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见拜伦若无其事地解开血红一片的衣服,从里面掏出一只干瘪的酒囊。
上面一道狭长的切痕触目惊心。
而他自己的皮肤和今天购买的其他材料,却全都毫发无伤。
“不是血,这是。。。酒?!”
关心则乱的八指这才意识到,地上一大滩血红色的液体虽然看着像血,却明显带着刺鼻的烈酒味。
那并不是拜伦自己的血,而是用酒囊装着的那一瓶百加得朗姆酒。
也是掺着【嬗变之血】和萨尔曼血液,用来培养次级食尸鬼的所谓【战斗之血】。
这个时候拜伦的关注焦点却不在酒囊上。
直到擦干净脸上的石灰粉,依旧对刚刚的刺杀有些心有余悸。
“太快了,我前脚才刚刚进入铁锚湾,后脚就被人刺杀。
一定有一个【预言家】,或者掌握了类似能力的超凡者就在附近,在足够近的距离内锁定了我的位置。
要不是【航海日志】及时提醒,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次出手的刺客只是凡人,要是下次来的是一个超凡者,我恐怕真的会血溅当场。”
如果说看到通缉令只是让他有了紧迫感,下定决心着手谋划血斗仪式。
那在遭遇刺客之后,他连一天都不想再等了,准备今天晚上就对萨尔曼动手!
无非是想办法再偷一瓶【战斗之血】的事情。
现在大副麦尔斯他们几十个人每天都要喝,少个几瓶根本发现不了。
哪怕仓促之间谋划一位二阶超凡者,可能会承担一些原本不必要的风险,也不得不拼上一把。
“等等!”
可当他重新查看【航海日志】上的记录时,却意外有了新的发现。
“任务:通过指向性黑巫术,找到目标,夺走他的毛发或血液。
以供******使用某种非凡手段,击杀目标。”
受限于自身的灵性等级,他读不到【魔镜】威斯特这位二阶超凡者的信息。
但也已经足以推断出事情的前因后果。
就跟失踪案和凶杀案的定性、侦查力度完全不同一样,如果当街杀人,执法队立刻就会杀到。
但没有出人命的斗殴,哪怕是没有尸体的“失踪案”,也没有任何人会多看上一眼。
至于之后哪一天某个海盗,会不会不知不觉死在没人的小巷里、某个卖笑女人的床上,就更没人关心了。
既可以达成目标,又不至于引火烧身。
说明他们绝不是什么约克家族豢养的死士,可以为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甚至牺牲自己。
更像是真正懂得利用规则的杀人专家!
但是。
这里一定要说一个但是。
“被那个刺客取走的血液属于。。。萨尔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