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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沈无疾起身,将叠放整齐的奏折放到御案上,瞥了一眼旁边的砚台与毫笔,想起了洛金玉。

洛金玉年纪轻轻便写得一手好字,当年人人都为家中能挂他墨宝为荣。

沈无疾曾向洛金玉求字,洛金玉给他写了个“根”字,被他给撕了,还把洛金玉的砚台给摔了。

后来,沈无疾气消,重金购买了一端相传是王羲之用过的古砚,送去给洛金玉,被洛金玉扔出了门,还嘲沈无疾不学无术,五十两黄金买了个一吊钱的玩意儿。

那个时候的洛金玉一身清高傲气,极不屑与他这样的权宦为伍,唯恐污了自己的满袖清风。

可是,洛金玉对旁人,又十分的好。

沈无疾见过洛金玉在街头帮瞎老伯读家书,也见过洛金玉在巷落里教乞儿写名字。那些乞儿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还有令人作呕的异味,可洛金玉却恍然不觉似的,还会对他们露出勉励的笑容。

可是,若不算嘲笑,那么,洛金玉就从未对沈无疾笑过。

哪怕沈无疾那时已是深受先帝宠信的大红人,锦衣玉冠,遍体熏香,可在洛金玉眼中,还不如路上的花子乞儿。

沈无疾为了与洛金玉拉上近乎,绞尽脑汁。

他令人第一时间抄来洛金玉的新辞赋细细品读,然后不眠不食地认真写作,再让人送去给洛金玉看,望他能指导一二,借机攀些干系。

可洛金玉一见,却勃然大怒,提笔在纸上写八个大字:放浪轻浮,寡廉鲜耻。

沈无疾拿到这份墨宝,一时大受挫折,转而又灵光一现,将其他七字删去,只留“廉”字裱好,挂在床头,视若珍宝,日渐觉得洛金玉当真只对自己写了这一个字。

可这一字太少,沈无疾故技重施,又写了一篇辞赋,让小太监拿去给洛金玉评论。

洛金玉早从坊间听得这个“沈公公施计巧得一字”的“趣闻”,自以为是中了沈无疾的套,恼羞成怒,憎沈无疾的不知羞耻,见他又来,便不写字了,提笔往上画了一只绿毛龟。

沈无疾思来想去,也没想到怎么让这只绿毛龟看起来更温和些,只好悻悻然藏于柜底深处,无法裱出炫耀,极为遗憾。

……

沈无疾听得皇帝催促自己回答,低声道:“阉人怎配喜欢别人。”

“是吗?”皇帝好奇地问,“去了势,就不会有感情了吗?”

去了势,又不是挖了心,怎么就会一并没了感情。沈无疾心想。只是,去了势,别人就不认为他有资格喜欢人了,连被他喜欢,都是一种避之不及的侮辱。

至少,洛金玉便是这样认为的。

至于旁人如何认为,沈无疾倒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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