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回到招待所后,也顾不上休息。她把整理出来的衣裙拿出来,少了热开水,用搪瓷盅装上,在桌子上垫上几层厚棉布,放上需要熨烫的衣服,简易的熨斗就做成了。
用搪瓷盅代替熨斗烫衣服,这种事她可没少干。
次日一早,花朝就把汤炖上了,准备给大哥送去。
没想到,大嫂老早就等着了。
“我听你大哥说,你要去集市卖货,我炖汤的手艺没有你好,可帮你看着点火,还是可以做到。你先去忙吧,等炖好了汤,我直接给他送过去。”
“也好,那就辛苦大嫂了。”
大嫂来到医院后,一直都很沉默。
这两天脸上渐渐有了点笑模样,她愿意帮忙代劳,花朝求之不得。
反正汤里该放的她都放了,大嫂送过去她还省了事。
回头她就带上那些裙子,和霍北尧一起出了门。
她并没有去一开始说的市场摆摊,反倒直奔市区,去了当地最大的商场门外,一条小巷道附近等着。
“朝朝,这里摆摊,好像很危险……”
霍北尧查看着周围,不远处有带着红色的臂章人员来回走动,甚至商场门口也有保安一类的人员在维持次序。
“没事儿,我又不摆摊,你等着!”
她把霍北尧拉进小巷,冲他附耳一阵低语:“回头要是发现有异常,你看情况提点我。要是被逮着了,我肯定把你也供出去!”
她挥舞着小拳头,恶狠狠地威胁。
惹得霍北尧哑然失笑:“放心,我一定会注意的。”
他不怕自己被连累,反倒害怕自己没能帮着她盯住了人,真的害她进去了,他会心疼……
“这就好!”
花朝左右看了看,拿了一条裙子,去了附近商场的厕所里,换上了自己带来的裙子。
她穿的这条裙子是浅粉色的小碎花裙,最是显得人年轻,又富有朝气。
为了效果更好,她故意给自己扎了两个小辫子,一左一右垂在耳朵后面。再把小辫子卷起来,用同色系的浅粉色发带缠了两圈,再系上蝴蝶结。
同时,她又翻找出之前买来却一直没派上用场的口红,对着小圆镜先用了点雪花膏,之后涂上口红,再用手指沾了少许口红,在眼下和颧骨之间点了薄薄一层浅红,替代胭脂。就连眼尾,也抹了点红色。
末了,她才用眉笔勾画出上挑的眼尾,让自己的妆容更显俏皮。
花朝的五官原本就生得非常好,加上被灵液滋润后,又刻意保养的晶莹剔透的肌肤,再经过少许绯红这么一点缀,整个人立刻就大变了模样!
气质立马一变,活脱脱就是一个走在时尚前沿的富家大小姐。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点头。
目光落到自己的脚上,想了想,又换上一双之前大哥寄给她的小皮鞋,末了,还特意用浅粉色的布条在小皮鞋的鞋带上,也扎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
这么扮嫩的装束,其实让花朝自己也觉得,太过恶寒,一想到镜子里的自己,她就没脸见人。
好在这是千里迢迢的异乡,反正除了霍北尧,也没有旁人会知道。
她这才壮着胆子,走出了厕所。
许是她的打扮,实在是太吸睛,一路走过去,都有不少人盯着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