儿,林鑫甚至有些怀疑了---莫非,自己又被随机传送到了一颗末法星球?是的,这个地方的灵气浓度还赶不上现如今的地球。不会这么悲催吧?如果真的不幸被自己猜中了,那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林鑫的心性虽然也可能有那么脆弱,但是智慧却不低。稍微一想之下,立马就安慰自己道:“修仙界又不是仙界,不过是要比地球上的修仙者多一点罢了,说到底还是凡俗界。恐怕,就算是有哪些灵气充裕的地方,想必也被那些名门大派给占了去---是的,要逐道,恐怕还的加入到某些宗门中去---”
“宗门,宗门,上哪儿打听去呢?看来还是要去人多的地方,进城!”
是啊,不管是寻找宗门,还是寻找自己的子弟都需要到人多的地方去才有机会。只有进城,才是出路。林鑫从恢复记忆以来,短短的时间就敲定了新阶段需要马上去做的事情。正好这次大家都是进城,难道是老天爷故意这么安排的?还是罗摩已经注意到了这边?想起罗摩,林鑫心中除了思念之外,只有无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想必只有自己证得大道,荣登仙界或者神界才有可能吧---林鑫心中默默道:“那匆匆的一别,千万不要成为永恒。希望还能见到你,我最亲密的战友和导师!”
队伍还在继续向前,一路上又遇到了规模不一的几十次劫匪骚扰。
对于这些劫匪,林鑫心中充满了憎恶与不屑---是的,混生活!这是一个不错的借口,但是将自己的未来施加在无辜人的不幸之上---这,值得原谅吗?林鑫在地球上,没有杀过人,但是不代表他的心中没有杀人的*。
林鑫做了一面旗帜,上面写着“龙之商队”,还画出了一条五爪神龙的图案。之所以打出这个旗号,有林鑫的一点私心---作为华夏人,对于龙的信仰,深深地印在了自己的灵魂之上。当然,这个旗号无所谓,就算是换一个他也不介意。之所以打出这个旗帜,最重要目的只是为了方便霍洛他们将来能顺利的通过此路---想想看,如果那些那些土匪一看到这个旗帜就望风而逃,霍洛他们将来还能遇到什么危险呢?
为此,林鑫走一路杀一路,对于胆敢前来打劫的土匪毫不手软。杀到最后一人的时候,总会在他的脸上划上几刀,然后才放其离开---说实在的,林鑫活了五十多岁了,还从来就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杀过人,这一次居然杀得这么得心应手,不知道是天性凉薄呢?还是真的有魄力。
众位同伴一路跟过来,渐渐地对这位杀神心中充满了佩服的同时,又难免产生了深深地敬畏。当然,林鑫在面对他们的时候,依然还是一脸和煦的样子,并不希望给他们带来不必须要的心理压力。然而,凡人就是凡人,除非当过很长时间的兵并且亲手杀过人,否则哪能见过这么厉害的杀戮还没有一点点心理阴影的?
要进城了,林鑫收起了满腔的杀意。要命的是,总有那么些人要往自己的刀上撞,那么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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