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无疾起身,将叠放整齐的奏折放到御案上,瞥了一眼旁边的砚台与毫笔,想起了洛金玉。
洛金玉年纪轻轻便写得一手好字,当年人人都为家中能挂他墨宝为荣。
沈无疾曾向洛金玉求字,洛金玉给他写了个“根”字,被他给撕了,还把洛金玉的砚台给摔了。
后来,沈无疾气消,重金购买了一端相传是王羲之用过的古砚,送去给洛金玉,被洛金玉扔出了门,还嘲沈无疾不学无术,五十两黄金买了个一吊钱的玩意儿。
那个时候的洛金玉一身清高傲气,极不屑与他这样的权宦为伍,唯恐污了自己的满袖清风。
可是,洛金玉对旁人,又十分的好。
沈无疾见过洛金玉在街头帮瞎老伯读家书,也见过洛金玉在巷落里教乞儿写名字。那些乞儿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还有令人作呕的异味,可洛金玉却恍然不觉似的,还会对他们露出勉励的笑容。
可是,若不算嘲笑,那么,洛金玉就从未对沈无疾笑过。
哪怕沈无疾那时已是深受先帝宠信的大红人,锦衣玉冠,遍体熏香,可在洛金玉眼中,还不如路上的花子乞儿。
沈无疾为了与洛金玉拉上近乎,绞尽脑汁。
他令人第一时间抄来洛金玉的新辞赋细细品读,然后不眠不食地认真写作,再让人送去给洛金玉看,望他能指导一二,借机攀些干系。
可洛金玉一见,却勃然大怒,提笔在纸上写八个大字:放浪轻浮,寡廉鲜耻。
沈无疾拿到这份墨宝,一时大受挫折,转而又灵光一现,将其他七字删去,只留“廉”字裱好,挂在床头,视若珍宝,日渐觉得洛金玉当真只对自己写了这一个字。
可这一字太少,沈无疾故技重施,又写了一篇辞赋,让小太监拿去给洛金玉评论。
洛金玉早从坊间听得这个“沈公公施计巧得一字”的“趣闻”,自以为是中了沈无疾的套,恼羞成怒,憎沈无疾的不知羞耻,见他又来,便不写字了,提笔往上画了一只绿毛龟。
沈无疾思来想去,也没想到怎么让这只绿毛龟看起来更温和些,只好悻悻然藏于柜底深处,无法裱出炫耀,极为遗憾。
……
沈无疾听得皇帝催促自己回答,低声道:“阉人怎配喜欢别人。”
“是吗?”皇帝好奇地问,“去了势,就不会有感情了吗?”
去了势,又不是挖了心,怎么就会一并没了感情。沈无疾心想。只是,去了势,别人就不认为他有资格喜欢人了,连被他喜欢,都是一种避之不及的侮辱。
至少,洛金玉便是这样认为的。
至于旁人如何认为,沈无疾倒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