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磊没好气地看了叶彬一眼,说道:“你好好看看,这是珍珠吗?”
叶彬接过那珠子仔细看了半天,发现那珠子虽然圆,但却不润,更没有光泽,于是奇道:“这是什么啊?”
听了叶彬的话,众学子都凑了过来观看那珠子。杜若看了一眼珠子,说道:“这确实不是珍珠,而是鱼目。”
“鱼目?就是鱼的眼珠子?”叶彬问道。
有人对何天磊开起了玩笑:“诗词中多以鱼目用为独居不娶之意,难道何兄不想娶妻?”
何天磊今年十六岁,已经与远房舅舅家的表妹议亲,再过几个月就要娶表妹过门,听了这话,又羞又气。
杜若摇头说道:“只有鰥鱼的鱼目才被用来表示独居不娶,这么大的鱼目不可能是鰥鱼鱼目。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应该是锦鳞鲤的鱼目。以这种鱼的鱼目入药的话,可以起到清心降火的作用,还可以治愈因为练功而走火入魔的武人。看来何兄的运气真的挺好的。”
听了杜若的话,何天磊心里很高兴,也很佩服杜若的渊博。就连刚开跟何天磊开玩笑的那名学子也没恼,他只是觉得杜若见多识广,心里更加佩服杜若了。
乙班学子很团结,所以其他学子也是这样的心情,只有叶彬因为错把鱼目看成珍珠而觉得很不好意思。
杜若看看叶彬,忍不住想笑:“刘勰老先生现在还没出生,也许《文心雕龙》上所说的鱼目混珠,出处就是叶彬错把锦鳞鲤的鱼目当成了珍珠吧?”
王夫子对杜若说道:“早知道你博学,却没想到你连药学都懂啊。”
杜若笑道:“夫子怎么忘了,我家就是开药铺的啊。”
……
众人又继续向西走了一袋烟的功夫,突然,鸣妖玄石又发出了报警声,只不过这一次的报警声要比之前轻微得多。
因为有了刚才的杀妖经验,所以学子们不再那么紧张了,他们一边谨慎地观察四周,一边准备好笔墨,一边继续缓慢地向西方走去。
还没有看到妖蛮的影子,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道:“快拦住那些妖民,千万别让他们跑了!”
众人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果然,有五只妖民从树林里钻了出来,被秀才一年乙班的学子们截了个正着。
因为遇到的仅仅是妖民,所以王夫子和赵夫子根本没有打算出手。在王夫子指挥下,梁俊鹏、秦泽宇、何天磊、萧珂和叶彬,几乎同时完成了五首《易水歌》,五位拿着匕首的墨雾刺客一起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解决了那五名妖民。
五名妖民身后的追兵也赶到了,原来是由马夫子和张夫子带领的秀才一年甲班的诸位学子。
两班学子汇合之后,一起打扫了战场。王夫子问马夫子道:“你们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马夫子答道:“我们先遇见了十多只妖民和一只妖兵,刚刚打扫完战场,又碰到了这五只妖民。他们见满地都是妖兵妖民的尸体,回首就逃,我们一路追过来,就碰到了你们。”
为了加快行军速度,张夫子写起了疾行诗,在疾行诗的作用下,众人仅用了两刻钟的时间,跑得都能看到西岭县城了,可是却没有碰到其他妖兵和妖民。
虽然两队汇合,可是学子、讲师和士兵加起来仍然不过五十余人,所以众人不敢靠近西岭县城,四位讲师商议了一下,决定用疾行诗迅速返回,与其他队伍汇合,顺带在路上找找有没有漏网的妖蛮。
四位夫子开始轮流使用疾行诗,所以即使路途遥远,学子们也并不觉得费力,虽然普通士兵没有身强体健的圣格,但是平时经常疾行训练,所以体力上也还跟得上。在返回平山县城的途中,杜若一行人的队伍又遇到了由一名百夫长和一名讲师带领的秀才三年乙班的队伍。
众人一路疾行,到了离平山县城约有三里地的地方,几位夫子携带的鸣妖玄石居然有了比前两次都强烈的反应!
众人加快速度紧走一段,却看到其余出城的士兵和学子们正在与妖蛮激战。
战场上,约有人族近百人,与人族对阵的,有六七十多只妖兵妖民,十多头蛮兵,还有十头妖将和两头蛮将,双方称得上势均力敌。
与刚刚到来的学子兵士们汇合之后,人族的实力大增,慢慢地,局势开始倒向了人族这一边。杜若隐藏了自己圣前秀才的身份,与那些普通士兵一起,拉弓搭箭,用白羽箭射杀敌人。
杜若慢慢进入了状态,几乎百发百中,只要把少许才气灌入箭中,她射出的箭就能轻松贯穿普通妖兵的身体。至于蛮兵,由于他们的身体比妖兵强悍,脑子比妖兵聪明,箭道的第一境白矢用在蛮兵身上效果可就不那么好了。杜若叹了口气,想着只有箭道进入第二境,也就是叁连的状态,才有可能凭着箭道杀死蛮兵。
为了节省白羽箭,杜若直接抽出了童生宝剑,用以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