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来将挡。楚国还是老规矩,令尹子常统兵御敌。双方的军队,隔着汉水对峙。子常的副将,是左司马沈尹戌。他建议,子常带领主力坚守汉水西岸,正面牵制吴军,他带领一支人马北上,到方城,就是今天的河南方城县一带,集结军队,迂回到吴军背后,烧掉他们的船,毁掉三关,切断他们的归路,然后两面夹击。
这是个相当专业的建议。它直指吴军的要害。不要忘了烛庸和盖余的命运。他们倒霉就倒霉在后路被断。吴军人少,楚国地大。一旦归路断绝,那就是标准的汪洋中的一条船,破船。倾覆只在早晚之间。
子常并没有当场反对。可是等沈尹戌北上之后,他又动起了小心眼:如果这样打了胜仗,头功只能归沈尹戌,而不是他子常。这怎么能行。正好这时,一个叫史皇的大夫,大概摸透了子常的脾气,看出了他的心思,于是跳出来,建议子常立即进兵。因为楚军人多势众不说,还在本土作战,有主场之利,表面看占据了绝对优势。
子常果然是贪。贪财不说,还贪功贪利。他立即改变战役决心,率领主力渡过汉水,依托大别山和小别山列阵,准备与吴军决战。
阖闾要求硬碰硬,打出威风士气,但孙武不赞成。他带领人马且战且退,就是退着退着突然停下,出其不意地跟楚军干一仗,然后再退,一直退到柏举才停下。这个地方具体在哪里,现在依然有争议,主要有两个说法:湖北汉川说,湖北麻城说。
撤退期间,两军短暂交锋三次,楚军都没占到便宜。他们既疲劳又轻敌。孙武认为决战的时机已到,于是在当年的11月18日下令,全军列阵,准备交锋。
第11节:二小人葬送一名将(10)
阵势刚刚列好,阖闾的弟弟夫概已经迫不及待。他说:&ldo;子常这人,贪婪不仁,属下的将士没有愿意给他卖命的。不如立即进攻他的亲兵,然后全军主力发起攻击,一定能破敌!&rdo;阖闾不肯采纳这个建议,觉得过于冒险。
亲兵是怎么回事?很简单。当时的贵族都有自己的封地,封地上的臣民组织起来的部队,就是他们的看家本钱。这样的亲兵,夫概也有。他回到自己的部队,对手下的将士说:&ldo;身为人臣,应当见义行动,不一定非要等待命令。咱们拼死一战,一定能攻破郢都!&rdo;说完,他擂响战鼓,带领自己手下的五千人马,突然直扑子常的中军。
夫概的判断丝毫没错。子常遭此攻击,猝不及防,而周围的人马,并不积极救援。孙武一见,立即挥动令旗,吴军主力也加入攻击。
一场血战,楚军大败。丧师辱国,子常不敢回去,匆匆向北逃往郑国,那个史皇当场阵亡。剩下的残兵败将,丢盔卸甲,转身南逃。机不可失,孙武随即指挥大军,紧追不舍。在湖北安陆县的清发河,追上了楚军。他们毫无斗志,正准备渡河。阖闾生怕敌人渡河溜掉,打算发起进攻,但这回夫概的意见却完全相反。他说:&ldo;困兽犹斗,何况军队?不如等他们渡到一半再攻击!&rdo;
夫概的这个意见,孙武一定会完全赞同。因为这就是《兵法》上所谓的&ldo;半渡而击&rdo;。果然,吴军依计而行,再度获胜,然后继续追击。这一次追上楚军时,他们刚刚做好饭,还没来得及吃;脑袋当然比胃重要。一见敌军的旗帜,他们哪里还顾得上吃,拔腿就跑;吴军呢,正好省去了埋锅造饭的麻烦,从容不迫地吃好饭,然后追上楚军,又把他们打了个稀里哗啦。沈尹戌听到这个消息,赶紧回师增援,结果与吴军遭遇,兵败自杀。
沈尹戌的死,几乎是柏举之战中楚军最大的损失。他是楚军最具将略的高级将领,水平远远超过子常。可惜,他的官儿比子常小,只能服从外行领导内行的大局,屈居其下,结果身死国辱。就这样,吴军五战五捷,最后攻破郢都,赶得楚国国王惊慌失措,东奔西逃,狼狈不堪。
此时的楚王是昭王,就是平王跟秦国公主生的儿子。十年之前,平王已经呜呼哀哉,一命归西。这对于伍子胥而言,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费尽心机攻入敌国,而仇人已经没于黄土,他满身的力气和激情都无处倾泻。怎么办呢?他挖开平王的墓,拖出那具生前恶臭死后更臭的尸体,挥鞭便打,边打边骂。
鞭尸三百是史书上的说法。这所谓的三百,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坐实呢?是不是惯常用的虚数?恐怕还真不是。这个数字,可能正好能从侧面印证当时的防腐技术水平。马王堆汉墓的防腐技术,大家已经知道,楚国或许也有类似技术,或有程度差别而已。
一千多年之后的今天,人们的确难以想象,伍子胥能有那么多的激情,可以狂抽三百鞭。这事在当时,也大大超出申包胥的精神承受能力。他派人给伍子胥传信,指责他说:&ldo;您复仇的方式,太过分了吧。人巧固然能暂时胜天,但说到底还是天胜人。过去您是平王的臣子,北向侍奉过他。现在竟然这样侮辱死人,难道就不怕天公降怒吗?&rdo;伍子胥说:&ldo;我现在的情况,好比已经日暮时分,但路途还很遥远,所以才要倒行逆施!&rdo;
请注意,伍子胥一不小心,又创造了一个成语:倒行逆施。只是现在的含义,已经与本意大相径庭。
伍子胥借助吴国之力,践行了灭楚的豪言,申包胥身单力薄,又如何实现复楚的壮志?他的办法跟伍子胥一样:申请外援,站到巨人的肩膀上去。伍子胥的巨人是东边的楚,申包胥的巨人则是西边的秦。因为昭王是秦国的外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