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搞什么啊!喂,你拉拉杂杂说了那么多,结论就是床铺和啤酒无关?&rdo;
&ldo;对啊!所以我一开始只说造访别墅的目的或许和床铺有关,可没说和床铺及啤酒双方都有关。&rdo;
&ldo;不行,这样不行啊!匠仔。&rdo;
&ldo;不行?&rdo;
&ldo;一点都不积极嘛!&rdo;
唉!看来漂撇学长所谓的积极假设,指的是串联所有现象而生的假设。
&ldo;可是,实际上确实可能是两码子事啊!&rdo;
&ldo;不行、不行!你还那么年轻,怎么可以畏畏缩缩,这么消极!&rdo;
年轻、畏缩到底和这件事有何关系?
&ldo;没办法,身为你学年及人生上的前辈,我来替你把这个假设修正得更为积极且充满青春活力吧!&rdo;
&ldo;不必了。&rdo;
&ldo;唉,别客气嘛!&rdo;
&ldo;我才不是在跟你客气。&rdo;
&ldo;别人的好意你就乖乖接受吧!呢,匠仔说这个别墅不是绑架犯的,这一点应该没错,因为没人会蠢到把交付肉票的地点选在自己的别墅里。可是啊,你怎么能因此断定别墅是和这件案子无关的第三者所有?&rdo;
&ldo;什么意思?&rdo;
&ldo;或许是肉票双亲的别墅也说不定啊!歹徒明知故犯,指定在这里交付肉票‐‐或许大胆了一点,却不无可能。&rdo;
&ldo;等一下,学长。照你这么说,来这里接小孩的只有父母?但这样一来,就无法套用自家人和外人共同造访别墅的公式了‐‐&rdo;
&ldo;有什么关系?这个公式只是方便推理,依案情状况不同,该舍弃的时候还是得舍弃。&rdo;
&ldo;这点我懂,但关键的啤酒要怎么解释?按照学长的说法,偷偷准备啤酒并藏起来的就成了小孩的父母,对吧?可是这么一来,无论理由如何,还是和绑架案毫无关联啊!&rdo;
&ldo;唔……&rdo;发觉自己自掘坟墓的漂撇学长,咕嘟咕嘟地喝了几口啤酒,哈哈大笑,蒙混过去。&ldo;这、这个嘛,嗯,就是……准备啤酒的其实不是父母,而是绑架犯……也不对。&rdo;他临时修正路线,却又立刻自行否决。&ldo;不对,这样又得讨论绑架犯为何准备啤酒并藏起来,总不会要给小孩喝吧!&rdo;
&ldo;既然知道这座别墅属于被害人且将被警方仔细调查,歹徒怎么可能在此留下物品?所以啦,是小孩的父母也好,无关的第三人也罢,总之冰箱必然是别墅主人放置的;因此结论依旧不变,床铺‐‐亦即绑架案‐‐和啤酒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关联。&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