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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重新拉远到焦距位置的那双眼眸也不再是令人心惊的红色,那人张口,似乎要准备说点什么了。陈小娇却是笑了,不知道是为自己的劫后余生还是为了别的什么,紧接着他就在那人开口之前做了一个动作——他抬头冲着那人一笑,然后趁那人愣在那儿,一巴掌糊上去了。“啪”的一声,很是清脆,陈小娇自己知道,这一巴掌一点余力都没留,像是要把自己和这个人那点不多的情分牵连都扇尽了似的。陈小娇对着脸偏向一侧看不清表情的人慢慢开了口:“我前世后世加起来三十多年,从来没对哪个人像对你一样,殿下。你还小,这怨不得你,真的。……是我自己有病。刚才那一下,也不该你受着,我也许就是现在情绪不对,牵连了你,真对不起啊殿下。什么时候你要是想起来了,觉得那一下挨得不值,你就来找我,我把这条命抵给你。”说着话,他退了一步:“但是在不想要我的命抵债之前,殿下便万万不要来折我的寿了。”说完陈小娇转身就走,一点拖泥带水都没有,一点多余的机会都不留。陈小娇没回头,若是回了头,大概也要被身后那个人抬起脸来之后,那血红的双眼给吓在原地。刘彻看着那毫不留恋的背影越来越远,觉得自己藏在心底不停咆哮的那只野兽也愈发无法遏制。……哥哥从来没有说这么长一段话,哥哥从来没有笑得这么显露,却是为了和他恩断义绝。……上辈子他杀伐随性,大汉勇骑蹄铁下万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大汉朝廷后宫在他手里也是魂飞魄散无数。每一个大胆忤逆他的人都逃不过一个死字。——若是杀了他,他就再也不能离开自己了。可是竟然有这么一个异数,偏能逼得他癫狂狰狞,却又让他连伤一下都要自己先疼上好久。……他到今天才知道自己原来也会舍不得。他看着那人离开的地方对自己喃喃低语。——没遇见他,你上辈子白活了,刘彻。……所以,我怎么能让你逃掉呢,哥哥。站在熙熙攘攘的集市前,陈小娇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很明显,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赶了穿越潮流的跨世纪驴友,他是不称职的。——因为他只有一个金手指,现在……陈小娇面无表情地用余光瞥了一眼自己的来路,很明显,没有熟悉的面孔跟过来。所以,目前看来,他把自己唯一的金手指摔了一巴掌然后甩了。——这都不是事儿——比较严重的是,他甩了自己的金手指之后,……身无分文地就净身出户了。于是转回来,面对熙熙攘攘的集市,身无分文的陈小娇——他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估量了一下自己文不成武不就的小身板,再联想一下自己前世的本科研究生量子物理方向的学习经历,最后陈小娇确定了一件事——作为一个跨世纪驴友,他果然是很失败的。于是,眼前只剩下了一条出路——陈小娇面无表情地把自己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然后眼底噌地一下闪过一道亮光。……虽然他没了金手指,但最起码他人品还是不错的——他不是刚过完自己十九岁的生日嘛( ̄y▽ ̄)陈小娇伸手将自己挂在腰间的那块据说开过光的价值很高的护身玉佩摘了下来,冲着远处挂了一个“当”字牌子的店铺走了过去。半个时辰之后……陈小娇面无表情地看着那当铺的伙计。当铺的伙计快哭了:“……这位公子,不是小人要坑您,虽然您这块玉佩价逾千两,但小的就是个看铺子的,我家掌柜的有急事回老家了,十天半月的回不来,小的能动用的也就这二百两啊。”