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地回到了“人间”后,我们不得不继续乘坐扁巨蜥在乡野小路中行走。由于我和顾安因为在吃午饭的最后一个小插曲里憋不住笑场,现在方修始终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我们身后,让我和顾安背后冷汗直冒。不过我想,真正让他“难以释怀”的,恐怕是飞溅到他脸上的菜汤水吧……
到了下午,我们再一次进了城。方修让扁巨蜥自行离开——我很怀疑,那么巨大的生物是如何保持着不被人发现的同时又能填饱自己的肚子的。随后,我们一行人坐上了去往城市的客车。直到在车站买票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经离开了云南省。
坐车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城市之后,顾安去县城里的银行取钱,我跟方修则找了一家还不错的酒店。毕竟这么多天以来,我们都是风餐露宿,现在终于有机会在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休息,总算感觉没有脱离人类社会。
等我们住进酒店,我问方修:“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赶紧去找下一个宝物?”
“不必着急。”他笑着摆摆手,“上一次是我们双方都掌握情报,他们与我们同步进行搜寻;但这一次……在洞穴的水岸边看到所有宝物的地图的,只有你和我。”
我一听,眼睛一亮:“这么说,我们不用担心他们赶在我们前面下手啦?”
他点点头,“没错。这次的节奏由我们来掌控就好。”
我一听,心里总算放松了一些。连日里,我都是提心吊胆的,怕对方超过自己、夺走宝物,但现在,方修的话无疑是一记强心针,让我安定下来。
这种能自己掌控节奏的感觉,真心好。
“不过,我们下一个目的地在哪儿?”
方修看看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轻声道:“我记得大概的方位。目的地的事儿,等到了再说吧。至少,我们不能保证隔墙是否有耳。”
说得对,万一有人窃听怎么办?我想,姑且就让方修一个人知道便是了,反正就算告诉我地址,我也很难自己找到。从地上抓起乱跳的蛤蟆,我起身道:“走咯,请蛤蟆吃好吃的!”
客车加铁路,我们走了两天的时间,到了一座临海的大城市。方修果真是不着急,他先是预定了一间看上去非常好的酒店,在扔下行李后,他又带着我们来到一家大商场,给我和顾安一人买了两套休闲装,也给自己买了一身西装。让我惊讶的是,在男装区里逛街的有不少是女性,很少有男人成群结队地去买衣服的。我们三个男人在那里转了一圈,就引来不少惊异的目光。
好歹结束了商场之行,方修又说要带我们去旅游。这下我可搞不太懂了,如果说买衣服是因为我们的确没剩下什么可穿的东西了,那旅游又是怎么回事?他对于我们未来的行动真的就这么轻松吗?
“这次旅游不是我带你们去。”在次日下楼时他这么说道,“我们要见另外的朋友。”
“这样啊?”我和顾安都吃了一惊,先前方修并没有对我们说明这些。而且,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方修那样的“独行侠”居然还有朋友?
刚一出酒店门,我就看到了不少人西装革履地整整齐齐地站在道路两侧。我刚纳闷这是什么大领导来了,这么大的排场,就只见一个活像电影里黑社会保镖一样的墨镜男走上前来,站在我们面前,对方修略一欠身,道:“方先生,请随我来。”
这些人是来接我们的?
方修所说的这个“朋友”,到底是什么来头?
我们将要进行的旅游,大概也不仅仅是旅游这么简单吧?
被西装墨镜男塞入一辆我叫不出名字、但确定是一辆豪车无疑的黑色轿车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小车平稳地行驶在城市的主干道上。我望望窗外,居民与商业楼一排排闪过,一副山野难见的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再望望身边的三个人:方修闭目养神,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墨镜男比他还要面无表情,只是专注地开着车,仿佛身边坐着的都是空气;顾安则是对方修百分百地信任,方修说是“朋友”的人,他也不怎么怀疑,安然自得地坐在我右边。
也许是我多虑吧。就凭方修那样的身手,再加上进步神速的我,对付几个普通人是没有问题的,除非对方和蛤蟆一样,都是神兽,或者养了一堆怪物当保镖。
我们在大马路上行驶了没多久,就只见车悄无声息地拐了个弯,驶进了一栋大厦的院子里。被一干人等“护送”着进入到大厦的内部时,我才感受到这里面的庄严、气派。那样华丽的大厅,我也只是在电影里见到过,抬头转了一圈,满眼的金碧辉煌,真是要闪瞎眼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