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鸿朝他们挥挥手,拎着面袋子骑着自行车,绝尘而去。
骡车朝和他相反的方向继续前行,陆天隽摩挲着手里的镯子,满眼都是怀念,过了很久才对风轻雪道:“婶,您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要和他换镯子吧?”
风轻雪的回应是摸摸他的头,“我猜是咱们陆家的东西。”
坐在旁边的关城跟着点头,他也这么想,如果他现在碰见徐大娘送他的玉锁片,他同样会一眼就认出来。沈飞鸿一看就不是好人,倒像自己讨饭时经常碰到的地痞无赖混混儿,不知道从谁手里弄来的,不过他提出来交换,而不是强抢,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算是万幸了。
“是我娘的嫁妆。”陆天隽道,低头看着手里的龙凤镯,“我小时候,娘经常戴,跟我说,等我以后长大了娶媳妇,她就把这对镯子当传家宝给我媳妇。可是,镯子在后来抄家的时候被人抢走了,那时候很乱,不知道被谁抢走的。其实,我现在能一眼认出来,除了这个镯子是我小时候与之朝夕相处以外,还因为镯子上的一个凤眼没有宝石。听我妈说,我两岁的时候特别调皮,喜欢搞破坏,脾气上来了,手里有什么东西都往地上摔,还喜欢敲敲打打,气得我爹老想打我,镯子上的凤眼就是我给抠下来了,具体是怎么抠下来的,我就不记得了!”
直到今日今时,他才知道儿时的记忆居然如此深刻,铭心刻骨。
风轻雪静静地听着,柔声道:“你娘一定很疼你,你那么小,她就开始为你打算了。”
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说什么才能安慰眼前的少年,因为对于他和关城来说,过往皆是伤。
“嗯!如果我娘还活着,她一定会说两只镯子给我和天智的媳妇一人一个,这叫公平公正!”陆天隽说完,把镯子放在风轻雪手里,“婶,给你,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们再把另外一只镯子找回来,凑成一对。将来风声过了,再找金匠修整一下,应该可以恢复原样。”
赤金极软,镯子已经变形了,从圆的变成了扁的,累丝龙凤也没之前那么精美了。
风轻雪收下了,笑道:“好啊,我给你留着,留着以后传给你媳妇。虽然你娘不在了,但是有我在呀,我会替你娘尽一个母亲应该尽的责任。”
陆天隽鼻子一酸,转过了头,不让她看到自己的眼泪。
关城看到了,拍拍陆天隽的肩膀。
能遇到风轻雪,是他们几辈子才修来的福气,他们将来一定要好好地孝顺她。
风轻雪做人秉持着良心两个字,她照顾这群孩子从来就没求过回报,在吃的方面更不会亏待他们,所以傍晚回到家就用白面做了一顿手擀面。
秋收忙了一个多月,全家人都瘦了一圈。
不仅瘦,而且黑。
只有风轻雪自己防护得好,偷偷涂了防晒霜,干的活也少,黑得不明显。
她心疼家人劳累这么长时间,就想给他们补补,贴贴秋膘,所以用猪油炒葱花和白菜叶子,每个人的面条碗里都卧着一个白嫩嫩的荷包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