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相碰的声音清脆。
瞿温书余光落在连夏身上片刻。
那人像是没骨头似的趴在桌上,艳红色的舌尖吐出唇齿外,咬着边缘,一点点的将一根薯条吞进去。
很……青色的动作。
“其实这次叫他来,本来是想让他见见世面,也见见您,虽然比不得小愉,但总不至于太过丢脸,谁成想唉……”
简建邺的说话声还在耳边。
瞿温书的目光却没有挪开。
连夏咬完了薯条,又去咬冰可乐的塑料吸管。
小小的两颗虎牙探出来,再被动作灵敏的舌覆盖,最后留下两个小小的牙印。
他似乎总是很喜欢咬些什么。
就像他总喜欢……身边有络绎不断的人。
比如脚踩两只船,比如两张面孔,比如……偷晴。
瞿温书喉结滚了滚,端起面前的普洱,苦涩入喉,才得半丝清凉。
简建邺道:“这东西我着实是没招儿了,瞿总,要不您看看您那儿有没有差不多合适些的对象?”
“不用家室太好,能给这不成器的东西找个下家,我也就心满意……”
“之前只在市井听过这类传言。”
瞿温书打断了简建邺的话,“没想到简总看来的确不甚喜欢这个丢了十几年的大少爷。”
都是商场的老油条。
简建邺几乎立刻就明白了瞿温书的话音:“这是哪儿的话?瞿总误会了,都是身上的肉,要不是我没办法,哪里舍得……”
“不舍得啊?”
连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吃完了薯条,懒洋洋的从桌上趴了起来,支起身子。
他逆着光,便显得手背上的淤青分外明显。
连夏道,“这么宝贝我的话,那不然让我和瞿温书结婚吧?我这种人,天生就适合娇生惯养,是养在黄金屋里的最佳选择。”
简建邺和方荀一愣。
简愉直接变了脸:“你发什么疯?瞿总的婚约是我!你要不要脸?!”
“要脸能当饭吃吗?”
连夏男生女相的脸在暖色调的灯带里愈发卓绝艳丽。
“简建邺,我早餐要喝新西兰山巅牧场新羊的羊奶,午餐要吃北大西洋现捞的烤金枪鱼腹佐阿尔及利亚两月龄小山羊羊排。”
他殷红的唇瓣张张合合,“晚餐简单一点,南美的18j顶级车厘子或其他水果,再喝碗滇南新菌子的补气养生汤。”
连夏好奇歪头:“简建邺,你确定随便找个人就能养得起我?”
“连夏!”
简建邺被气得胡子都立了起来,“这是简愉和瞿总的婚前商谈宴,我就不该让你来,你给我滚!”