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话还没说完,他就看到他自己的袖子上,有两个满满是猪血的手掌印,他瞬间那瞳孔猛的放大了几分,内心抓狂得头发都差点竖起来了。
“实在不好意思,回头要不你把这衣裳送到我家,我让人把你这衣裳洗的干干净净的,给你送回去。
要是你介意的话,我还可以让人给你重新做两套新的。”
余甜甜看着洛天辰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只见他那衣服被她弄脏了,瞬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同时间心里还有些纳闷,这家伙身上的这身衣裳,看起来应该是穿了很长时间了,都已经洗褪色了,但却干净得不得了。
就他们这种经常出来摆摊的人,到处油烟,按理来说身上的衣服是很容易弄脏的,他居然能把衣服穿得这么干干净净的,就跟个书生似的,还真难得啊。
“不不不不,不用了,妹妹,你们在这里买猪肉,我待会在杂货铺那边等你们。”
洛天辰突然间想起了什么?猛地冲出去,跑到自己牛车边上,飞速的拿起一个包裹就往满福医馆的方向飞奔着跑了去,那速度巨快,很夸张。
他心里暗叹,幸亏这牛车上有衣裳可以换,要不然的话他肯定得疯掉了。
这衣裳是昨天大壮叔去医馆的时候,他娘不知道他们几个用不用在医馆那边守着大壮叔过夜,所以把他们的衣裳拿了过来。
而今天急着出来,忘了把包裹放回家里,真是谢天谢地呀,他得赶紧去满福医馆借个地方,把身上这身衣裳换下来才行。
“洛姑娘,你哥这是做什么,他该不会是气我把他衣服弄脏了吧?我真不是故意的。”
余甜甜一脸蒙圈的看着洛天辰,从她眼前唰的一下就跑没了,刚才她看这小子盯着自己袖子上那两个大血手印的时候,那眼神崩溃得不得了。
她真的很费解,一个大男人至于吗?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每天在屠宰场里面跟那些猪肉打交道,经常都会弄得满手猪血,有这么崩溃吗?
她刚才本来还想让手下带他去换身衣裳,帮他把衣裳拿回家给下人洗的,没想到瞬间就跑没了,这反应也有些太激烈了吧。
“余姑娘,你放心吧,没事,我二哥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他肯定不会因为这么点事生你的气的。
他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从小就有一个习惯,特别爱干净,你没看他那身上的衣裳都已经洗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但是却干净得跟新的似的吗?
他这人哪哪都好,但是爱干净这一点,他从来就特别异于常人。
刚才他应该是跑去换衣裳了,因为牛车上正好有换洗的衣裳,所以你不用担心他的,等回头他换完衣裳就没事了。”
洛元汐笑着回答道,她二哥真是个洁癖狂魔,他刚才那速度真的没谁了,别说人家余姑娘懵圈了,她都差点懵圈了。
“原来是这样,我真的没想到一个男子竟然比我还精致?
不管怎么样,今天我弄脏他的衣裳都是我不好,回头我一定找机会跟他道歉。”
余甜甜听得很难以置信,但是刚才她确实有注意到洛天辰身上的衣裳,真的特别的干净。
此时照这小丫头这么说来,她倒也理解他为何会表现得这么激动了!
心里瞬间暗暗庆幸,幸亏这家伙之前拒绝了她奶奶,没考虑过要当她未来的夫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