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夕皱起眉,“它都死了,还要取出来?”
“毒……毒……”朱老头急得直顿足。
“天龙是有毒的啊。可是……”阿夕摊开小手,爱莫能助地说道:“你都已经吞下去了。”
朱老头鼻涕都出来了。阿夕却笑得像隻小狐狸。
“要弄出来啊?有一个办法……天龙最怕公鸡,”阿夕道:“要不,你吞一隻大公鸡试试,让它把天龙赶走。”
程宗扬也瞧出朱老头受了这丫头的捉弄,笑道:“连蜈蚣都敢吃。朱老头,你可真强啊。”
朱老头不停打着嗝儿,噎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边阿夕握住腰间小刀的刀柄,“还有一个办法!把你的肚子剖开,让它爬出来!”
朱老头脸憋得紫茄子一样,最後捂着喉咙直蹿出去,险些撞在程宗扬身上。
阿夕拍手笑道:“活该!让你吃蝎子!”
程宗扬道:“喂,那蜈蚣是不是真的有毒?”
“吓唬他啦。”阿夕甩着手里的蜈蚣笑道:“本来就是半条,我留着玩的。谁让他吃得太快,连看都不看。”
少女叽叽咯咯又说又笑,花瓣般红润的唇角带着笑意,神情狡黠而又可爱。她瞳孔又圆又大,眼白微微泛青,像被水银灯照着一样明亮纯洁,显得很美。
程宗扬心里微微一动,想起西门庆在酒席间说的观女之术。
“这种眼睛的女子多为室女,如同百合含苞未放,秘处毛髪必定稀疏,”西门庆压低声音,“摸起来就像剥壳的鸡蛋,柔滑细嫩,程兄一试便知……”
程宗扬正出神间,阿夕手里的半截蜈蚣忽然弯曲过来,狠狠咬在她白嫩的指尖上。
阿夕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小声嘟囔一句,“怎么回事?”
程宗扬也是一怔,连忙抓起阿夕的手。那蜈蚣早已经死透了,又乾又瘪,只在阿夕指尖留下一滴小小的血珠。
程宗扬抹去血迹,“你没事吧。”
阿夕甩了甩手指,一脚把蜈蚣踩碎,嘟囔道:“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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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如镜,夜色下的山峰如同一个长髪委地的女子,静谧而又安祥。危机四伏的湖沼和险峻的山峰,使白夷成为南蛮最安全的地方,事实上白夷族在此安居之後,就再没有被强敌侵入过。
也正是因此,商队进入白夷人的城市後,都鬆了口气。至少,这里不会有可怕的鬼面蜂、嗜血的蜘蛛,和那些敌我难辨的南荒蛮族。
“你一点轻身功夫都没学过?”
“你都问了我六遍了。”
“哼!”乐明珠皱起鼻子,“你骗人。”
穿越之後程宗扬就没再剪过髪,头髪长了许多,他学着谢艺的样子,戴了一顶青布的方巾,配上他的布衣,这时的程宗扬看起来就像个普普通通的六朝人,至少在表面上,再没有以前的痕迹。
“比爬山你已经赢了,怎么还不高兴?”
“我才不信你没学过轻身功夫。”乐明珠两手比了一下,“你怎么可能只比我落後这么远?”
“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所有功夫里,就轻身功夫最好吧?”
乐明珠嘀咕道:“才不是呢。喂,你没学过轻身功夫怎么能爬这么快?”
程宗扬在一块石头上坐下,解开衣襟,感受着清凉的夜风。他望着峰下星罗棋布的湖沼,随口道:“你学艺有多少时间了?”
“我六岁入门,到现在是九年。”乐明珠扳着手指道:“十二岁的时候练成第一级的筑基,去年到第二级内视,现在已经快第三级了。”
程宗扬点了点头,“用了六年时间练到第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