陈小娇依旧是站在那儿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不言不语。店铺伙计在那目光下,一张脸愈发得皱起来:“这位公子您行行好,您可别看着我了——您看这样行不——您自己说个法子,您说怎么办是好?”陈小娇闻言,满意地移开自己的视线:“我等你们掌柜回来。”那店铺伙计一愣:“这位公子,不是跟您讲了吗?我们掌柜的十天半月的才能回来,您在这儿等也没用呐。”陈小娇又把目光移回来了:“……我不能等?”那伙计磕巴了:“……能,能……您想咋的都成。我去给您拿个椅子。”转身伙计就苦哈哈地拉下了脸:瞅那眼神跟数九寒冬还自带煞气似的,这哪是来了个客人,这是来了位祖宗啊……剩下陈小娇一个人在原地面无表情地得意着:金手指神马都是浮云,智商才是硬道理(= ̄w ̄=)。☆、秦欢水陈小祖宗从那天起就在这家小小的当铺里安窝了。从那天起秦欢水就没觉得自己有哪一秒过得舒坦了。秦欢水就是这家当铺唯一的倒霉伙计——如果去掉刚刚“入股”的陈小娇的话——虽然秦欢水就没觉得的这是个伙计,更像个大爷,最不济也是这镇子上另一家当铺派来的卧底。想到这儿秦欢水一边收拾着一边怨念地转头瞥了那大爷似的坐在椅子上的陈小娇一眼。垂着眼睛发呆的陈小娇抬头迎上视线。甫一接触那没什么情绪的目光,秦欢水僵了僵,然后就苦着脸转回来继续自己手里的营生,不敢回头了。他没看见身后的那个人眼底露出点笑意来。“……秦欢水。”陈小娇自己坐在那儿又呆了一会儿,然后开口叫面前那人的名字。“——啊?”秦欢水反射性地站直了身子,抬头往前看——空无一人。他这才反应过来刚才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的主人是他后边那位已经和他相处了月余时间的小祖宗。——这怪不得他记性不好,这人说话极少极少的,来了这么长时间了,吃住在店里,却没听见过他说的话超过十句,就算说话也是语气词,简直比他同村那个小哑巴还哑巴……不过凭良心讲,这人的声音却是真真好听的。“陈老板有什么吩咐?”——半个多月前原来的掌柜的让人捎了书信来,说是家里远徙,将这家当铺当做了秦欢水这几年的情分和工钱,陈小娇循着这家店原来的渠道回溯到了一家玉石店,将自己那玉佩以一千两百两贱卖了出去,然后拿出五百两,说是要入股做老板,要秦欢水叫他陈老板。秦欢水虽然不聪明,但他也不傻,这来历莫名的“陈老板”,一出手就是一块他只听说过模样的玉佩,当年据说在北边都城炒成了天价,如今到了这位手里,知道是个血本无归的买卖还眼都不眨地就卖出去了——说这位没身份没背景,你信么?反正秦欢水是不信的。本来他就对这位一身冷气阴沉沉的公子打心底发憷,虽说这几天这位公子没再像刚来那天似的,像是要择人而噬的模样,不过他还是觉得小心为宜,再加上这位背后可能有的身份,秦欢水说话的时候不自觉就带上点恭敬。“谁给你起的名字?”那人传过来的声音依旧是略低而动听的。“……我们村里的先生。”秦欢水顺着就把话音接下去,说完了才有些不解地转脸去看那人,不知道那人为何问得突兀。“有什么寓意么?”“寓意倒没什么,”觉得那人大抵是今日来了说话的兴致,被冷冻了很多天的秦欢水索性将手里的物事放到一边,陪这位大爷聊起来,“我们镇上有一处很是出名的地方,叫欢水湖,听说湖边上是神仙姻缘老人在凡间的故居;每年都有不少外地的客人成双而来,说是祭拜姻缘老人,大多还是想讨个厮守姻缘——”说到一半见那人定定地看着自己,秦欢水才发觉自己说跑偏了,忙把话题转回来:“……我娘怀我的时候经常心慌,她就习惯到欢水湖边上看水,时间长了,不知怎么的也就没了心慌的毛病;后来生下我来了,村里的先生来帮着取名,听了我娘的说法之后,就给我取了‘秦欢水’这个名字,说是‘欢其浮生,不争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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