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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上辈子1(第1页)

看着四周雪白的墙面,闻着空气中浓重的消毒水的味道,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感觉我所处的地方正地动山摇,为什么眼前的东西都在晃?

我听到周围有人说话的声音,我便要问这是哪里,只是我的话刚出口,并没有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反而是一声婴儿的啼哭。

这是怎么回事?想要伸出手,结果发现在眼前的是一只小婴儿的小肉手。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是变回小婴儿了吗?

这时两个人的对话传到我的耳朵里,一件让我震惊的天大的秘密就这样被我听见了。

我也知道了一件事实,那就是我重生了,从我出生那天开始重生了。

我的名字叫官瑾,出生在东北,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平凡普通得到尘埃里的女孩儿,生活好像永远在和我做对,没有一件事情有是顺心的。

我是曾经被人称为垮掉一代的八零后,我还有一个和我长得根本就不像的双胞胎姐姐,父母都是在当地有点小影响力的机关干部,我小时候的生活在别人眼里,应该算得上是小公主的生活。

因为在那个年代,大部分人都还住在低矮的平房里的时候,我们家就住上了单位分的楼房里,我和姐姐经常有新衣服穿,有新书包背,有新玩具玩,这样的生活,这可是让多少同龄孩子羡慕、嫉妒、恨的事情呀!

可是却没有人知道,我也不过是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在家里我是最不受重视的小透明而已。

在家里,所有的好吃的、好玩的、好衣服都是要姐姐先挑,姐姐挑剩下以后才是我的。

没有人知道有多少次,明明所有的东西都是两件一样的,可是因为爸爸妈妈要让姐姐先挑,说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先来后到,姐姐是先来到穿上世上的,所以我就要让着姐姐,结果就是我让姐姐先挑以后,姐姐把好的东西挑走,剩下的那件东西一定是破的坏的。

小时候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以是我运气不好,所以每次我的东西都是坏的,直到后来有一次,学校里有活动,要玩嘎拉哈(此为满语,即北京人说的羊拐)比赛,每个参赛的选手都要有一个小皮球。

我小时候可是玩嘎拉哈可是很厉害的,于是我是最先报的名,我的姐姐官瑶其实并不喜欢玩嘎拉哈,可是看到我报名,她也要报名参加,中午回到家里也是她跟妈妈说我们两个一起都在参加嘎拉哈的比赛,让妈妈给我们两个买小皮球。

晚上回到家,我就看到了两个小皮球放在桌子上,当时因为要先回房间写作业,所以我并没有去关注两个小皮球。

后来我觉得口渴,要去喝水,走到房间门口,没等打开门,我就看到官瑶正拿着放在缝韧机抽屉里的锥子往其中的一个小皮球扎去。

不出所料,那个被锥子扎漏的小皮球落到了我的手里,我跟妈妈说那个小皮球是坏的,我想重新买一个,可是妈妈却说她买回来的时候是好的,一定是我故意弄坏的,我做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珍惜,又说她和爸爸赚钱有多么不容易云云。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女儿,是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我和官瑶的待遇就差别这么大。

每次当我想要问出口,问他们为什么要把我和姐姐区别对待,还没等说出口,爸妈就会把我的话堵回来,谁让我不如官瑶学习好,谁让我不如官瑶懂事,谁让我长得没有姐姐好看……

我得承认,从上学开始,官瑶就是父母口中的乖女儿,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是其他家长眼里的别人家的孩子。

而我,上学第一天开始,就闹了个大笑话,成了同学和老师眼里的笑料。

那天下午我本来是高高兴兴的穿着一件红裙子背着书包去上学,结果走在路上,一个大妈手里端着一盆水,一个小孩子跑过去,撞了大妈一下,那一盆水泼了出去,好巧不巧的泼在了我身上,水如果泼在我的身上头上哪里都好,可是偏偏只泼湿了我腰部以下。

结果就是到了学校,全班同学和老师都看到我的红裙子的下摆全部是水。

我知道是水,可是别人不知道,就有淘气的男同学说我是尿裤子了,不对,是尿裙子了。

我天生就比较腼腆,面对越来越多男孩子说我尿裤子,说我丢人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反驳,只是觉得委屈。

有几个老师看着我裙子湿成那样,也都在悄悄的议论说我这么大的孩子了,怎么上学还会尿裤子,也太丢人了。

而我的好姐姐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向大家解释,说我年纪还小,让大家不要笑我。

同学们笑够了,老师也出来夸了官瑶懂事,知道护着妹妹,从此在大家心里,都觉得官瑶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可是因为这件事情,我上课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对我指指点点,说我尿裤子的事情,以至于我一二年级的时候上课听讲都不怎么专心,所以学习基础打的并不好,也没有养成好的学习惯,等我知道要学习的时候,已经到了四五年级,前面落得东西实在是有点多,想要再追上实在是有点难。

最后我只读到了初中毕业,而官瑶成绩一直很好,总是在班级前几名,最后一路顺得的考上了大学。

家里父母对我和对官瑶完全是两副面孔,让我对这个家是越来越心寒,为了不看父母那张冷脸,我开始外出打工,最初的时候,我去一个早餐店里做杂工,后来因为我年纪小,早餐店里缺服务员,老板便让我去做服务员。

在那家早餐店里干了两年,认识了一个川菜店的老板,他说他那里缺服务员,可以比在早餐店里多开两百块的工资,问我愿不愿去,我说愿意,因为早餐店当时给我开的工钱是一个月两百块,多开两百块,就多了一倍的收入,我当然愿意,于是我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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